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法限制過度包裝 違反最高可罰10萬
2012-07-24 08:49 來源:東廣新聞臺 責編:江佳
- 摘要:
- 上海率先探索通過地方立法,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昨天,提請本次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草案)》明確規定,今后,如果銷售者銷售的商品存在包裝過度,將有可能面臨最高10萬元的罰款,從嚴管銷售環節入手,倒逼生產廠家不再對商品過度包裝。
【CPP114】訊:上海率先探索通過地方立法,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昨天,提請本次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草案)》明確規定,今后,如果銷售者銷售的商品存在包裝過度,將有可能面臨最高10萬元的罰款,從嚴管銷售環節入手,倒逼生產廠家不再對商品過度包裝。
過度包裝,源頭在商品生產廠商。為什么不從此入手,反而轉向銷售環節?市人大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兆豐說,在上海市場上流通的商品,超過8成都是外地生產,本地法規無法直接對其產生約束。但從銷售環節入手,就能把這種約束傳導給這些生產企業,如果要進入上海市場,商品的包裝就必須得符合上海的規范。
【實況】上海是個開放性的大市場,非本地生產的商品占很大比重,只有通過對銷售環節的監管,并向生產環節傳導,才能起到有效的管控作用。形成對商品包裝的普遍約束。
當然,這樣的約束同樣適用于上海本地的生產企業。根據規定,銷售者與商品供應方應當明確約定商品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規定,如果不符合,銷售者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拒絕進貨。消費者發現商品包裝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可以要求銷售者停止銷售,并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舉報。審議中,王観昌委員認為,此處還應該加一句話,以增加法規的操作性,保護消費者權利。
【實況】給他這個權利了,這個權利怎么落實呢?后面還應該有句話,市質量監督部門應該及時查處,并對舉報者及時反饋查處結果。這句話擺上,就能落實了。
《規定草案》還明確了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是主管部門,全程負責商品包裝物減量的監管工作,避免誰都在管,卻誰也管不好的分段管理弊端。對于違反規定的銷售者,處以2千到10萬元的罰款。張金康委員認為,這樣的規定過于籠統,要盡快出臺處罰細則。
【實況】2千到10萬差距比較大,如果是單個商品罰2千,是很高的,但是是一批,比方說,五糧液,一車皮,里頭包裝都過度的,你也只罰10萬塊?如果這樣寫的話,可能會給今后處罰帶來被動,盡快有一個細化的東西,會更好操作。
目前,國家僅對食品、化妝品和月餅出臺了限制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對于其他商品如何界定過度包裝,還沒有國家標準,《規定草案》要求,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制定商品包裝的指導性規范。
過度包裝,源頭在商品生產廠商。為什么不從此入手,反而轉向銷售環節?市人大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兆豐說,在上海市場上流通的商品,超過8成都是外地生產,本地法規無法直接對其產生約束。但從銷售環節入手,就能把這種約束傳導給這些生產企業,如果要進入上海市場,商品的包裝就必須得符合上海的規范。
【實況】上海是個開放性的大市場,非本地生產的商品占很大比重,只有通過對銷售環節的監管,并向生產環節傳導,才能起到有效的管控作用。形成對商品包裝的普遍約束。
當然,這樣的約束同樣適用于上海本地的生產企業。根據規定,銷售者與商品供應方應當明確約定商品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規定,如果不符合,銷售者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拒絕進貨。消費者發現商品包裝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可以要求銷售者停止銷售,并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舉報。審議中,王観昌委員認為,此處還應該加一句話,以增加法規的操作性,保護消費者權利。
【實況】給他這個權利了,這個權利怎么落實呢?后面還應該有句話,市質量監督部門應該及時查處,并對舉報者及時反饋查處結果。這句話擺上,就能落實了。
《規定草案》還明確了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是主管部門,全程負責商品包裝物減量的監管工作,避免誰都在管,卻誰也管不好的分段管理弊端。對于違反規定的銷售者,處以2千到10萬元的罰款。張金康委員認為,這樣的規定過于籠統,要盡快出臺處罰細則。
【實況】2千到10萬差距比較大,如果是單個商品罰2千,是很高的,但是是一批,比方說,五糧液,一車皮,里頭包裝都過度的,你也只罰10萬塊?如果這樣寫的話,可能會給今后處罰帶來被動,盡快有一個細化的東西,會更好操作。
目前,國家僅對食品、化妝品和月餅出臺了限制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對于其他商品如何界定過度包裝,還沒有國家標準,《規定草案》要求,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制定商品包裝的指導性規范。
- 相關新聞:
- ·“過度包裝只會適得其反” 2012.07.16
-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地方立法思考 2012.07.11
- ·新清潔生產促進法實施 規定產品不得過度包裝 2012.07.02
- ·滬擬立法限過度包裝 執行操作或是難題 2012.06.27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