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對原產于中國臺灣省、印尼、韓國和泰國的PET征收反傾銷稅
2005-10-31 15:40 來源:國際包裝印刷網 責編:ge yan
2005年10月21日,馬來西亞政府發布公告,決定自2005年10月23日起對原產于中國臺灣省、印度尼西亞、韓國和泰國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征收高達50%的反傾銷稅,為期5年。公告指出,原產于上述國家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在馬來西亞國內市場銷售,嚴重影響了馬來西亞國內同類產業的正常經營和發展。
馬來西亞貿易和產業部通過對國內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生產企業和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出口商的調查,已經證實中國臺灣省、印度尼西亞、韓國和泰國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在馬來西亞國內存在傾銷,并且給馬來西亞國內的同類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因此,馬來西亞貿易和產業部決定對原產于中國臺灣省、印度尼西亞、韓國和泰國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征收5.13%~49.25%的反傾銷稅。
此次征稅的企業包括PET瓶生產企業、PET帶生產企業和PET薄膜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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