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制食具容器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2005-09-02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yan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直接接觸食品的以鋁為原料經沖壓或澆鑄成型的各種炊具、食具及容器各項衛生指標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直接接觸食品的以鋁為原料經沖壓或澆鑄成型的各種炊具、食具及容器各項衛生指標的測定。
2 引用標準
GB/T 5009.11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4 食品中鋅的測定方法
GB/T 5009.62 陶瓷制食具容器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 11333 鋁制食具容器衛生標準
3 取樣方法
按產品數量的1‰抽取檢驗樣品,小批量生產,每次取樣不少于6件。分別注明產品名稱、批號、取樣日期。樣品一半供化驗用,另一半保存兩個月,備作仲裁分析用。
4 外觀檢查和感官指標
器形端正,表面光潔均勻,無堿漬、油斑,底部無氣泡。應符合GB 11333的規定。
5 浸泡條件
5.1 試劑
乙酸(4%):量取冰乙酸4mL或36%乙酸11mL,稀釋至100mL。
5.2 分析步驟
先將樣品用肥皂洗刷,用自來水沖洗干凈,再用蒸餾水沖洗,晾干備用。
炊具:每批取二件,分別加入乙酸(4%)至距上邊緣0.5cm處,煮沸30min,加熱時加蓋,保持微沸,最后補充乙酸(4%)至原體積,室溫放置24h后,將以上浸泡液倒入清潔的玻璃瓶中供測試用。
食具:加入沸乙酸(4%)至距上口緣0.5cm處,加上玻璃蓋,室溫放置24h。
不能盛裝液體的扁平器皿的浸泡液體積,以器皿表面積每平方厘米乘2mL計算。即將器皿劃分為若干簡單的幾何圖形,計算出總面積。
如將整個器皿放入浸泡液中時,則按兩面計算,加入浸泡液的體積應再乘以2。
6 鉛
6.1 原子吸收光譜法
按GB/T 5009.62中6.1條操作。
6.2 二硫腙法
6.2.1 原理、試劑、儀器
同GB/T 5009.62中6.2.1條。
6.2.2 分析步驟
6.2.2.1 精鋁取其25.00mL樣品浸泡液和5.0mL鉛標準使用液(相當5.0μg鉛),分別放入二只25mL帶塞的比色管中,以下按GB/T 5009.62中6.2.2條操作。
6.2.2.2 回收鋁取其2.00mL樣品浸泡液和10mL鉛標準使用液(相當10.0μg鉛),以下按GB/T 5009.62中6.2.2條操作。
6.2.3 計算
同GB/T 5009.62中6.2.3條。
結果的表述:精鋁報告小于或大于0.2mg/L;回收鋁報告小于或大于5mg/L。
7 砷
7.1 原理、試劑、儀器
同GB/T 5009.11中第二法。
7.2 分析步驟
取25.0mL樣品浸泡液,移入測砷瓶中,加5mL鹽酸、5mL碘化鉀溶液及5滴酸性氯化亞錫溶液,搖勻后放置10min,加2g無砷金屬鋅,立即將已裝好乙酸鉛棉花及溴化汞試紙的測砷管裝上,放置于25~30℃的暗處1h,取出溴化汞試紙和標準比較,其色斑不得深于標準。
另取1.0mL砷標準使用液(相當1.0μg砷),置于測砷瓶中,加乙酸(4%)至25mL,以下自“加5mL鹽酸”起,與樣品浸泡液同時同樣操作,作標準砷斑。
7.3 結果的表述
報告大于或小于0.04mg/L。
8 鋅
8.1 原理
同GB/T 5009.14中第二法第6章。
8.2 試劑
8.2.1 乙酸(4%)
其余同GB/T 5009.14中第17章。
8.3 儀器
可見分光光度計。
8.4 分析步驟
吸取5.0mL樣品浸泡液,置于125mL分液漏斗中,另取分液漏斗6個,分別加入0,1.0,2.0,3.0,4.0,5.0mL鋅標準使用液(相當于0,1,2,3,4,5μg鋅)。向各分液漏斗中加乙酸(4%)至10mL。
再各加甲基橙指示液1滴,用氨水中和至溶液由紅剛好變黃。
向各分液漏斗內加5mL乙酸鹽緩沖液及1mL硫代硫酸鈉溶液,混勻后再各加10.0mL二硫腙-四氯化碳溶液(0.01g/L),振搖2min,靜置分層,分出四氯化碳層于1cm比色杯中,以零管調節零點,于520nm波長處測吸光度,繪制標準曲線比較定量。
8.5 計算
式中:X1——樣品浸泡液中鋅的含量,mg/L;
m——測定時所取樣品浸泡液中鋅的質量,μg;
V——測定時所取樣品浸泡液體積,mL。
結果的表述:報告算術平均值的二位有效數。
8.6 允許差
相對相差≤10%。
9 鎘
9.1 原子吸收光譜法
按GB/T 5009.62中7.1操作。
9.2 二硫腙法
9.2.1 原理、試劑、儀器
同GB/T 5009.62中7.2.1~7.2.3。
9.2.2 分析步驟
取125mL分液漏斗兩只,一只加入0.1mL鎘標準使用液(相當1μg鎘)及50mL乙酸(4%),另一只加入50.0mL樣品浸泡液,分別向分液漏斗中各加2mL酒石酸鉀鈉溶液,10mL氫氧化鈉-氰化鉀溶液及2mL鹽酸羥胺溶液,每加入一種試劑后均須搖勻。以下按GB/T 5009.62中 7.2.4自“加入15.0mL二硫腙-三氯甲烷溶液(0.1g/L)”起依法操作。
9.2.3 計算
同GB/T 5009.62中7.2.5。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衛生部衛生監督司提出。
