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包裝食品標簽“大變臉”
2005-10-05 11:24 來源:法制晚報 責編:weiqi
兩項新版食品標簽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正式實施 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銷售———
從明天起,消費者購買桶裝、罐裝食品要仔細瞧標簽。兩項新版食品標簽強制性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俗稱“禁鮮令”)將正式實施,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銷售。消費者若發現并證實食品標簽的標識與其實際不符的,可依法投訴并獲得賠償。
昨天,記者采訪了朝陽工商分局望京工商所的梁所長,他為記者詳細介紹了新規定將會引起的食品標簽上的變化。
變化一
標簽取名必須真實
新規要求:在標簽上可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等,但須在所示名稱的鄰近部位標示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規定的名稱或等效的名稱;無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名稱,須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不使消費者誤解的常用名稱。
例如:“優酪乳”標簽旁應用同樣大小的文字,標出其真實屬性名稱為“酸牛奶”。
變化四
“鮮”字不能隨便用
新規要求:凡是經熱加工處理的預包裝食品,其產品名稱不應命名為“鮮xx”。消費者常飲用的、被加溫到75℃-80℃的巴氏奶和經過137℃瞬間加熱消毒的常溫奶都不能再稱為“鮮牛奶”了。
例如:有些商家將只加入部分果汁的飲料稱為“鮮果汁”,今后“鮮”字可能在多數果汁飲料的標簽名稱上消失。
變化三
外文應比漢字小
新規要求:除了注冊商標,食品預包裝必須使用規范漢字,而同時使用的拼音、外文或少數民族文字不得大于相應的漢字。
例如:進口食品外包裝大于20平方厘米的,標示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標簽中的漢字與外文必須嚴密對應,且漢字不得小于相應的外文。
變化四
膠粘生產日期不行
新規要求:食品必須標出生產日期,生產日期是生產者生產的成品通過出廠檢驗的日期;生產日期應標明所在包裝的具體部位,不得采用籠統的“見外包裝”。
例如:有的企業生產的產品,封罐、殺菌、冷卻后的日期是2005年5月1日,其檢驗需要5天,卻將生產日期打印為2005年5月10日。最后,它在5月8日就已經擺在零售商店銷售了。這種情況就是虛假的生產日期,企業應受到懲罰。
為防止經銷者改動生產日期,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必須打印或者印刷在包裝上,而不能用一張膠紙直接粘貼上去。
變化五
轉基因食品須注明
新規要求:凡列入農業部發布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的食品,必須在標簽上標注“轉基因食品”。
例如:常見的轉基因食品主要有大豆粉、大豆油、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籽油、油菜籽粕、鮮番茄和番茄醬等。
使用轉基因大豆制取的油,其標簽上也應標有“轉基因大豆油”字樣。
變化六
“延年益壽”不能寫
新規要求:特殊膳食用食品(如嬰幼兒食品、糖尿病人食品)必須標示營養成分,即營養標簽。不得標示的內容包括:對某種疾病有“預防”或“治療”作用等內容。
例如:不能在食品標簽上標注“返老還童”、“延年益壽”、“白發變黑”、“齒落更生”、“抗癌治癌”、“祖傳秘方”、“滋補食品”、“健美食品”、“宮廷食品”及其他類似用語;也不能在食品名稱前后,冠以藥物名稱或以藥物圖形、名稱暗示療效、保健或其他類似作用。
變化七
防腐劑寫具體名稱
新規要求:食品配料表中各種配料應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排列。
例如:水在飲料中占很大比重,今后必須標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應標示具體名稱或規定代碼。
變化八
進口奶粉寫原產國
新規要求:嬰兒配方奶粉應標明營養素、熱量、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進口嬰幼兒配方奶粉的標簽,應標注“原產國或地區”等。
變化九
名稱字號要統一
新規要求:進一步強化食品標簽的真實性,不允許利用產品名稱混淆食品的真實屬性欺騙消費者。
例如:“橙汁飲料”中的“橙汁”和“飲料”應使用同一字號,不能利用標簽迷惑消費者。
相關鏈接
給標簽“相面”看10項內容
新規規定,普通食品的標簽上必須有10項內容:食品名稱、配料表(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標示)、凈含量、制造者的名稱、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產品標準號、儲存條件(保質期與儲藏條件有關的應該注明)、輻照或轉基因(標明輻照食品或轉基因食品)。
