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識超期使用很常見
2013-06-13 09:32 來源:國際商報 責編:錢瑩
- 摘要:
- “名牌”標示過期卻依然在使用,這樣的案例并不罕見。山東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種子,其包裝上印有“中國名牌”字樣及“中國名牌產品”標識;“中國名牌產品”標識于2011年已經到期,但種子生產日期標注為2012年12月20日,明顯是在標識到期后生產的。
【CPP114】訊:“名牌”標示過期卻依然在使用,這樣的案例并不罕見。廣西某品牌苓膏粉、白涼粉的外包裝上印有“2008年度廣西名牌”標識;廣西某品牌脆瓜王上印有“2007年廣西優質農產品(行情 股吧 買賣點)”標志;山東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種子,其包裝上印有“中國名牌”字樣及“中國名牌產品”標識,“中國名牌產品”標識于2011年已經到期,但種子生產日期標注為2012年12月20日,明顯是在標識到期后生產的;近日,兩大著名紅罐涼茶品牌重燃戰火,據記者了解,其中也涉及到商標的超期使用問題;某知名品牌咖啡也卷入了商標侵權案……
消費者:還我品質
家住深圳的劉女士在一家社區面包店花了18元買了一盒名為“Tiptree”的進口果醬,后來用手機軟件掃描后發現,1997年12月該產品的商標已經被注銷。“我從沒吃過這種果醬,因為看生產日期,產品還在保質期內就買了,沒想到隨手一掃,掃出來這么大問題。現在肯定是不敢吃了。”劉女士對記者說。記者還了解到,這種產品的食品(行情 專區)安全檢測報告也是有問題的,果醬的生產地址和檢測報告上寫的地址不一致,但可以肯定的是,涉事的食品公司非法使用已經被注銷掉的商標。
在采訪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食品店老板告訴記者,食品標識“超期服役”的現象并不少見。“別以為標簽上寫的都是真的,就拿綠色食品標識來說,光是類似的標識就有很多種,稍微添個字改個字,不是非常細心的消費者都很難發現。連日期都可以隨便改,這些標識有的根本沒什么認證,有的認證過期了,還在使用。綠色食品比無公害食品的標準更高,而超市大部分銷售的是無公害食品,但普通消費者可能并不清楚兩者的區別。”他說。而據記者了解,綠色食品標識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統一認證管理,按照《綠色食品標識管理辦法》規定,有效期限為3年。食品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正規的綠色食品外包裝上均有綠色食品標識和企業信息碼,農業部門的網站上也能查到關于綠色食品標識的相關信息,遇到“超期服役”的情況可向農業或工商部門舉報。
中國有機產品產品高級檢查員夏廉法對記者表示,有機食品的證書是一年一認證。在購買時,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出示證書。而且所有正規有機食品證書的有效期都可以在中國有機食品產品網上查到。
業內人士:監管亟需加強
各地“名牌”產品“超期服役”的事件頻發,消費者在對企業感到失望的同時,也對相關的監管部門產生了質疑。按照規定,對于到期的“名牌”商標,當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責任及時通知相關企業,并且認真做好轄區內各品牌產品標識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長期研究商標法的律師黃九華表示,目前國內一些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標使用混亂,和相關部門監管力度弱是脫不開干系的。加上普通公眾對知名標示使用有效期知之甚少,才給了一些違規企業鉆空子的機會,讓他們得以繼續使用過期的產品標識。
記者查詢《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發現,該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中國名牌產品稱號、標志只能使用在被認定型號、規格的產品上,不得擴大使用范圍。未獲得中國名牌產品稱號的產品,不得冒用中國名牌產品標志;被暫停或撤銷中國名牌產品稱號的產品、超過有效期未重新申請或重新申請未獲通過的產品,不得繼續使用中國名牌產品標志;禁止轉讓、偽造中國名牌產品標志及其特有的或者與其近似的標志。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冒用質量標志的規定進行處理。
業內人士稱,規定和管理辦法都說的很清楚,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多頭管理的問題,這或許才是監管困難的癥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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