本標準由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防疫站負責起草。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
本標準規定了直接接觸食品的以鋁為原料經沖壓或澆鑄成型的各種炊具、食具及容器各項衛生指標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直接接觸食品的以鋁為原料經沖壓或澆鑄成型的各種炊具、食具及容器各項衛生指標的測定。
2 引用標準
GB/T 5009.11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4 食品中鋅的測定方法
GB/T 5009.62 陶瓷制食具容器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 11333 鋁制食具容器衛生標準
3 取樣方法
按產品數量的1‰抽取檢驗樣品,小批量生產,每次取樣不少于6件。分別注明產品名稱、批號、取樣日期。樣品一半供化驗用,另一半保存兩個月,備作仲裁分析用。
4 外觀檢查和感官指標
器形端正,表面光潔均勻,無堿漬、油斑,底部無氣泡。應符合GB 11333的規定。
5 浸泡條件
5.1 試劑
乙酸(4%):量取冰乙酸4mL或36%乙酸11mL,稀釋至100mL。
5.2 分析步驟
先將樣品用肥皂洗刷,用自來水沖洗干凈,再用蒸餾水沖洗,晾干備用。
炊具:每批取二件,分別加入乙酸(4%)至距上邊緣0.5cm處,煮沸30min,加熱時加蓋,保持微沸,最后補充乙酸(4%)至原體積,室溫放置24h后,將以上浸泡液倒入清潔的玻璃瓶中供測試用。
食具:加入沸乙酸(4%)至距上口緣0.5cm處,加上玻璃蓋,室溫放置24h。
不能盛裝液體的扁平器皿的浸泡液體積,以器皿表面積每平方厘米乘2mL計算。即將器皿劃分為若干簡單的幾何圖形,計算出總面積。
如將整個器皿放入浸泡液中時,則按兩面計算,加入浸泡液的體積應再乘以2。
6 鉛
6.1 原子吸收光譜法
按GB/T 5009.62中6.1條操作。
6.2 二硫腙法
6.2.1 原理、試劑、儀器
同GB/T 5009.62中6.2.1條。
6.2.2 分析步驟
6.2.2.1 精鋁取其25.00mL樣品浸泡液和5.0mL鉛標準使用液(相當5.0μg鉛),分別放入二只25mL帶塞的比色管中,以下按GB/T 5009.62中6.2.2條操作。
6.2.2.2 回收鋁取其2.00mL樣品浸泡液和10mL鉛標準使用液(相當10.0μg鉛),以下按GB/T 5009.62中6.2.2條操作。
6.2.3 計算
同GB/T 5009.62中6.2.3條。
結果的表述:精鋁報告小于或大于0.2mg/L;回收鋁報告小于或大于5mg/L。
7 砷
7.1 原理、試劑、儀器
同GB/T 5009.11中第二法。
7.2 分析步驟
取25.0mL樣品浸泡液,移入測砷瓶中,加5mL鹽酸、5mL碘化鉀溶液及5滴酸性氯化亞錫溶液,搖勻后放置10min,加2g無砷金屬鋅,立即將已裝好乙酸鉛棉花及溴化汞試紙的測砷管裝上,放置于25~30℃的暗處1h,取出溴化汞試紙和標準比較,其色斑不得深于標準。
另取1.0mL砷標準使用液(相當1.0μg砷),置于測砷瓶中,加乙酸(4%)至25mL,以下自“加5mL鹽酸”起,與樣品浸泡液同時同樣操作,作標準砷斑。
7.3 結果的表述
報告大于或小于0.04mg/L。
8 鋅
8.1 原理
同GB/T 5009.14中第二法第6章。
8.2 試劑
8.2.1 乙酸(4%)
其余同GB/T 5009.14中第17章。
8.3 儀器
可見分光光度計。
8.4 分析步驟
吸取5.0mL樣品浸泡液,置于125mL分液漏斗中,另取分液漏斗6個,分別加入0,1.0,2.0,3.0,4.0,5.0mL鋅標準使用液(相當于0,1,2,3,4,5μg鋅)。向各分液漏斗中加乙酸(4%)至10mL。
再各加甲基橙指示液1滴,用氨水中和至溶液由紅剛好變黃。
向各分液漏斗內加5mL乙酸鹽緩沖液及1mL硫代硫酸鈉溶液,混勻后再各加10.0mL二硫腙-四氯化碳溶液(0.01g/L),振搖2min,靜置分層,分出四氯化碳層于1cm比色杯中,以零管調節零點,于520nm波長處測吸光度,繪制標準曲線比較定量。
8.5 計算
式中:X1——樣品浸泡液中鋅的含量,mg/L;
m——測定時所取樣品浸泡液中鋅的質量,μg;
V——測定時所取樣品浸泡液體積,mL。
結果的表述:報告算術平均值的二位有效數。
8.6 允許差
相對相差≤10%。
9 鎘
9.1 原子吸收光譜法
按GB/T 5009.62中7.1操作。
9.2 二硫腙法
9.2.1 原理、試劑、儀器
同GB/T 5009.62中7.2.1~7.2.3。
9.2.2 分析步驟
取125mL分液漏斗兩只,一只加入0.1mL鎘標準使用液(相當1μg鎘)及50mL乙酸(4%),另一只加入50.0mL樣品浸泡液,分別向分液漏斗中各加2mL酒石酸鉀鈉溶液,10mL氫氧化鈉-氰化鉀溶液及2mL鹽酸羥胺溶液,每加入一種試劑后均須搖勻。以下按GB/T 5009.62中 7.2.4自“加入15.0mL二硫腙-三氯甲烷溶液(0.1g/L)”起依法操作。
9.2.3 計算
同GB/T 5009.62中7.2.5。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衛生部衛生監督司提出。
本標準由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防疫站負責起草。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