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 食品包裝上必須標注有無過敏成分
2012-12-11 09:32 來源:重慶時報 責編:陳培
- 摘要:
- 昨天,張女士在超市買了一袋巧克力牛奶,可剛喝完不久,臉上和身上就起了很多小紅點。一開始,她懷疑是牛奶質量有問題,但后來想到自己從小對花生過敏,“會不會是牛奶里含有花生呢?”
【CPP114】訊:昨天,張女士在超市買了一袋巧克力牛奶,可剛喝完不久,臉上和身上就起了很多小紅點。一開始,她懷疑是牛奶質量有問題,但后來想到自己從小對花生過敏,“會不會是牛奶里含有花生呢?”
張女士檢查了巧克力牛奶的配料表后發現,其中一欄標注“可能含有微量花生成分”,但并沒有特別標注致敏原信息。“既然有導致人體過敏的物質,廠家為什么不在包裝上標明呢?”
很少食品標注“致敏原”
昨天我們探訪我市多家超市,《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實施半年后,除個別食品外,近半數的食品并未在包裝上標注致敏原的信息。
我們在南坪金臺的一家超市看到,超市內眾多的糖、堅果、餅干等產品上,標注致敏原信息的產品少之又少,5款奶糖只有一款有標注。
不僅是這些零食,連大家喜歡購買的湯料中,也可能含有易過敏成分。許多湯料的配料表里面寫著“可能含有魚、蝦”等成分。
“可能含有”,這樣的表述是不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的,因為“可能”、“大概”、“也許”這種模糊的字樣會對消費者產生一定的誤導作用。然而,在調查中我們發現,食品廠家能有“模糊的表述”就已經算是很不錯了,因為大部分在售食品對于“致敏原”等要素是只字未提。
我們從市工商局了解到,在平時的市場檢查中,雖然袋裝湯料的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要素一應俱全,但在配料問題上卻常語焉不詳,尤其是對于易導致人體過敏的成分,更是經常只字不提。
魚、蛋、花生都可能引起過敏
從調查的情況來看,關注食品“致敏原”的市民相對較少。在超市內,我們隨機采訪了多位顧客,九成左右的顧客表示從來沒有關注過這個問題,他們更注意的是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價格。
根據今年開始實施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要求,明年1月,食品包裝上必須標注“致敏原”。其中,列舉了8類可能引發過敏的食品:含有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麥、黑麥、大麥等)、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如蝦、龍蝦、蟹等)、魚類及其制品、蛋類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
另外,根據規定,如加工過程中可能帶入上述致敏物質或其制品的,“宜在配料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
過敏體質的消費者從明年開始,買食品前可通過翻看標注與說明,知曉自己能否食用該種預包裝食品。
食品導致過敏維權難
“關于過敏,有人把它看得很嚴重,擔心會危及生命,也有人滿不在乎,這兩種想法都不太好。”大坪醫院一位皮膚科專家介紹說,少數市民在食用“異種蛋白食品”后有可能誘發過敏。出現過敏反應后,不必過于擔心。只要及時到醫院就診,一般都不會有什么大問題。市民如果懷疑自己對某些食品過敏,可到正規醫院進行過敏原測試。
但如果因為食用了未標注致敏原信息的食品而引發過敏,該怎么辦?
市消委會一名工作人員說,“消費者如果想就‘食品導致過敏’維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說維權的難點在于如何證明食品中含有導致人體過敏的物質?其次,即使食品中真的含有過敏物質,又應該如何證明該物質導致消費者過敏。
同時,他還表示,在缺乏證據的前提下,消委會難以調解,工商部門也很難對商家、廠家進行處理。消費者必須到質檢部門對食品進行檢測,或取得醫院的證明,消協、工商才可以此作為依據,幫助消費者維權。
張女士檢查了巧克力牛奶的配料表后發現,其中一欄標注“可能含有微量花生成分”,但并沒有特別標注致敏原信息。“既然有導致人體過敏的物質,廠家為什么不在包裝上標明呢?”
很少食品標注“致敏原”
昨天我們探訪我市多家超市,《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實施半年后,除個別食品外,近半數的食品并未在包裝上標注致敏原的信息。
我們在南坪金臺的一家超市看到,超市內眾多的糖、堅果、餅干等產品上,標注致敏原信息的產品少之又少,5款奶糖只有一款有標注。
不僅是這些零食,連大家喜歡購買的湯料中,也可能含有易過敏成分。許多湯料的配料表里面寫著“可能含有魚、蝦”等成分。
“可能含有”,這樣的表述是不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的,因為“可能”、“大概”、“也許”這種模糊的字樣會對消費者產生一定的誤導作用。然而,在調查中我們發現,食品廠家能有“模糊的表述”就已經算是很不錯了,因為大部分在售食品對于“致敏原”等要素是只字未提。
我們從市工商局了解到,在平時的市場檢查中,雖然袋裝湯料的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要素一應俱全,但在配料問題上卻常語焉不詳,尤其是對于易導致人體過敏的成分,更是經常只字不提。
魚、蛋、花生都可能引起過敏
從調查的情況來看,關注食品“致敏原”的市民相對較少。在超市內,我們隨機采訪了多位顧客,九成左右的顧客表示從來沒有關注過這個問題,他們更注意的是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價格。
根據今年開始實施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要求,明年1月,食品包裝上必須標注“致敏原”。其中,列舉了8類可能引發過敏的食品:含有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麥、黑麥、大麥等)、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如蝦、龍蝦、蟹等)、魚類及其制品、蛋類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
另外,根據規定,如加工過程中可能帶入上述致敏物質或其制品的,“宜在配料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
過敏體質的消費者從明年開始,買食品前可通過翻看標注與說明,知曉自己能否食用該種預包裝食品。
食品導致過敏維權難
“關于過敏,有人把它看得很嚴重,擔心會危及生命,也有人滿不在乎,這兩種想法都不太好。”大坪醫院一位皮膚科專家介紹說,少數市民在食用“異種蛋白食品”后有可能誘發過敏。出現過敏反應后,不必過于擔心。只要及時到醫院就診,一般都不會有什么大問題。市民如果懷疑自己對某些食品過敏,可到正規醫院進行過敏原測試。
但如果因為食用了未標注致敏原信息的食品而引發過敏,該怎么辦?
市消委會一名工作人員說,“消費者如果想就‘食品導致過敏’維權,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說維權的難點在于如何證明食品中含有導致人體過敏的物質?其次,即使食品中真的含有過敏物質,又應該如何證明該物質導致消費者過敏。
同時,他還表示,在缺乏證據的前提下,消委會難以調解,工商部門也很難對商家、廠家進行處理。消費者必須到質檢部門對食品進行檢測,或取得醫院的證明,消協、工商才可以此作為依據,幫助消費者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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