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凹印機首次列入印刷設備執行關稅暫行稅率
2008-03-25 09:25 來源:中國包裝報 責編:蔡依玲
每年年初,我國海關都要對一些進口貨物進行關稅的調整,今年的力度更大一些。計算機直接制版機器CTP和柔性版印刷機及印刷速度≥350米/分鐘的凹版印刷機等14種印刷設備及零部件除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上有最惠國稅率、普通稅率及協定稅率外,還出臺了一個暫定稅率,且稅率下降幅度很大。暫定稅率與最惠國稅率等有什么不同?它們之間存在什么關系?進口這些印刷設備及零部件應當執行哪種稅率?
對部分進出口貨物(包括部分印刷設備)制訂并實行暫定稅率,這是根據我國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情況和我國產業發展的狀況采取的一項宏觀調控措施之一。目的是為了有利于引進國外高新技術,促進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等等。因此最近幾年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每年都會根據我國進出口貿易情況和產業發展的需求,制訂一批進出口貨物的暫定稅率。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了“稅委會[2007]25號”《關于2008年關稅實施方案的通知》。在這個文件的附表三,列出了14項有關印刷設備及零部件的暫定稅率(序號是394-408)。從附表上我們可以看到,一是被列為暫定稅率的項目其數量比2007年增加了6項,尤其是凹印機和柔性版印刷機首次列入,給了包裝行業的企業發展一個良好的支持。二是暫定稅率比最惠國稅率大幅度降低了,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我國制版技術和包裝裝潢印刷的發展。
從表上所列的14項暫定稅率的稅目與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相對照我們可以看出,暫定稅率表中的稅目和商品名稱與進出口稅則的稅目稅號和名稱有的同名同稅號,有的同稅號不同名,有的在進出口稅則中既沒有稅號,也沒有準確的名稱,而在暫定稅率表中有明確的稅號,也有準確的商品名稱。這就要求企業辦理進口手續中一定要以此件為依據。
暫定稅率與最惠國稅率、普通稅率以及協定稅率相互間是什么關系呢?根據《進出口稅則》中說明,適用最惠國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該適用暫定稅率。也就是說,當一種進口貨物既有最惠國稅率,又有暫定稅率的,應當首先執行暫定稅率。適用協定稅率、特惠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從低適用稅率。也就是說,哪個稅率低執行哪個稅率。適用普通稅率的進口貨物,不適用暫定稅率。
暫定稅率僅在當年規定的時間內有效,附表中14項進口貨物暫定稅率執行期為2008年1月1日-3月31日。
附表中有一欄中有“ex”符號的表示實施暫定稅率的商品以“商品名稱”描述為準,其余以稅號為準。在實際操作中應特別注意這份文件,因為這份文件的稅號和對“商品名稱”的描述比《進出口稅則》中稅號和對“商品名稱”描述準確。
暫定稅率僅僅是關稅稅率,不包括增值稅稅率。
這個通知還指出,對特定地區、特定企業、特定用途的進口商品(貨物)減征或免征關稅和增值稅的,按照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附表: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印刷設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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