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動飲料無QS標志北京成被告
2007-07-24 00:00 來源:中國食品商務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日前,購買脈動飲料的姚先生將該飲料的銷售商場和生產廠家告到了北京西城區人民法院,稱該脈動飲料沒有標注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要求二被告賠禮道歉。
原告姚先生于2007年5月13日在北京某商場購買了標注由某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瓶脈動維生素飲料600毫升塑料瓶裝,單價3.50元。原告購買后發現,該種產品包裝上沒有標注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即QS標志),經了解上述產品屬于不準出廠和銷售的產品。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005年6月的通知,對2005年7月1日后無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10類食品的違法企業將嚴肅查處,而2005年7月1日以后生產的此類食品未標注QS標志的,也不得在市場上銷售。這10類食品分別是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調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面米等。
原告認為,兩被告的生產、銷售行為,嚴重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請求法院依法判令第一被告退還貨款3.50元,并停止銷售無食品安全質量市場準入標志的脈動維生素飲料600毫升塑料瓶裝;第二被告停止出廠無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的飲料脈動維生素飲料600毫升塑料瓶裝;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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