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包裝24號令大限臨近
2007-04-19 00:00 來源:經濟觀察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業內稱為24號令)要求所有藥品包裝在2007年6月1日前都要按新規范修改完畢。隨著這一日子的臨近,深圳專注于醫藥行業品牌的設計和宣傳的公司就越發的忙碌。
據深圳某廣告設計有限公司創始人夏某表示,24號令與以往相關藥品包裝規定最大的不同在于對藥品通用名的強制使用,并對藥品通用名、商品名、商標在包裝設計上的運用做了詳細而嚴格的規定。24號令中規定:藥品通用名稱應當顯著、突出,藥品的商品名用字不得大于通用名的1/2,并對藥品商標在包裝上的位置予以固定等等。
按照這一規定,幾乎所有的藥品包裝都需要重新更換,夏某表示,自去年6月以來,公司已為十幾家醫藥企業提供設計服務,隨著6月1日包裝更改的最后時限的臨近,多家企業更是火速要求更改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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