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過期粽子后更換外包裝,北京一企業收到11.29萬元罰單
2022-09-27 20:28 來源: 新京報 責編:覃子喻
- 摘要:
- 9月27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2022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三批典型案例,涉及醫美行業虛假宣傳、生產經營超保質期食品、生產質量不合格燃油添加劑等問題。
9月27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2022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三批典型案例,涉及醫美行業虛假宣傳、生產經營超保質期食品、生產質量不合格燃油添加劑等問題。
經查,北京八瑞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與某食品公司簽訂《供采協議》,于2022年4月1日、2日分別收購2車次超過保質期的粽子。按照該批粽子《供采協議》約定,過期粽子用于給養殖場提供飼料,本應將粽子原包裝拆掉即可。但當事人組織人力將粽子上標注有生產日期、保質期的原彩色包裝袋拆掉,用塑封機將粽子重新塑封,并噴印上“精制豆沙粽100克”等字樣。上述行為與《供采協議》中用途、標準、要求不符,且無進、銷、存臺賬記錄。當事人的行為存在為過期食品拆換包裝及去向用途不可追溯的食品安全風險。2022年5月26日,順義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罰款11.29萬元的行政處罰。
瑞活國際商貿(北京)有限公司在產品體驗間及接待處鄰近位置的展示柜上,陳列含有“世界頂級活細胞護膚體驗”字樣及瑞妍品牌英文標識的宣傳頁。當事人宣傳內容指向其推銷的商品及服務,但是無法提供印證其主張的統計數據、評價資料等證據,在違背真實性原則的情況下進行了商業宣傳。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2022年5月24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瑞活國際商貿(北京)有限公司進行虛假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11月30日,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委托中國海關科學技術研究中心,對北京四季優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四通橋店經營的食品進行監督抽檢檢驗,其中抽取的“鮮活(全母)梭子蟹2.5-3.5兩/只”和“鮮皮皮蝦15-20只/500g”樣品經檢驗鎘項目檢測結果為梭子蟹0.73mg/kg(限量≤0.5mg/kg)、皮皮蝦2.4mg/kg(限量≤0.5mg/kg),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2年3月11日,海淀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銷售重金屬等污染物質含量超標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067.06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天宇汽車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燃油添加劑(車用汽油清凈劑)產品在2021年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防銹性、破乳性項目不符合GB19592.2019《車用汽油清凈劑》標準,依據《車用汽油清凈劑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1年版)》,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經查,該批次燃油添加劑(車用汽油清凈劑)產品為當事人于2020年12月20日生產的產品,共計生產480瓶。2022年5月18日,昌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1188元、沒收違法所得1340.88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某中醫院銷售的“雪山追風散(雪蓮花)”被舉報,該產品外包裝標示有“雪山追風散(雪蓮花)”“好藥難求”“無論病史輕重、病情長短,今日服藥、明日見效”等內容。經查詢,涉案產品未在國家藥監局藥品目錄中,其產品以及外包裝標簽內容均未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其所標明的適應癥和功能主治,均屬于超出規定范圍。另經委托北京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檢測,涉案藥品含有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布洛芬等西藥成分。因該案涉嫌構成妨害藥品管理罪,已依法移送至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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