標簽上的“名稱和地址”有講究
經定量包裝、按銷售單元銷售的小麥粉、大米、玉米粉、白砂糖、綿白糖、食用鹽、茶葉、干食用菌、藥食兩用食品(如枸杞子)之類,可以標示包裝、分裝或經銷單位的名稱和地址;國外進口的大包裝成品(如食用油、乳粉、葡萄酒),在國內分裝的,應標示分裝單位的名稱和地址,也可以同時標示原產國的國名。
免標“保質期”的食品有四類
乙醇含量10%或10%以上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其中的“固態食糖類”包括白砂糖、綿白糖、冰糖、單晶體冰糖之類,還可以包括谷氨酸鈉(99%味精)、味精,但不包括糖果。
名詞解釋
什么是預包裝食品和
特殊膳食用食品
“預包裝”是為了與裸裝食品有所區別。預包裝食品是指經預先定量包裝或裝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包括所有帶包裝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是為了滿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營養需要,按特殊配方專門加工的食品。
什么是食品標簽
指在食品包裝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裝容器上的一切附簽、吊牌、文字、圖形、符號說明物。
兩項新版食品標簽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正式實施 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銷售———
從明天起,消費者購買桶裝、罐裝食品要仔細瞧標簽。兩項新版食品標簽強制性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俗稱“禁鮮令”)將正式實施,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銷售。消費者若發現并證實食品標簽的標識與其實際不符的,可依法投訴并獲得賠償。
昨天,記者采訪了朝陽工商分局望京工商所的梁所長,他為記者詳細介紹了新規定將會引起的食品標簽上的變化。
變化一
標簽取名必須真實
新規要求:在標簽上可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等,但須在所示名稱的鄰近部位標示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規定的名稱或等效的名稱;無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名稱,須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不使消費者誤解的常用名稱。
例如:“優酪乳”標簽旁應用同樣大小的文字,標出其真實屬性名稱為“酸牛奶”。
變化四
“鮮”字不能隨便用
新規要求:凡是經熱加工處理的預包裝食品,其產品名稱不應命名為“鮮xx”。消費者常飲用的、被加溫到75℃-80℃的巴氏奶和經過137℃瞬間加熱消毒的常溫奶都不能再稱為“鮮牛奶”了。
例如:有些商家將只加入部分果汁的飲料稱為“鮮果汁”,今后“鮮”字可能在多數果汁飲料的標簽名稱上消失。
變化三
外文應比漢字小
新規要求:除了注冊商標,食品預包裝必須使用規范漢字,而同時使用的拼音、外文或少數民族文字不得大于相應的漢字。
例如:進口食品外包裝大于20平方厘米的,標示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標簽中的漢字與外文必須嚴密對應,且漢字不得小于相應的外文。
變化四
膠粘生產日期不行
新規要求:食品必須標出生產日期,生產日期是生產者生產的成品通過出廠檢驗的日期;生產日期應標明所在包裝的具體部位,不得采用籠統的“見外包裝”。
例如:有的企業生產的產品,封罐、殺菌、冷卻后的日期是2005年5月1日,其檢驗需要5天,卻將生產日期打印為2005年5月10日。最后,它在5月8日就已經擺在零售商店銷售了。這種情況就是虛假的生產日期,企業應受到懲罰。
為防止經銷者改動生產日期,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必須打印或者印刷在包裝上,而不能用一張膠紙直接粘貼上去。
變化五
轉基因食品須注明
新規要求:凡列入農業部發布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的食品,必須在標簽上標注“轉基因食品”。
例如:常見的轉基因食品主要有大豆粉、大豆油、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籽油、油菜籽粕、鮮番茄和番茄醬等。
使用轉基因大豆制取的油,其標簽上也應標有“轉基因大豆油”字樣。
變化六
“延年益壽”不能寫
新規要求:特殊膳食用食品(如嬰幼兒食品、糖尿病人食品)必須標示營養成分,即營養標簽。不得標示的內容包括:對某種疾病有“預防”或“治療”作用等內容。
例如:不能在食品標簽上標注“返老還童”、“延年益壽”、“白發變黑”、“齒落更生”、“抗癌治癌”、“祖傳秘方”、“滋補食品”、“健美食品”、“宮廷食品”及其他類似用語;也不能在食品名稱前后,冠以藥物名稱或以藥物圖形、名稱暗示療效、保健或其他類似作用。
