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集聚區 問題多 70%虧損
2013-03-04 10:58 來源:中國文化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發展文化產業園區一定要合理布局、控制總量、突出特色,嚴格防止一哄而上,盲目發展,同質化競爭。要加強對文化產業園區統籌規劃,結合當地文化特色和資源優勢,明確發展定位,走特色化差異化發展之路。
【CPP114】訊:發展文化產業園區一定要合理布局、控制總量、突出特色,嚴格防止一哄而上,盲目發展,同質化競爭。要加強對文化產業園區統籌規劃,結合當地文化特色和資源優勢,明確發展定位,走特色化差異化發展之路。
近年來,在國家大力倡導發展文化產業的政策指引下,全國各地的文化產業園區迅速發展。然而,據相關數據顯示,在全國超過2500家的文化產業園區中,有70%以上處于虧損狀態,真正盈利的不超過10%;而業內專家也指出,國內真正稱得上“文化產業集聚區”的園區不到5%。園區在發展過程中顯現出的同質化、地產化、單一化、空殼化等系列問題值得深思。
盲目效仿一哄而上
北京及國內文化產業集聚區形成于北京798藝術區(以下簡稱“798”)等需要轉型的老舊工廠。當時轉型成功的以798為代表的藝術家集聚區,開創了中國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的先河。自2007年開始,朝陽區又不斷涌現出幾個文化產業集聚區,同樣以老舊工廠為基礎改造,卻有別于798,定位為文化、傳媒的發展主題。此后,北京便逐步形成了以朝陽區為發源地,并迅速發展壯大的近30家文化產業集聚區,走在了全國前列。
2009年,國務院發布了《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全國各地的文化創意產業園便如雨后春筍般迅速展開布局,目前已超過2500家。
由于北京文化產業集聚區的龍頭效應,一時間各地紛紛仿效。“近些年,國內一些省會城市甚至地級市依托老舊工廠,或有著百年歷史的老廠房,盲目效仿北京某些成功案例,投巨資建創意產業集聚區。”718傳媒文化創意園營銷總監杜建峰介紹說:“我經常接待這樣的外埠考察團來京學習、取經。但我個人一直強調,要根據當地具體條件、歷史淵源挖掘具有當地特色的文化產業集聚區。每個老工廠都有它的歷史和靈魂,不是是個工廠就可以改造成文化集聚區。同時,藝術家是有限的,大師也是有數的,他們不會長期工作在二線城市,基本上集中在幾個知名的大城市。所以,一些所謂的專家們不經過實際操作,只是略加分析北京、上海等園區的外在形成狀況,就盲目引導文化產業集聚區的建設和復制。”
杜建峰說:“今年春節前,我受邀隨北京某大學專家到河北某地級市參加招商引資大會,該市就是未考慮地方特點,盲目效仿上海某園區,將19世紀的老工廠,花幾百萬元策劃費,在偽專家引導下投資3.5億元改造費,建設成了一個既不原始也不現代的所謂文化產業集聚區,至今除賣小吃的,無任何文化企業入駐。”
據了解,在各地文化產業園區快速發展的背后,一些問題也隨之凸顯。如園區功能定位雷同、缺乏特色、多頭管理、惡性競爭,甚至是以文化產業園區之名,搞房地產開發……
管理不當定位不明確
文化產業園區投資動輒需上億元,有的甚至高達數十億元。由于投資的巨大,目前只有少數能維持收支平衡,多數園區在短期內難以實現盈利。但這是造成現在大部分園區虧損的本質原因么?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對此予以了否定。他表示,問題關鍵在于園區運營商是不是真正把園區定位為文化產業的集聚區。文化產業集聚區的功能,就是要通過產業的集聚,來做大文化產業。
根據文化部發布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管理辦法(試行)》中的定義,文化園區就是“進行文化產業資源開發、文化企業和行業集聚及相關產業鏈匯聚,對區域文化及相關產業發展起示范、帶動作用,發揮園區的經濟、社會效益的特定區域。”
