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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2 08:26 來源:???? 責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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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問題最終得以解決是因為,有人指出實際上是其他人發明了“潘洛斯三角”(20世紀30年代一位瑞典藝術家),并且這種視覺錯覺可以被認為是一種有用的物體——因此并不適合于著作權保護(著作權只覆蓋非功能性無形資產,例如藝術、音樂和文學)。這位設計師因而撤銷該案并將著作權奉獻給該社區。因而現在有五種版本的“潘洛斯三角”。
正如任何顛覆性的技術——從印刷機到復印機到PC,3D打印也將令現存的制造商感到不滿意,他們將3D打印視為傳統經商模式的威脅。隨著3D打印普及,既得利益者肯定會要求阻止成本較低的新晉者進入他們的市場。
制造商可能更像唱片行業在自己的商業模式面對文件交換技術和MP3軟件沖擊時的表現。他們最有可能的救命稻草是選擇著作權而不是專利法,因為他們的專利中很多都將過期。專利僅適用20年,而著作權適用到創作者死后70年。
因此預期制造商將游說建立他們自己的DMCA,將著作權保護擴展至覆蓋包括設計元素的功能對象。溫伯格表示:“這將創造一種準專利體系,不需要新奇性或者有限的保護期。”
唱片界在與文件交換者的著作權斗爭中,最大的教訓是追逐侵權個人的費用是非常高昂的而且也消耗時間。因而相反,唱片公司通過游說得以將著作權義務拓展至不僅覆蓋侵權個人,還包括為侵權提供便利的個人,例如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和文件交換網站。
通過這樣做,唱片行業獲得了巨大的成功,F在,網站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只要收到來自著作權持有者的DMCA通告,就不得不阻攔或者清除侵權材料。谷歌(微博)承認,收到的DMCA通告中超過三分之一實際上是虛假的著作權指控。超過一半是來自那些試圖限制競爭企業而不是違法者的公司。
集結在打擊盜版和剽竊的旗號之下,制造商可能尋求適用“幫助侵權”(contributory infringemen)的規則,從而在個人制造活動大行其道前將其扼殺。如果對那些托管3D設計文件的網站進行指控,稱之為“盜版天堂”,可能節省他們對使用3D印刷機在家里大量進行復印的個人提出指控所需的時間和資金。
有些人也預期現有的制造商嘗試給CAD文件類型打上污名,以前唱片公司也曾指責bit-torrent和MP3格式是盜版工具。這可能放緩主流對3D打印的采用,并暗示如果向公眾網站上傳CAD文件可能侵犯著作權。
3D打印群體在發展過程中需要密切關注政策討論。溫伯格表示:“將來會出現受影響的夕陽行業將要求為3D印刷設立某種DMCA。”如果使用者等到那天才知道,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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