變化七
防腐劑寫具體名稱
新規要求:食品配料表中各種配料應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排列。
例如:水在飲料中占很大比重,今后必須標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應標示具體名稱或規定代碼。
變化八
進口奶粉寫原產國
新規要求:嬰兒配方奶粉應標明營養素、熱量、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進口嬰幼兒配方奶粉的標簽,應標注“原產國或地區”等。
變化九
名稱字號要統一
新規要求:進一步強化食品標簽的真實性,不允許利用產品名稱混淆食品的真實屬性欺騙消費者。
例如:“橙汁飲料”中的“橙汁”和“飲料”應使用同一字號,不能利用標簽迷惑消費者。
相關鏈接
給標簽“相面”看10項內容
新規規定,普通食品的標簽上必須有10項內容:食品名稱、配料表(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標示)、凈含量、制造者的名稱、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產品標準號、儲存條件(保質期與儲藏條件有關的應該注明)、輻照或轉基因(標明輻照食品或轉基因食品)。
標簽上的“名稱和地址”有講究
經定量包裝、按銷售單元銷售的小麥粉、大米、玉米粉、白砂糖、綿白糖、食用鹽、茶葉、干食用菌、藥食兩用食品(如枸杞子)之類,可以標示包裝、分裝或經銷單位的名稱和地址;國外進口的大包裝成品(如食用油、乳粉、葡萄酒),在國內分裝的,應標示分裝單位的名稱和地址,也可以同時標示原產國的國名。
免標“保質期”的食品有四類
乙醇含量10%或10%以上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其中的“固態食糖類”包括白砂糖、綿白糖、冰糖、單晶體冰糖之類,還可以包括谷氨酸鈉(99%味精)、味精,但不包括糖果。
名詞解釋
什么是預包裝食品和
特殊膳食用食品
“預包裝”是為了與裸裝食品有所區別。預包裝食品是指經預先定量包裝或裝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包括所有帶包裝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是為了滿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營養需要,按特殊配方專門加工的食品。
什么是食品標簽
指在食品包裝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裝容器上的一切附簽、吊牌、文字、圖形、符號說明物。
從明天起,消費者購買桶裝、罐裝食品要仔細瞧標簽。兩項新版食品標簽強制性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俗稱“禁鮮令”)將正式實施,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銷售。消費者若發現并證實食品標簽的標識與其實際不符的,可依法投訴并獲得賠償。
昨天,記者采訪了朝陽工商分局望京工商所的梁所長,他為記者詳細介紹了新規定將會引起的食品標簽上的變化。
變化一
標簽取名必須真實
新規要求:在標簽上可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等,但須在所示名稱的鄰近部位標示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規定的名稱或等效的名稱;無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名稱,須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不使消費者誤解的常用名稱。
例如:“優酪乳”標簽旁應用同樣大小的文字,標出其真實屬性名稱為“酸牛奶”。
變化四
“鮮”字不能隨便用
新規要求:凡是經熱加工處理的預包裝食品,其產品名稱不應命名為“鮮xx”。消費者常飲用的、被加溫到75℃-80℃的巴氏奶和經過137℃瞬間加熱消毒的常溫奶都不能再稱為“鮮牛奶”了。
例如:有些商家將只加入部分果汁的飲料稱為“鮮果汁”,今后“鮮”字可能在多數果汁飲料的標簽名稱上消失。
變化三
外文應比漢字小
新規要求:除了注冊商標,食品預包裝必須使用規范漢字,而同時使用的拼音、外文或少數民族文字不得大于相應的漢字。
例如:進口食品外包裝大于20平方厘米的,標示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標簽中的漢字與外文必須嚴密對應,且漢字不得小于相應的外文。
變化四
膠粘生產日期不行
新規要求:食品必須標出生產日期,生產日期是生產者生產的成品通過出廠檢驗的日期;生產日期應標明所在包裝的具體部位,不得采用籠統的“見外包裝”。
例如:有的企業生產的產品,封罐、殺菌、冷卻后的日期是2005年5月1日,其檢驗需要5天,卻將生產日期打印為2005年5月10日。最后,它在5月8日就已經擺在零售商店銷售了。這種情況就是虛假的生產日期,企業應受到懲罰。
為防止經銷者改動生產日期,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必須打印或者印刷在包裝上,而不能用一張膠紙直接粘貼上去。
