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
2019-02-01 22:16 來源: 網絡 責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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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專門的電商立法在世界范圍內都是新鮮事物,因此對于電商法的實施效果,方方面面都十分關注。目前,電商法實施已經一個月了,電商行業出現了哪些新變化?社會公眾、電商企業、專家學者等方面又對其作何評價?
“電子商務立法要運用互聯網思維,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方面的決定性作用。”此前電商法表決通過后,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在會后的新聞發布會上強調,電商法鼓勵支持電子商務各方共同參與電子商務市場治理,充分發揮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經營者、電子商務經營者所形成的一些內生機制,推動形成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模式。
“電商法實施后,大型的電商平臺都在積極做好合規工作,社會上也強烈希望借這部法律的實施,把電子商務的規范治理提高到一個新水平!毖姳硎。
跨境電商更合規,代購應受有效監管
根據相關規定,入境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含5000元)的個人自用物品,應主動向海關申報。然而,近幾個月來旅客入境超量攜帶物品被海關查獲的新聞屢屢成為輿論熱點,而這些旅客中就有不少從事海外個人代購。
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并依法享受稅收優惠。近期各地海關監管趨嚴直接重創了長期“野蠻生長”的海外個人代購,令整個行業面臨重新洗牌。對此,不少人將海外個人代購面臨的變局歸結為電子商務法的施行,但事實果真如此嗎?
“最近討論的代購問題與電商法實施沒有必然關系,代購空間受限事實上是與正常的跨境貿易監管有關,個人代購本身就是很難融入現行監管體系的灰色市場!备吒黄秸J為,將代購問題與電商法實施直接掛鉤是輿論的一種誤解,現行國際貿易監管下,所有的貨物貿易本來就要納入到海關、稅收、進出口檢驗檢疫體系,旅行者或者境外親友只允許攜帶零星的物品入境。
事實上,在消費者跨境直購消費品這種模式出現后,包含個人代購在內的大量消費品進境的確給傳統的以國際貨物貿易為主體的監管體系帶來了巨大挑戰。對此,電商法也作出了回應:國家進出口管理部門應當推進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申報、納稅、檢驗檢疫等環節的綜合服務和監管體系建設。
“代購商品入關納稅只是一方面,如果這些商品被二次銷售,那么可能涉及諸如進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標簽、經營者是否具備相應資質等問題。”薛軍表示,2018年年底我國出臺了規定搭建跨境電商的制度框架,一方面保持便利化,另外一方面完善了其中質量控制、消費者保護等問題。
高富平也表示,國家一直在構建新的適用跨境直購的監管體系,現在較為成熟的是網購保稅進口模式和直郵進口模式,但不管哪種模式,進口物品的稅收問題已基本解決。“個人代購仍然缺少有效的監督,海關申報和納稅的方式存在大量的脫法行為!痹诟吒黄娇磥,個人代購未來的空間將越來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