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市場秩序 維護合法權益!蒼南查處多起非法印刷經營行為
2022-10-12 16:00 來源:蒼南網 責編:覃子喻
- 摘要:
- 今年以來,全縣非法印刷已立案25起,罰款30余萬元,沒收非法印刷品20余萬張,其中刑事立案1起,刑拘3人。
【CPP114】訊:蒼南縣作為印刷大縣,印刷業蓬勃發展,發展勢頭良好,為我縣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近年來,少數印刷企業未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只顧貪圖眼前經濟利益,從事一些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為規范印刷業市場,維護印刷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我縣近年不斷加大打擊力度,查處一批非法印刷經營活動。今年以來,全縣非法印刷已立案25起,罰款30余萬元,沒收非法印刷品20余萬張,其中刑事立案1起,刑拘3人。
案例一
蒼南縣錢庫鎮溫州某文具有限公司擅自從事印刷經營活動案
錢庫鎮的溫州某文具有限公司,在尚未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印刷裝訂加工《小學語文同步拼音練字帖1-3年級練字必備》(校園專供)、《5-6年級小學語文同步練字帖》等30余種字帖,共28萬余冊。查獲的字帖經溫州市新聞出版局鑒定,均為非法出版物。2022年7月28日,蒼南縣公安局以非法經營罪起訴溫州某文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案例二
蒼南縣金鄉某紙塑工藝品廠擅自從事印刷經營活動案
2022年2月9日,位于蒼南縣金鄉鎮的蒼南縣金鄉某紙塑工藝品廠,在未辦理《印刷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裝訂制作封面為橘色和綠色兩種臺歷共3500本。蒼南縣金鄉某紙塑品廠被依法取締,以沒收印刷品橘色和綠色兩種臺歷3500本、沒收用于印刷活動機器設備1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3670元及并處罰款人民幣6835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分析:《印刷業管理條例》指出:印刷經營活動,是指經營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裝訂、復印、影印、打印等活動。國家實行印刷經營許可制度。未依照規定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印刷經營活動。
案件一和案件二違反《印刷業管理條例》規定,擅自設立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或者擅自從事印刷經營活動的,由出版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法定職權予以取締,沒收印刷品和違法所得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三
浙江某印務有限公司沒有建立承印驗證制度、承印登記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動殘次品銷毀制度案
2022年5月7日執法人員查獲蒼南縣錢庫鎮萬洋創業園浙江某印務有限公司車間內正在印刷加倍佳棉簽外包裝袋印刷品,該公司無法出示印刷品委托印刷相關證明材料。浙江某印務有限公司被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分析:《印刷業管理條例》指出:印刷業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承印驗證制度、承印登記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動殘次品銷毀制度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制定。
違反《印刷業管理條例》規定,沒有建立承印驗證制度、承印登記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動殘次品銷毀制度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公安部門依據法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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