變化五
轉基因食品須注明
新規要求:凡列入農業部發布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的食品,必須在標簽上標注“轉基因食品”。
例如:常見的轉基因食品主要有大豆粉、大豆油、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籽油、油菜籽粕、鮮番茄和番茄醬等。
使用轉基因大豆制取的油,其標簽上也應標有“轉基因大豆油”字樣。
變化六
“延年益壽”不能寫
新規要求:特殊膳食用食品(如嬰幼兒食品、糖尿病人食品)必須標示營養成分,即營養標簽。不得標示的內容包括:對某種疾病有“預防”或“治療”作用等內容。
例如:不能在食品標簽上標注“返老還童”、“延年益壽”、“白發變黑”、“齒落更生”、“抗癌治癌”、“祖傳秘方”、“滋補食品”、“健美食品”、“宮廷食品”及其他類似用語;也不能在食品名稱前后,冠以藥物名稱或以藥物圖形、名稱暗示療效、保健或其他類似作用。
變化七
防腐劑寫具體名稱
新規要求:食品配料表中各種配料應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排列。
例如:水在飲料中占很大比重,今后必須標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應標示具體名稱或規定代碼。
變化八
進口奶粉寫原產國
新規要求:嬰兒配方奶粉應標明營養素、熱量、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進口嬰幼兒配方奶粉的標簽,應標注“原產國或地區”等。
變化九
名稱字號要統一
新規要求:進一步強化食品標簽的真實性,不允許利用產品名稱混淆食品的真實屬性欺騙消費者。
例如:“橙汁飲料”中的“橙汁”和“飲料”應使用同一字號,不能利用標簽迷惑消費者。
相關鏈接
給標簽“相面”看10項內容
新規規定,普通食品的標簽上必須有10項內容:食品名稱、配料表(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標示)、凈含量、制造者的名稱、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產品標準號、儲存條件(保質期與儲藏條件有關的應該注明)、輻照或轉基因(標明輻照食品或轉基因食品)。
標簽上的“名稱和地址”有講究
經定量包裝、按銷售單元銷售的小麥粉、大米、玉米粉、白砂糖、綿白糖、食用鹽、茶葉、干食用菌、藥食兩用食品(如枸杞子)之類,可以標示包裝、分裝或經銷單位的名稱和地址;國外進口的大包裝成品(如食用油、乳粉、葡萄酒),在國內分裝的,應標示分裝單位的名稱和地址,也可以同時標示原產國的國名。
免標“保質期”的食品有四類
乙醇含量10%或10%以上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其中的“固態食糖類”包括白砂糖、綿白糖、冰糖、單晶體冰糖之類,還可以包括谷氨酸鈉(99%味精)、味精,但不包括糖果。
名詞解釋
什么是預包裝食品和
特殊膳食用食品
“預包裝”是為了與裸裝食品有所區別。預包裝食品是指經預先定量包裝或裝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包括所有帶包裝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是為了滿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營養需要,按特殊配方專門加工的食品。
什么是食品標簽
指在食品包裝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裝容器上的一切附簽、吊牌、文字、圖形、符號說明物。
兩項新版食品標簽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正式實施 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銷售———
從明天起,消費者購買桶裝、罐裝食品要仔細瞧標簽。兩項新版食品標簽強制性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俗稱“禁鮮令”)將正式實施,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食品,均不得上市銷售。消費者若發現并證實食品標簽的標識與其實際不符的,可依法投訴并獲得賠償。
昨天,記者采訪了朝陽工商分局望京工商所的梁所長,他為記者詳細介紹了新規定將會引起的食品標簽上的變化。
變化一
標簽取名必須真實
新規要求:在標簽上可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等,但須在所示名稱的鄰近部位標示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規定的名稱或等效的名稱;無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名稱,須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不使消費者誤解的常用名稱。
例如:“優酪乳”標簽旁應用同樣大小的文字,標出其真實屬性名稱為“酸牛奶”。
