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食品急需嚴把關
2006-01-09 07:54 來源:匯融網 責編:中華印包網
幾天的時間,筆者先后“訪問”了幾家商場。通過調查,筆者發現散裝食品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方面。
首先就是散裝食品的遮蓋問題。有的散裝食品遮蓋不全,或雖有遮蓋但由于是消費者直接挑選,沒有達到遮蓋防污染的目的。有的不用清洗就直接加工的散裝食品,部分沒有遮蓋,顧客甚至能夠直接用手挑選。有的銷售柜臺,雖有玻璃與顧客隔離,但售貨員站在柜臺內,與食品直接接觸,難保食品衛生。有些散裝食品完全暴露在外面,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筆者在馬欄附近的一家超市內發現,他們銷售的蜜棗,沒有任何遮蓋,完全暴露在消費者面前。蜜餞類食品,特別容易招灰,不知消費者買回去吃了是否放心?
其次,很多顧客喜歡先品嘗之后再買,認為這樣做才知道貨品好不好。在西安路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筆者發現一顧客在挑選核桃仁的時候,用手拿了一個嘗了一半之后又放了回去。筆者上前詢問:“這兒的東西讓嘗嗎?”那名顧客從容地回答:“沒事,沒人管。”有些顧客覺得袋子里的東西份量太大,就倒回一些,這樣做很容易給食品造成二次污染。令人不安的是,筆者在現場也沒有發現“禁止消費者品嘗”的字樣,售貨員也沒有對此類情況加以阻止。
再次,無標識或標識不全現象較突出。在盛裝食品的容器外的標簽上,只標有價錢和產地,在包裝袋上筆者也沒發現國家規定的“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包裝規格”等項目。另外,超市往往將規定要求標注的“生產日期”篡改為“包裝日期”。筆者現場買了半斤的散裝的半島小酥餅,發現標簽上應有的“生產日期”變成了“包裝日期”,而且包裝上也沒有國家規定要求標注的內容。超市在消費者購買之前既不告之生產日期,詢問時也不愿拿出有效證明,而是在消費者選購之后,將生產日期打印在包裝袋的標簽上。這樣就使真正的“生產日期”成為未知數,食品究竟在所謂的“包裝日期”存放了多久,就沒人能知曉了。
國家已做詳細規定
散裝食品是指在超市、商場等單位內銷售的無預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加工半成品,而不包括新鮮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糧、鮮凍畜禽產品和水產品。
筆者查閱了國家的相關規定,在2004年1月起衛生部頒布的《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中,要求經營者銷售的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由專人負責銷售,并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及包裝服務;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操作時須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銷售的食品必須有防塵材料遮蓋,設置隔離設施以確保食品不被消費者直接觸及,并具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志;必須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標識出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
有關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
筆者就此采訪了大連市衛生局的相關人員,一位工作人員認為:“雖然各大超市都清楚應該怎樣去做,但在具體過程中往往會做的不到位。當衛生局要檢查的時候,超市就會弄一些容器、玻璃紙之類的東西把食品遮蓋好,但過一陣之后超市為了經營過程中的方便,就會把遮蓋物拿走。針對消費者品嘗這個問題,主要是超市內部管理,但衛生局要求在銷售散裝食品的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而超市為了節省人力,也就沒有做到這些。”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已經發出通知,在節前對食品進行檢查,其中就包括超市內的散裝食品這一項!薄搬槍ι⒀b食品出現的一系列問題我們一直在抓,也會一直狠抓下去,以保證市民的健康。”
年關將近,過一個衛生安全的新年其實并不是一件奢侈的事情,這就需要相關部門的管理,商家的努力,消費者的監督與自律。
年關將近,正是消費者大舉采購年貨的時節。近幾天,不斷地接到消費者的投訴,反映散裝食品的質量問題。一位自稱為李欣的消費者說,在某大型超市買了一種豆類的散裝小食品,回家一吃卻發現豆子已經受潮,根本無法食用。白白花了4塊錢不說,心里也不舒服,去找商家討說法又覺得小題大做,只好自己自認倒霉了。就消費者反映的問題,筆者近日對商場內的散裝食品進行了“實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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