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境內分裝
2013-09-28 14:27 來源:廣州日報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要求還規定,自2014年4月1日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必須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產品包裝上無中文標簽或者中文標簽不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一律按不合格產品做退貨或銷毀處理。有業內人士認為,這些規定是為了堵住進口奶粉的漏洞。
【CPP114】訊:記者昨日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從即日起我國將加強進口奶粉的管理,包括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境內分裝等。
昨日,國家質檢總局在其官方上公布了這份《質檢總局關于加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133號)。該局稱,有關要求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部署。
根據要求,對華出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境外生產企業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注冊。自2014年5月1日起,未經注冊的境外生產企業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允許進口。
此外,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其報檢日期到保質期截止日不足3個月的,不予進口。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境內分裝,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已罐裝在向消費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裝中。
要求還規定,自2014年4月1日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必須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產品包裝上無中文標簽或者中文標簽不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一律按不合格產品做退貨或銷毀處理。有業內人士認為,這些規定是為了堵住進口奶粉的漏洞。
昨日,國家質檢總局在其官方上公布了這份《質檢總局關于加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133號)。該局稱,有關要求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部署。
根據要求,對華出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境外生產企業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注冊。自2014年5月1日起,未經注冊的境外生產企業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允許進口。
此外,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其報檢日期到保質期截止日不足3個月的,不予進口。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境內分裝,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已罐裝在向消費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裝中。
要求還規定,自2014年4月1日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必須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產品包裝上無中文標簽或者中文標簽不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一律按不合格產品做退貨或銷毀處理。有業內人士認為,這些規定是為了堵住進口奶粉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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