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部商品包裝減量地方性法規表決通
2012-11-22 08:47 來源:文匯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面對愈演愈烈的過度包裝現象,上海率先摸索出一條立法之路,為我國進一步通過法律限制過度包裝做出了表率。
【CPP114】訊:面對愈演愈烈的過度包裝現象,上海率先摸索出一條立法之路,為我國進一步通過法律限制過度包裝做出了表率。近日,作為我國首部商品包裝減量地方性法規,《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經上海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13年2月1日起實施;這也意味著今后備受關注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將有法可依,對拒不停止銷售違法過度包裝的最高還可罰5萬元。
過度包裝帶來了資源的極大浪費。有資料顯示,我國城市生活垃圾里面有三分之一都是包裝性垃圾,而這些包裝性垃圾中有一半以上都屬于過度包裝。上海也不例外。市人大常委會垃圾減量專題調研發現,全市1000個小區試點垃圾分類末端減量,雖然垃圾總量確實減少了,但無法回收的包裝垃圾卻在增長,“商品過度包裝”已成為垃圾減量的一大源頭障礙。
作為人口高密度、土地資源稀缺的特大型城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具有一定的緊迫性,上海對此率先立法。記者注意到,由于用地方性法規的形式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促進包裝物減量,沒有先例可循,因此在本次立法中不追求體例的完整性,而是抓住關鍵條文,堅持有幾條寫幾條;從上海開放性、大流通的市場特點出發,通過加強對銷售環節的監管傳導到生產環節,以產生效用;采取約束性和激勵性相結合的措施及辦法,在全社會倡導健康環保的消費理念,促進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
過度包裝嚴重的企業還將上媒體“黑名單”。這部法規規定,市質監部門應及時公開對商品包裝的監督檢查結果,對違法情節嚴重的生產者、銷售者和涉及的商品通過媒體予以公布。
對于違反強制性規定進行商品包裝的生產者,這部地方性法規明確指出,生產者過度包裝的,質監部門應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銷售過度包裝的,質監部門責令停止銷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銷售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了解到,目前上海部分大型企業已積極推行印有綠色環保包裝標識的商品,加入到限制過度包裝的陣營中。在上海市相關行業協會的參與和組織下,有一大批企業參與的自律機制初步得到建立。
過度包裝帶來了資源的極大浪費。有資料顯示,我國城市生活垃圾里面有三分之一都是包裝性垃圾,而這些包裝性垃圾中有一半以上都屬于過度包裝。上海也不例外。市人大常委會垃圾減量專題調研發現,全市1000個小區試點垃圾分類末端減量,雖然垃圾總量確實減少了,但無法回收的包裝垃圾卻在增長,“商品過度包裝”已成為垃圾減量的一大源頭障礙。
作為人口高密度、土地資源稀缺的特大型城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具有一定的緊迫性,上海對此率先立法。記者注意到,由于用地方性法規的形式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促進包裝物減量,沒有先例可循,因此在本次立法中不追求體例的完整性,而是抓住關鍵條文,堅持有幾條寫幾條;從上海開放性、大流通的市場特點出發,通過加強對銷售環節的監管傳導到生產環節,以產生效用;采取約束性和激勵性相結合的措施及辦法,在全社會倡導健康環保的消費理念,促進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
過度包裝嚴重的企業還將上媒體“黑名單”。這部法規規定,市質監部門應及時公開對商品包裝的監督檢查結果,對違法情節嚴重的生產者、銷售者和涉及的商品通過媒體予以公布。
對于違反強制性規定進行商品包裝的生產者,這部地方性法規明確指出,生產者過度包裝的,質監部門應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銷售過度包裝的,質監部門責令停止銷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銷售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了解到,目前上海部分大型企業已積極推行印有綠色環保包裝標識的商品,加入到限制過度包裝的陣營中。在上海市相關行業協會的參與和組織下,有一大批企業參與的自律機制初步得到建立。
- 相關新聞:
- ·找到合理對策 突破瓦楞紙包裝發展困局 2012.11.14
- ·立法是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問題的切入點 2012.11.12
- ·重慶市質監局:順利完成2012年商品包裝計量監督專項檢查任務 2012.11.03
- ·推倡環保 看看國外如何管理豪華包裝 2012.10.19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