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立承印驗證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等,慈溪一印刷廠被警告
2023-05-30 17:20 來源:網路 責編:覃子喻
- 摘要:
- 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近日對慈溪市海誠印刷廠沒有建立承印驗證制度、承印登記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動殘次品銷毀制度等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CPP114】訊: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近日對慈溪市海誠印刷廠沒有建立承印驗證制度、承印登記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動殘次品銷毀制度等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內容如下:
慈溪市海誠印刷廠 證照名稱及編號:《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M 《印刷經營許可證》:浙甬印證字第BB0149號 經營場所:慈溪市宗漢街道東小路1-2號 類型:個人獨資企業 投資人:林光俊
慈溪市海誠印刷廠沒有建立承印驗證制度、承印登記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動殘次品銷毀制度等的行為,已違反了《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本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
當事人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當事人如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加處罰款的數額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不予計算。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經催告后仍未履行義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本機關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決定書中所涉及法律法規的具體條款內容附后。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