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署下發緊急通知 加強秋季教輔材料發行管理
2012-09-01 11:00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網/報 責編:江佳
- 摘要:
- 新聞出版總署辦公廳8月30日下發《關于加強2012年秋季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管理,嚴格發行資質管理,規范發行經營行為,維護發行市場秩序。
【CPP114】訊:新聞出版總署辦公廳8月30日下發《關于加強2012年秋季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管理,嚴格發行資質管理,規范發行經營行為,維護發行市場秩序。
《通知》說,中小學教輔材料必須由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的發行企業發行。任何部門、單位、個人未經批準一律不得從事中小學教輔材料的發行。嚴禁出版發行單位委托不具有發行資質的部門、單位、個人代理發行銷售中小學教輔材料。
《通知》要求,出版發行單位須依照國家有關法規開展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從事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業務必須依法簽訂供銷合同。嚴禁出版發行單位派員進入學校、班級向中小學生和家長推薦、征訂、搭售教輔材料。嚴禁出版發行單位伙同學校有關人員要求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中小學教輔材料。嚴禁采取高定價、低折扣形式推銷中小學教輔材料。嚴禁銷售內容質量、編校質量或印裝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的中小學教輔材料,對銷售的不合格中小學教輔材料要全部召回銷毀。嚴禁銷售侵權盜版和非法出版的中小學教輔材料。
《通知》還指出,嚴禁出版發行單位與有關部門、單位、個人進行地下交易和一切形式的商業賄賂行為。嚴禁出版發行單位在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活動中違規收取費用。嚴查出版物市場,特別是要嚴查校園周邊出版物市場,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加大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的違法違規發行中小學教輔材料問題和案件的查處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和案件嚴格依法依規及時進行處理。
《通知》說,中小學教輔材料必須由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的發行企業發行。任何部門、單位、個人未經批準一律不得從事中小學教輔材料的發行。嚴禁出版發行單位委托不具有發行資質的部門、單位、個人代理發行銷售中小學教輔材料。
《通知》要求,出版發行單位須依照國家有關法規開展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從事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業務必須依法簽訂供銷合同。嚴禁出版發行單位派員進入學校、班級向中小學生和家長推薦、征訂、搭售教輔材料。嚴禁出版發行單位伙同學校有關人員要求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中小學教輔材料。嚴禁采取高定價、低折扣形式推銷中小學教輔材料。嚴禁銷售內容質量、編校質量或印裝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的中小學教輔材料,對銷售的不合格中小學教輔材料要全部召回銷毀。嚴禁銷售侵權盜版和非法出版的中小學教輔材料。
《通知》還指出,嚴禁出版發行單位與有關部門、單位、個人進行地下交易和一切形式的商業賄賂行為。嚴禁出版發行單位在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活動中違規收取費用。嚴查出版物市場,特別是要嚴查校園周邊出版物市場,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加大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的違法違規發行中小學教輔材料問題和案件的查處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和案件嚴格依法依規及時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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