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食品及食品包裝容器生產許可證辦證進度的建議
2008-03-12 09:00 來源:中財網 責編:余建良
食品生產許可及市場準入制度實施已近5年,為確保食品安全做出了積極的貢獻,該制度通過不斷的摸索和實踐已漸趨完善。但食品及食品包裝容器生產許可證發證流程偏長、速度偏慢的問題確實也無法滿足企業生產和銷售的需要,亟待改進和完善。
2007年開始,食品包裝容器生產也列入了QS管理范疇,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審批核發其生產許可證。目前國家認可的食品包裝容器生產許可證審查機構和審查人員數量不足,不能及時安排專家實地審查,影響食品包裝容器申請取證的速度。像吉林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重慶市、貴州省的企業要由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北京)安排;江西省、陜西省、山西省、云南省、海南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的企業實地核查要由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濟南)安排。上述省份的食品包裝容器生產企業普遍面臨遞交申報材料后較長時間等候實地審查的困境。
幾年來國家質檢總局陸續下放了部分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批和發證權力,縮短了食品生產許可證辦證流程和時間,提高了效率。從目前的操作流程來看,飲料、罐頭等幾類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審批最終仍需國家質監總局審查、發證,一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取證需要經過區(縣)、市、省、國家四級審查,而且到省、國家兩級基本屬于形式審查,過于集中的審核機制不僅延長了審批發證時間,還增加了人力、費用,這樣的取證速度也無法滿足企業生產和進入市場的需求。
為了能緩解以上的問題,我們有以下建議:
一、建議國家質檢總局督促各省技術監督局加大力度建立包裝容器檢測機構,培養審查專業人員,盡快將食品包裝容器實地審查的職責下放到各省,以加快企業辦理食品包裝容器QS證的速度。
二、建議國家質檢總局能盡快將飲料、罐頭等幾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批發證的職責下放到各省,實行屬地核準制度,推行誰審批誰負責的責任制,解決目前審核、發證流程中環節過多、時間過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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