變化四
“鮮”字不能隨便用
新規要求:凡是經熱加工處理的預包裝食品,其產品名稱不應命名為“鮮xx”。消費者常飲用的、被加溫到75℃-80℃的巴氏奶和經過137℃瞬間加熱消毒的常溫奶都不能再稱為“鮮牛奶”了。
例如:有些商家將只加入部分果汁的飲料稱為“鮮果汁”,今后“鮮”字可能在多數果汁飲料的標簽名稱上消失。
變化三
外文應比漢字小
新規要求:除了注冊商標,食品預包裝必須使用規范漢字,而同時使用的拼音、外文或少數民族文字不得大于相應的漢字。
例如:進口食品外包裝大于20平方厘米的,標示內容的文字、符號、數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標簽中的漢字與外文必須嚴密對應,且漢字不得小于相應的外文。
變化四
膠粘生產日期不行
新規要求:食品必須標出生產日期,生產日期是生產者生產的成品通過出廠檢驗的日期;生產日期應標明所在包裝的具體部位,不得采用籠統的“見外包裝”。
例如:有的企業生產的產品,封罐、殺菌、冷卻后的日期是2005年5月1日,其檢驗需要5天,卻將生產日期打印為2005年5月10日。最后,它在5月8日就已經擺在零售商店銷售了。這種情況就是虛假的生產日期,企業應受到懲罰。
為防止經銷者改動生產日期,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必須打印或者印刷在包裝上,而不能用一張膠紙直接粘貼上去。
變化五
轉基因食品須注明
新規要求:凡列入農業部發布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的食品,必須在標簽上標注“轉基因食品”。
例如:常見的轉基因食品主要有大豆粉、大豆油、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籽油、油菜籽粕、鮮番茄和番茄醬等。
使用轉基因大豆制取的油,其標簽上也應標有“轉基因大豆油”字樣。
變化六
“延年益壽”不能寫
新規要求:特殊膳食用食品(如嬰幼兒食品、糖尿病人食品)必須標示營養成分,即營養標簽。不得標示的內容包括:對某種疾病有“預防”或“治療”作用等內容。
例如:不能在食品標簽上標注“返老還童”、“延年益壽”、“白發變黑”、“齒落更生”、“抗癌治癌”、“祖傳秘方”、“滋補食品”、“健美食品”、“宮廷食品”及其他類似用語;也不能在食品名稱前后,冠以藥物名稱或以藥物圖形、名稱暗示療效、保健或其他類似作用。
變化七
防腐劑寫具體名稱
新規要求:食品配料表中各種配料應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排列。
例如:水在飲料中占很大比重,今后必須標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應標示具體名稱或規定代碼。
變化八
進口奶粉寫原產國
新規要求:嬰兒配方奶粉應標明營養素、熱量、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進口嬰幼兒配方奶粉的標簽,應標注“原產國或地區”等。
變化九
名稱字號要統一
新規要求:進一步強化食品標簽的真實性,不允許利用產品名稱混淆食品的真實屬性欺騙消費者。
例如:“橙汁飲料”中的“橙汁”和“飲料”應使用同一字號,不能利用標簽迷惑消費者。
相關鏈接
給標簽“相面”看10項內容
新規規定,普通食品的標簽上必須有10項內容:食品名稱、配料表(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標示)、凈含量、制造者的名稱、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產品標準號、儲存條件(保質期與儲藏條件有關的應該注明)、輻照或轉基因(標明輻照食品或轉基因食品)。
標簽上的“名稱和地址”有講究
經定量包裝、按銷售單元銷售的小麥粉、大米、玉米粉、白砂糖、綿白糖、食用鹽、茶葉、干食用菌、藥食兩用食品(如枸杞子)之類,可以標示包裝、分裝或經銷單位的名稱和地址;國外進口的大包裝成品(如食用油、乳粉、葡萄酒),在國內分裝的,應標示分裝單位的名稱和地址,也可以同時標示原產國的國名。
免標“保質期”的食品有四類
乙醇含量10%或10%以上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其中的“固態食糖類”包括白砂糖、綿白糖、冰糖、單晶體冰糖之類,還可以包括谷氨酸鈉(99%味精)、味精,但不包括糖果。
名詞解釋
什么是預包裝食品和
特殊膳食用食品
“預包裝”是為了與裸裝食品有所區別。預包裝食品是指經預先定量包裝或裝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包括所有帶包裝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是為了滿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營養需要,按特殊配方專門加工的食品。
什么是食品標簽
指在食品包裝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裝容器上的一切附簽、吊牌、文字、圖形、符號說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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