陳少峰指出,如果文化產業園區的產業集聚功能沒有很好地發揮,就會出現虧損,F在很多園區運營商,并沒有明確做文化產業園的目標,只是利用政策來做事,比如進行圈地,然后盡快地把地賣掉、把房子出租等等。最后,園區有的成為了普通的物業,有的成為了普通的商業,有的成為了藝術家的工作室,有的成為了文化交流的活動場所。
近年來,在國家大力倡導發展文化產業的政策指引下,全國各地的文化產業園區迅速發展。然而,據相關數據顯示,在全國超過2500家的文化產業園區中,有70%以上處于虧損狀態,真正盈利的不超過10%;而業內專家也指出,國內真正稱得上“文化產業集聚區”的園區不到5%。園區在發展過程中顯現出的同質化、地產化、單一化、空殼化等系列問題值得深思。
盲目效仿一哄而上
北京及國內文化產業集聚區形成于北京798藝術區(以下簡稱“798”)等需要轉型的老舊工廠。當時轉型成功的以798為代表的藝術家集聚區,開創了中國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的先河。自2007年開始,朝陽區又不斷涌現出幾個文化產業集聚區,同樣以老舊工廠為基礎改造,卻有別于798,定位為文化、傳媒的發展主題。此后,北京便逐步形成了以朝陽區為發源地,并迅速發展壯大的近30家文化產業集聚區,走在了全國前列。
2009年,國務院發布了《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全國各地的文化創意產業園便如雨后春筍般迅速展開布局,目前已超過2500家。
由于北京文化產業集聚區的龍頭效應,一時間各地紛紛仿效。“近些年,國內一些省會城市甚至地級市依托老舊工廠,或有著百年歷史的老廠房,盲目效仿北京某些成功案例,投巨資建創意產業集聚區。”718傳媒文化創意園營銷總監杜建峰介紹說:“我經常接待這樣的外埠考察團來京學習、取經。但我個人一直強調,要根據當地具體條件、歷史淵源挖掘具有當地特色的文化產業集聚區。每個老工廠都有它的歷史和靈魂,不是是個工廠就可以改造成文化集聚區。同時,藝術家是有限的,大師也是有數的,他們不會長期工作在二線城市,基本上集中在幾個知名的大城市。所以,一些所謂的專家們不經過實際操作,只是略加分析北京、上海等園區的外在形成狀況,就盲目引導文化產業集聚區的建設和復制。”
杜建峰說:“今年春節前,我受邀隨北京某大學專家到河北某地級市參加招商引資大會,該市就是未考慮地方特點,盲目效仿上海某園區,將19世紀的老工廠,花幾百萬元策劃費,在偽專家引導下投資3.5億元改造費,建設成了一個既不原始也不現代的所謂文化產業集聚區,至今除賣小吃的,無任何文化企業入駐。”
據了解,在各地文化產業園區快速發展的背后,一些問題也隨之凸顯。如園區功能定位雷同、缺乏特色、多頭管理、惡性競爭,甚至是以文化產業園區之名,搞房地產開發……
管理不當定位不明確
文化產業園區投資動輒需上億元,有的甚至高達數十億元。由于投資的巨大,目前只有少數能維持收支平衡,多數園區在短期內難以實現盈利。但這是造成現在大部分園區虧損的本質原因么?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對此予以了否定。他表示,問題關鍵在于園區運營商是不是真正把園區定位為文化產業的集聚區。文化產業集聚區的功能,就是要通過產業的集聚,來做大文化產業。
根據文化部發布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管理辦法(試行)》中的定義,文化園區就是“進行文化產業資源開發、文化企業和行業集聚及相關產業鏈匯聚,對區域文化及相關產業發展起示范、帶動作用,發揮園區的經濟、社會效益的特定區域。”
陳少峰指出,如果文化產業園區的產業集聚功能沒有很好地發揮,就會出現虧損,F在很多園區運營商,并沒有明確做文化產業園的目標,只是利用政策來做事,比如進行圈地,然后盡快地把地賣掉、把房子出租等等。最后,園區有的成為了普通的物業,有的成為了普通的商業,有的成為了藝術家的工作室,有的成為了文化交流的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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