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出版人才工作體系建設回顧:出版大計 人才為先
2021-12-01 10:48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責編:張曉丹
- 摘要:
- 在現代西方產業分類體系中,出版業通常被納入創意產業范疇,而所謂創意產業則是指從人的創造力、技能和天分中獲取發展動力的產業領域。這體現出了人才資源對出版業發展的極端重要性。
一是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初步建立起了較為完備的出版學高等教育體系。1951年8月28日,全國第一屆出版行政工作會議召開,時任中宣部副部長、新聞總署署長的胡喬木作了《改進出版工作的幾個問題》的報告。他提出“黨也要負責領導出版工作中的教育工作”,并倡導要在高等院校創設出版系,加強出版人才培養。1953年10月,上海印刷學校成立;1956年,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和中央工藝美術學院分別開設“出版班”和書籍裝幀設計本科專業;1958年8月,北京文化學院成立;1978年12月,北京印刷學院成立。198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關于加強出版工作的決定》,決定特別指出“要選擇有條件的大學設立圖書發行專業”。經教育部批準,1983年圖書發行學專業成立,1984年編輯學專業成立。1998年,圖書發行學和編輯學合并為編輯出版學專業。2010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設立出版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2012年,教育部批準增設數字出版專業。截至目前,全國共有編輯出版學本科專業建設點71個,數字出版本科專業建設點19個,出版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28個,每年向出版行業輸送5000多名高級專門人才,為我國出版業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性的人才支撐。
二是基于行業特征,確立出版行業人才準入和職稱晉升標準,建立起了穩定的出版專業人員職稱評聘體系和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制度。1980年,國務院頒布了由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和國家人事局制定的《編輯干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1986年,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又頒布了《出版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將編輯人員職稱分為編審、副編審、編輯和助理編輯4個等級。2001年,人事部和新聞出版總署聯合發布了《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標志著我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建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管理,由國家統一組織、統一時間、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標準、統一證書。此外,還階段性地建立起了出版物發行業和印刷行業的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現已廢止)。
三是為表彰和激勵先進,鼓勵出版從業者立足行業建功立業,國家建立起了完備的出版從業人員“榮譽”體系。2016年11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文聯十大、中國作協九大開幕式上的講話中指出“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可謂意味深長。作為創意產業的出版業的發展,必然離不開一批“非常之人”。出版“榮譽”體系的建立正體現了這一思想。我國出版“榮譽”體系的核心內容包括國家新聞出版領域最高獎——中國出版政府獎、中國版協與韜奮基金會聯合設立的韜奮出版獎和中國印刷技術協會主辦的畢昇印刷獎以及新聞出版署主辦的“全國新聞出版行業領軍人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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