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過度包裝嚴重的企業將登媒體黑名單
2012-11-28 11:17 來源:中國質量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日前,經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將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根據法規,過度包裝嚴重的企業不僅將面臨處罰,還將登上媒體“黑名單”。
【CPP114】訊:日前,經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將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根據法規,過度包裝嚴重的企業不僅將面臨處罰,還將登上媒體“黑名單”。
法規規定,銷售者應與商品供應方約定包裝須符合國家規定;進貨驗收時要核查包裝情況,必要時,可要求供應方出具證明,否則可按合同約定拒絕進貨。明年農歷春節前夕,生產銷售過度包裝年貨將受到法規限制。
上海市質監部門表示,將及時公開商品包裝檢查結果,對違法情節嚴重的生產者、銷售者和所涉商品將通過媒體公布。生產者過度包裝的,應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銷售過度包裝商品又拒不停售的,處2000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兩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法規規定,銷售者應與商品供應方約定包裝須符合國家規定;進貨驗收時要核查包裝情況,必要時,可要求供應方出具證明,否則可按合同約定拒絕進貨。明年農歷春節前夕,生產銷售過度包裝年貨將受到法規限制。
上海市質監部門表示,將及時公開商品包裝檢查結果,對違法情節嚴重的生產者、銷售者和所涉商品將通過媒體公布。生產者過度包裝的,應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銷售過度包裝商品又拒不停售的,處2000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兩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 相關新聞:
- ·專家:限制過度包裝標準化是關鍵 2012.11.22
- ·立法是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問題的切入點 2012.11.12
- ·希望商品“過度包裝”少點再少點 2012.10.16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