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被列入禁止或限制范圍
2024-01-09 15:35 來源:河南日報 責編:張曉丹
- 摘要:
- 1月5日,記者獲悉,省政府日前公布《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錄》(以下簡稱《名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一次性塑料吸管等11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被禁止或限制使用。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實行名錄管理”,此次發布的《名錄》即為該規定的配套文件。
哪些塑料制品被禁止生產、銷售?根據《名錄》,禁止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等5類制品。其中,一次性塑料棉簽是指以塑料棒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簽,不包括相關醫療器械;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是指為起到磨砂、去角質、清潔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徑小于5毫米的固體塑料顆粒的淋洗類化妝品(如潔面乳、磨砂膏、洗發水等)和牙膏、牙粉。
哪些塑料制品為禁止或限制提供使用?《名錄》分區域、分行業、分階段明確禁止或限制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等5類制品。其中,對于不可降解塑料袋,實施地區為縣級以上城市的城市建成區,實施范圍為商場、超市、書店、藥店、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展會活動等,禁止提供使用用于盛裝及攜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不包括基于衛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裝散裝生鮮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連卷袋、保鮮袋等。鄭州、洛陽、濮陽、許昌的郵政快遞網點率先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到2025年年底,全省范圍內的郵政快遞網點均將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
此外,《名錄》明確,禁止以納入《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等管理的醫療廢物為原料生產塑料制品。
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在制定《名錄》時,以國家現行禁限塑法規政策和標準為依據,在防止危害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同時,不盲目擴大禁限塑品種、區域等,避免禁限塑“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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