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食品包裝溶劑殘留的食品安全隱患
2013-11-25 11:14 來源:中國食品報 責編:陳莎莎
- 摘要:
- 近日,常州檢驗檢疫局食品接觸材料實驗室連續檢出多批次紙塑、鋁塑和塑料復合食品包裝溶劑殘留總量為5.9—8.3mg/m2,超出我國國家標準GB/T10004-2008的限量要求。對于這種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包裝材料,有關部門和企業應高度重視。
【CPP114】訊:近日,常州檢驗檢疫局食品接觸材料實驗室連續檢出多批次紙塑、鋁塑和塑料復合食品包裝溶劑殘留總量為5.9—8.3mg/m2,超出我國國家標準GB/T10004-2008的限量要求。對于這種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包裝材料,有關部門和企業應高度重視。
我國國標GB/T10004-2008《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干法復合、擠出復合》規定,溶劑殘留總量不得超過5mg/m2,苯類溶劑不得檢出(檢出限為0.01mg/m2)。在超標的產品中,檢出的殘留溶劑多為乙酸乙酯、丙酮、乙醇等揮發性溶劑。
據了解,復合食品包裝中的溶劑殘留主要來源于復合食品包裝印刷、復合、涂布的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各類溶劑。盡管乙醇、乙酸乙酯等溶劑的毒性較低,但因溶劑殘留量較高時會影響到食品的口味,所以我國國標GB/T10004-2008明確規定了溶劑殘留總量的限量,特別是對毒性較大的苯類溶劑提出了0.01mg/m2不得檢出的苛刻限量。近年來,食品包裝袋的殘留溶劑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促使生產企業嚴格篩選原料、改進工藝、摒棄苯類溶劑,使復合食品包裝溶劑殘留保持了良好的質量狀況。然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生活節奏的加快,國民對包裝食品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食品生產企業對包裝材料的需求量也隨之增長。為適應需求,一些食品包裝生產企業加班加點、超負荷運轉,只為趕貨期、完成生產任務,而忽略了對殘留溶劑的控制。原料把控不嚴、烘干溫度和時間不夠等工藝偏離,導致溶劑殘留超標的情況多次發生。
食品包裝生產企業應充分重視溶劑殘留超標的問題,優選原料、控制工藝,以保障溶劑殘留在合格限量范圍內。同時,食品企業須加強對進廠食品包裝溶劑殘留的監控,防止大量殘留溶劑在食品加工區域揮發,導致食品出現異味或被溶劑污染。
我國國標GB/T10004-2008《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干法復合、擠出復合》規定,溶劑殘留總量不得超過5mg/m2,苯類溶劑不得檢出(檢出限為0.01mg/m2)。在超標的產品中,檢出的殘留溶劑多為乙酸乙酯、丙酮、乙醇等揮發性溶劑。
據了解,復合食品包裝中的溶劑殘留主要來源于復合食品包裝印刷、復合、涂布的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各類溶劑。盡管乙醇、乙酸乙酯等溶劑的毒性較低,但因溶劑殘留量較高時會影響到食品的口味,所以我國國標GB/T10004-2008明確規定了溶劑殘留總量的限量,特別是對毒性較大的苯類溶劑提出了0.01mg/m2不得檢出的苛刻限量。近年來,食品包裝袋的殘留溶劑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促使生產企業嚴格篩選原料、改進工藝、摒棄苯類溶劑,使復合食品包裝溶劑殘留保持了良好的質量狀況。然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生活節奏的加快,國民對包裝食品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食品生產企業對包裝材料的需求量也隨之增長。為適應需求,一些食品包裝生產企業加班加點、超負荷運轉,只為趕貨期、完成生產任務,而忽略了對殘留溶劑的控制。原料把控不嚴、烘干溫度和時間不夠等工藝偏離,導致溶劑殘留超標的情況多次發生。
食品包裝生產企業應充分重視溶劑殘留超標的問題,優選原料、控制工藝,以保障溶劑殘留在合格限量范圍內。同時,食品企業須加強對進廠食品包裝溶劑殘留的監控,防止大量殘留溶劑在食品加工區域揮發,導致食品出現異味或被溶劑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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