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萬個“馳名商標” 包裝盒恐作廢
2014-05-15 11:59 來源:東南早報 責編:周艷平
- 摘要:
- 新《商標法》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边`反此規定的,根據第該法五十三條的規定,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罰款。
【CPP114】訊:新《商標法》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边`反此規定的,根據第該法五十三條的規定,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罰款。
“馳名商標”又稱為周知商標,最早出現在1883年簽訂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以下簡稱《巴黎公約》)。我國于1984年加入該公約,成為其第95個成員國。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約》的成員國一樣,依據該公約的規定對馳名商標給予特殊的法律保護,已經成為我國商標法制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記者查閱資料發現,馳名商標原本的意義,有三點:第一,法律保護力度加大。如果商標成為馳名商標,則該商標可受到擴大的法律保護;第二,獲得政府政策支持。企業將獲得其他企業難以企及的更大力度的政府支持;第三,巨大的品牌榮譽!爸袊Y名商標”這一稱號代表著中國商標領域的最高榮譽。
然而不知何時起,“全國馳名商標”被很多企業誤將馳名商標當作了市場影響力加分點,和宣傳產品時的賣點。很多企業認為“馳名商標”是一種很好的“廣告”。而將這種馳名商標當作榮譽稱號的心態,漸漸也已蔓延到賣場,當大家都想擠進某一家賣場時,擁有馳名商標的品牌似乎更容易進入。
阿杰(化名)是一家公司的老總,新《商標法》實施后,他開始犯愁了,那些庫存的包裝盒是不是不能用了?
阿杰是一家鞋業公司的老總,已經在鞋業市場打拼幾十年了,公司旗下的一款運動鞋榮獲馳名商標的稱號,這為公司帶來了可觀的利潤。自從獲得馳名商標后,他就在該運動鞋的包裝盒上,大字體印刷著“馳名商標”的字樣,異常顯眼。一些消費者也是奔著它而購買這款鞋子的。
但新《商標法》規定,不能在包裝盒上印刷有“馳名商標”的字樣。這讓阿杰很是苦惱。他說,公司里庫存著幾十萬個包裝盒。這些包裝盒均是去年上半年做好的。
“按照現在新《商標法》的規定,我是不是就不能用這些包裝盒呢?”阿興說,要是真的不能用,那損失就得幾百萬元了。
但是,對于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經進入流通領域的除外。據此,關于阿杰印有“馳名商標”字樣的包裝盒是否能夠銷售使用,關鍵在于其是否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就已進入流通領域。
對廣大馳名商標企業來說,如果涉及將馳名商標作為廣告宣傳等情況,需在新《商標法》實施前盡快調整并停止宣傳使用“馳名商標”。商標馳名不如品質馳名!榜Y名商標”等容易混淆視聽的名頭退出產品包裝之后,相關商家再也不能借此招搖過市,“兩個拳頭一張,胸膛便露出來”,帶來的將是更客觀的技術、質量“硬實力”競爭,而非“三板斧”,耍來耍去一成不變。
馳名商標
“馳名商標”又稱為周知商標,最早出現在1883年簽訂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以下簡稱《巴黎公約》)。我國于1984年加入該公約,成為其第95個成員國。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約》的成員國一樣,依據該公約的規定對馳名商標給予特殊的法律保護,已經成為我國商標法制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記者查閱資料發現,馳名商標原本的意義,有三點:第一,法律保護力度加大。如果商標成為馳名商標,則該商標可受到擴大的法律保護;第二,獲得政府政策支持。企業將獲得其他企業難以企及的更大力度的政府支持;第三,巨大的品牌榮譽!爸袊Y名商標”這一稱號代表著中國商標領域的最高榮譽。
然而不知何時起,“全國馳名商標”被很多企業誤將馳名商標當作了市場影響力加分點,和宣傳產品時的賣點。很多企業認為“馳名商標”是一種很好的“廣告”。而將這種馳名商標當作榮譽稱號的心態,漸漸也已蔓延到賣場,當大家都想擠進某一家賣場時,擁有馳名商標的品牌似乎更容易進入。
阿杰(化名)是一家公司的老總,新《商標法》實施后,他開始犯愁了,那些庫存的包裝盒是不是不能用了?
阿杰是一家鞋業公司的老總,已經在鞋業市場打拼幾十年了,公司旗下的一款運動鞋榮獲馳名商標的稱號,這為公司帶來了可觀的利潤。自從獲得馳名商標后,他就在該運動鞋的包裝盒上,大字體印刷著“馳名商標”的字樣,異常顯眼。一些消費者也是奔著它而購買這款鞋子的。
但新《商標法》規定,不能在包裝盒上印刷有“馳名商標”的字樣。這讓阿杰很是苦惱。他說,公司里庫存著幾十萬個包裝盒。這些包裝盒均是去年上半年做好的。
“按照現在新《商標法》的規定,我是不是就不能用這些包裝盒呢?”阿興說,要是真的不能用,那損失就得幾百萬元了。
但是,對于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經進入流通領域的除外。據此,關于阿杰印有“馳名商標”字樣的包裝盒是否能夠銷售使用,關鍵在于其是否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就已進入流通領域。
對廣大馳名商標企業來說,如果涉及將馳名商標作為廣告宣傳等情況,需在新《商標法》實施前盡快調整并停止宣傳使用“馳名商標”。商標馳名不如品質馳名!榜Y名商標”等容易混淆視聽的名頭退出產品包裝之后,相關商家再也不能借此招搖過市,“兩個拳頭一張,胸膛便露出來”,帶來的將是更客觀的技術、質量“硬實力”競爭,而非“三板斧”,耍來耍去一成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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