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食品包裝“過敏提示”須明確標注
2012-11-28 10:14 來源:六安新聞網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雖然這一新規的執行很有必要,但前提是消費者必須了解自己的體質究竟對何種物質過敏,這樣在挑選食品時才能結合外包裝上的提示,做到有的放矢。
【CPP114】訊:聽說過吃海鮮過敏,對花粉過敏,可是,吃零食也可能引發過敏,您聽說過嗎?據了解,如今,在不少的食品中都存在“過敏原”,消費者如不知情,食用后很可能會出現過敏反應,嚴重時可能會引發休克,危及生命。為避免誘發過敏癥狀,衛生部在今年發布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以下簡稱《通則》)中要求,明年起食品包裝上必須明確標注“過敏提示”。
驚魂一刻
吃了兩個獼猴桃差點致休克
吃個獼猴桃竟然吃到快休克,近日,市民趙女士一家遭遇了驚魂一刻。幾天前,趙女士從超市里買回了幾斤獼猴桃,當天午飯后13歲的女兒貪嘴吃了兩個?墒菦]想到,20分鐘后,女兒就嚷著臉有些癢,不一會功夫,皮膚變得潮紅,呼吸也覺得困難。趕緊送到醫院檢查才知道,原來是對獼猴桃過敏。
醫學觀點
過敏食品嚴重者危及生命
據了解,食物不耐受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慢性食物過敏,是在食用食物一段時間后發生的癥狀,表現在皮膚、呼吸系統、消化系統等多個方面。記者采訪了我市幾家醫院了解到,對食物有過敏情況的并不是個案。不過,在此前接診的相關病例中,過敏原多為海鮮類和飲料類食物,至于對水果過敏屬于“小眾化”的特異性過敏。
據介紹,存在對食物過敏的原因并不在于所吃的食物,而是跟自身的體質有關。有的人免疫系統未發育完善,有的人身體內沒有對某種食物的抗體,就會產生對食物的過敏癥狀。對食物的過敏除了會引起皮膚病以外,還可引致多種不適癥狀,嚴重的甚至會引發休克,危及生命,因此,對于過敏體質患者而言,盡可能避開過敏原十分重要。
市場走訪
部分食品過敏原標注不規范
據悉,今年4月份實施的《通則》中,就建議食品企業將容易導致消費者過敏的食物標注出來。但從市場執行情況來看,并不是十分理想。記者走訪城區的部分超市發現,不少進口食品在成分標注上都會注明其中含有會引發過敏的成分。一些國產品牌在其包裝上也都標注了過敏原信息,如某款奶糖的包裝上就寫著含致敏原“乳制品”。不過,仍有一部分對過敏原信息只字未提,有些雖然在外包裝上涉及有相關信息,但標注的并不規范。如在一款餅干的配料一欄標注“可能含有微量木本堅果及其制品”,并不說明這是過敏物質。還有的標注信息位置“隱蔽”,不仔細看根本發現不了。尤其是在一些兒童食品的包裝上,關于過敏原的提示做得非常不到位,很難起到警示作用。
新規執行
包裝上必須標注“過敏提示”
據了解,從明年開始,食品包裝不標注過敏原,或是標注不清、用詞模糊等情況,將會得到規范。按照《通則》要求,從明年起,將強制執行食品包裝標示“過敏原”。根據《通則》中列舉的情況,如果在加工過程中可能帶入包括含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麥、黑麥、大麥等)、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如蝦、龍蝦、蟹等)、魚類及其制品、蛋類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這8類致敏物質,“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未注明過敏原的產品可能會被召回。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雖然這一新規的執行很有必要,但前提是消費者必須了解自己的體質究竟對何種物質過敏,這樣在挑選食品時才能結合外包裝上的提示,做到有的放矢。
驚魂一刻
吃了兩個獼猴桃差點致休克
吃個獼猴桃竟然吃到快休克,近日,市民趙女士一家遭遇了驚魂一刻。幾天前,趙女士從超市里買回了幾斤獼猴桃,當天午飯后13歲的女兒貪嘴吃了兩個?墒菦]想到,20分鐘后,女兒就嚷著臉有些癢,不一會功夫,皮膚變得潮紅,呼吸也覺得困難。趕緊送到醫院檢查才知道,原來是對獼猴桃過敏。
醫學觀點
過敏食品嚴重者危及生命
據了解,食物不耐受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慢性食物過敏,是在食用食物一段時間后發生的癥狀,表現在皮膚、呼吸系統、消化系統等多個方面。記者采訪了我市幾家醫院了解到,對食物有過敏情況的并不是個案。不過,在此前接診的相關病例中,過敏原多為海鮮類和飲料類食物,至于對水果過敏屬于“小眾化”的特異性過敏。
據介紹,存在對食物過敏的原因并不在于所吃的食物,而是跟自身的體質有關。有的人免疫系統未發育完善,有的人身體內沒有對某種食物的抗體,就會產生對食物的過敏癥狀。對食物的過敏除了會引起皮膚病以外,還可引致多種不適癥狀,嚴重的甚至會引發休克,危及生命,因此,對于過敏體質患者而言,盡可能避開過敏原十分重要。
市場走訪
部分食品過敏原標注不規范
據悉,今年4月份實施的《通則》中,就建議食品企業將容易導致消費者過敏的食物標注出來。但從市場執行情況來看,并不是十分理想。記者走訪城區的部分超市發現,不少進口食品在成分標注上都會注明其中含有會引發過敏的成分。一些國產品牌在其包裝上也都標注了過敏原信息,如某款奶糖的包裝上就寫著含致敏原“乳制品”。不過,仍有一部分對過敏原信息只字未提,有些雖然在外包裝上涉及有相關信息,但標注的并不規范。如在一款餅干的配料一欄標注“可能含有微量木本堅果及其制品”,并不說明這是過敏物質。還有的標注信息位置“隱蔽”,不仔細看根本發現不了。尤其是在一些兒童食品的包裝上,關于過敏原的提示做得非常不到位,很難起到警示作用。
新規執行
包裝上必須標注“過敏提示”
據了解,從明年開始,食品包裝不標注過敏原,或是標注不清、用詞模糊等情況,將會得到規范。按照《通則》要求,從明年起,將強制執行食品包裝標示“過敏原”。根據《通則》中列舉的情況,如果在加工過程中可能帶入包括含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麥、黑麥、大麥等)、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如蝦、龍蝦、蟹等)、魚類及其制品、蛋類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這8類致敏物質,“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未注明過敏原的產品可能會被召回。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雖然這一新規的執行很有必要,但前提是消費者必須了解自己的體質究竟對何種物質過敏,這樣在挑選食品時才能結合外包裝上的提示,做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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