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裝溶劑殘留或成新的食品安全隱患
2013-11-11 09:21 來源:科技日報 責編:陳莎莎
- 摘要:
- 11月2日,記者在常州檢驗檢疫局獲悉,該局食品接觸材料實驗室,連續檢出多批紙塑、鋁塑和塑料復合食品包裝溶劑殘留總量為5.9毫克/平方米—8.3毫克/平方米,超出我國國標GB/T10004-2008的限量要求。
【CPP114】訊:11月2日,記者在常州檢驗檢疫局獲悉,該局食品接觸材料實驗室,連續檢出多批紙塑、鋁塑和塑料復合食品包裝溶劑殘留總量為5.9毫克/平方米—8.3毫克/平方米,超出我國國標GB/T10004-2008的限量要求。我國國標GB/T10004-2008《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干法復合、擠出復合》規定溶劑殘留總量不得超過毫克/平方米,苯類溶劑不得檢出(檢出限為0.01毫克/平方米)。超標的產品中,檢出多為乙酸乙酯、丙酮、乙醇等揮發性溶劑。
近年來,食品包裝袋的殘留溶劑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致使生產企業嚴格篩選原料,改進工藝,摒棄苯類溶劑,使復合食品包裝溶劑殘留保持了良好的質量狀況。然而,一些企業忽略了對殘留溶劑的控制,原料把控不嚴、烘干溫度和時間不夠等工藝偏離導致溶劑殘留超標的情況的再次發生。有關專家建議:食品包裝生產企業要優選原料,控制工藝,以保障溶劑殘留在合格限量范圍內;同時,食品企業加強對進廠食品包裝溶劑殘留的監控,防止大量殘留溶劑在食品加工區域揮發,導致食品異味或污染。
近年來,食品包裝袋的殘留溶劑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致使生產企業嚴格篩選原料,改進工藝,摒棄苯類溶劑,使復合食品包裝溶劑殘留保持了良好的質量狀況。然而,一些企業忽略了對殘留溶劑的控制,原料把控不嚴、烘干溫度和時間不夠等工藝偏離導致溶劑殘留超標的情況的再次發生。有關專家建議:食品包裝生產企業要優選原料,控制工藝,以保障溶劑殘留在合格限量范圍內;同時,食品企業加強對進廠食品包裝溶劑殘留的監控,防止大量殘留溶劑在食品加工區域揮發,導致食品異味或污染。
- 相關新聞:
- ·紙質包裝材料殘留溶劑測定出新法 2013.06.19
- ·蒼南:紙質食品包裝材料殘留溶劑測定有了新方法 2013.05.23
- ·中國軟包裝凹版印刷行業的“綠色環保經” 2012.10.24
- ·氣相色譜儀與塑料包裝的溶劑殘留量檢測 2012.09.19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