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牛肉粒重新包裝銷售 南京一食品有限公司遭查處
2013-07-05 10:00 來源:南京日報 責編:錢瑩
- 摘要:
- “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行動”正在全國各地開展,國以民為先,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問題作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之一,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CPP114】訊:“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行動”正在全國各地開展,國以民為先,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問題作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之一,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南京日報即日起對行政執法部門處置的食品安全案例進行曝光,同時對誠信食品藥品企業進行連續報道,敬請關注。
無肉制品生產許可證;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偽造生產日期;冒用其他企業名稱……日前,南京果王食品有限公司因違反《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標識管理規定》,被市質監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生產的牛肉粒產品58箱,并罰款2萬元。
根據專項檢查計劃,前不久,南京市質監局執法人員對位于中山東路518號的南京果王食品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F場發現,該公司生產車間有9箱五香味牛肉粒,包裝上標注有“生產日期:2012年10月20日,廣州市果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貴州金鳳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等字樣。生產線旁有尚未使用的五香味牛肉粒、香辣味牛肉粒的包裝袋。工人正在將這些2012年10月20日生產的五香味牛肉粒拆包后重新包裝。包裝車間內有已經標好生產日期“2013年3月20日”的五香味牛肉粒的空包裝箱,有已經換好包裝的五香味牛肉粒21箱(40包/箱),香辣味牛肉粒7箱,標注的生產日期均為2013年3月20日。成品庫中有香辣味牛肉粒30箱,標注的生產日期為2013年3月20日。
該公司供述,上述兩種牛肉粒產品共58箱,是用回收的原標注生產日期為2012年10月20日的產品分裝生產的,并將生產日期標注為2013年3月20日。另外,包裝袋上均標注廣州市果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貴州金鳳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并標注有編號為QS5204 0401 6312的生產許可證號,該證號為貴州金鳳徠食品有限公司所有。
質監執法人員進一步調查發現,南京果王食品有限公司并未取得肉制品的生產許可證。據該公司稱,這些拆包的牛肉粒產品因銷售不掉,所以被發給南京果王食品有限公司進行重新分裝。另經該公司供述,上述牛肉粒的銷售價格均為3元/包,貨值金額共計6960元。因產品未銷售,無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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