淺談出口商品的包裝
2007-11-10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銷售包裝又稱內包裝,是直接接觸商品并隨商品進入零售網點和消費者直接見面的包裝。這種包裝除了防護功能外,更主要的是起到促銷作用。美觀的造型結構,裝潢畫面和精美的說明文字,將大大加強對外競銷的能力。為了使銷售包裝適應國際市場需要,在設計制作銷售包裝時應體現下列要求:
(1)商品的造型結構要適用于陳列展售;
(2)文字說明要清楚鮮明,便于識別商品;
(3)包裝的大小要適當,方便攜帶和使用;
(4)銷售包裝要盡量精美,具有藝術吸引力,以提高附加值。
銷售包裝可采用不同的包裝材料和造型結構與式樣,要根據商品特性和形狀而定。常見的銷售包裝有掛式包裝,如具有吊鉤、吊帶、掛孔等裝置;堆疊式包裝,如罐、盒;攜帶式包裝,如在包裝上附有提手裝置;易開包裝,如易拉罐;噴霧包裝,適用于流體商品;配套包裝,即將不同規格的商品配套裝于同一包裝內;禮品包裝,多采用華麗名貴的裝飾;復用包裝,這種包裝除了用作銷售外,還可用于存放其他商品或供人們觀賞等多種用途。除了包裝的式樣外,在銷售包裝上一般還附有裝潢畫面,不僅要美觀大方,富有藝術吸引力,突出商品特點,還要適應有關國家的民族習慣和愛好。當然,在銷售包裝上應有必要的文字說明,如商標、品名、品牌、產地、數量、規格、成分和使用方法等。使用的文字必須簡明扼要、簡單易懂,必要時可中外文字并用,同時,還應注意有關國家標簽管理的規定。目前在零售市場上,商品的銷售包裝通常印有條形碼。所謂條形碼(UPC或EAN),就是在商品包裝上打印的一組黑白、粗細間隔不等的平行線條,下面配有數字的標記。條形碼通過光電掃描設備,可以識別判斷該產品的產地、廠家及有關商品的屬性,并可查詢商品單價進行貨款結算,能夠更有效地為客戶服務,提高貨物管理效率。目前發達國家已經普遍采用條形碼,所以我國商品要想進入國際市場,不僅商品質量、包裝要符合有關國際標準的要求,還要符合國外超市自動掃描結算的要求,否則即使是名優產品也只能當作低檔商品進入廉價商店。
在國際貿易中,包裝條件往往是買賣合同的條款之一,做好包裝工作是履行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根據有些國家法律規定,如果賣方所交貨物未按約定條件包裝,或貨物包裝與行業習慣不符,買方有權拒收貨物。此外,實用美觀的包裝可以增加商品的附加值,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出口國家的科技和文化水平,達到宣傳美化商品、吸引顧客、擴大銷路的目的。因此,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在國際貿易中都不能對商品的包裝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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