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包裝食品營養:告別“霧里看花”的印刷時代
2012-08-14 10:36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陳璽撼 孫剛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雖然監管部門推行《通則》的熱情很高,但一些消費者卻并不買賬。記者在超市訪問了30位購買預包裝食品的消費者,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消費者表示會看營養標簽,而以營養標簽數據作為最終購買依據的消費者只有3位。
【CPP114】訊:營養標簽是指使消費者了解產品營養特性的標簽內容,有助于預防和減少營養相關疾病
營養標簽一般包含兩個部分,即營養成分標識和表明、提示或暗示產品營養特性的文字說明
上世紀40年代,英國誕生世界首個營養標簽,目前全球已有七成國家實施食品營養標簽管理法規
昨日,衛生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透露,2013年1月1日,我國首個食品營養標簽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將正式實施,企業必須在所產預包裝食品外包裝標簽上標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四種核心營養素和能量(以下簡稱“4+1”)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一旦通則施行,營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將不得銷售。標上營養成分,到底對于食品企業和消費者意味著什么,記者昨日展開了一番采訪。
企業需要一段時間準備期
目前距離標準實施還有不到4個月,記者走訪市場發現,多款預包裝食品都未標明“4+1”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只標示出了配料表。據悉,日益上漲的產品包裝成本是企業積極性不高的主要原因。也正是考慮到企業的“難處”,衛生部雖然在去年10月12日就發布了《通則》,但將正式實施的時間延緩到了明年初。
根據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頒布的標準,營養標簽是指使消費者了解產品營養特性的標簽內容,有助于促進膳食營養平衡,從而達到預防和減少營養相關疾病的目的。營養標簽一般包含兩個部分,即營養成分標識和表明、提示或暗示產品營養特性的文字說明。早在上世紀40年代,英國就誕生了世界首個營養標簽。隨后,世界各國紛紛效仿。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最新調查,全球已有七成國家制定并實施了食品營養標簽的管理法規。
標明營養成分作用大嗎?
上海市第十人民醫院營養科主任韓婷說,新規定需強制標示的四種營養成分中,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屬于“洪量”營養素,意即大多數食物中都有,這三種營養素也是我們人體所需能量的主要來源,因此一般的營養標簽都會標示。而鈉是食鹽的主要成分,對此進行標示,能提醒國人改變口味太咸的膳食習慣。至于能量,則是食物產生的熱能,一般以大卡表示。據介紹,一些發達國家除了“4+1”外,還會標示鈣、膽固醇等含量供消費者參考。
專家表示,標示“4+1”,有助于顧客根據自己的健康狀況和營養需求,合理選擇食品。比如牛奶中的蛋白質含量豐富,而一些奶制品盡管味道很濃,實際上蛋白質含量并不高,如果食品標簽上明確了實際含量,就能有效引導顧客。此外,標簽上還同時標示了所含營養成分占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所謂營養素參考值,指維持健康體重和正;顒拥臉藴,消費者可以根據當天已經攝入量,避免過食營養素。
消費者抱怨“看不清”“看不懂”
雖然監管部門推行《通則》的熱情很高,但一些消費者卻并不買賬。記者在超市訪問了30位購買預包裝食品的消費者,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消費者表示會看營養標簽,而以營養標簽數據作為最終購買依據的消費者只有3位。消費者不看的原因在于營養標簽往往被“擠”在包裝角落或接縫處,“字體太小看不清”。還有消費者表示,“即使看清了也看不懂”,比如“熱量”這一項,有的產品計量單位是千焦,而有的卻是千卡,看得“一頭霧水”。
即使按照《通則》的要求完善了營養標簽,但標示的數據與實際卻很有可能有出入。一些業內人士坦言,營養標簽中的具體數據按規定只讓生產企業自行統計,由企業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營養標簽的制作和審核,合格后方可出廠。但實際操作中,這種企業自檢合格的營養標簽進入市場后,缺乏后續有力的監管手段。同時,我國對食品營養成分的檢測還不夠重視,檢測人員素質不夠,裝備也不足,更多的精力被放在了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上。這就不能杜絕無良企業制造虛假營養標簽,從而“自說自話”的可能。
營養標簽一般包含兩個部分,即營養成分標識和表明、提示或暗示產品營養特性的文字說明
上世紀40年代,英國誕生世界首個營養標簽,目前全球已有七成國家實施食品營養標簽管理法規
昨日,衛生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透露,2013年1月1日,我國首個食品營養標簽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將正式實施,企業必須在所產預包裝食品外包裝標簽上標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四種核心營養素和能量(以下簡稱“4+1”)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一旦通則施行,營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將不得銷售。標上營養成分,到底對于食品企業和消費者意味著什么,記者昨日展開了一番采訪。
企業需要一段時間準備期
目前距離標準實施還有不到4個月,記者走訪市場發現,多款預包裝食品都未標明“4+1”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只標示出了配料表。據悉,日益上漲的產品包裝成本是企業積極性不高的主要原因。也正是考慮到企業的“難處”,衛生部雖然在去年10月12日就發布了《通則》,但將正式實施的時間延緩到了明年初。
根據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頒布的標準,營養標簽是指使消費者了解產品營養特性的標簽內容,有助于促進膳食營養平衡,從而達到預防和減少營養相關疾病的目的。營養標簽一般包含兩個部分,即營養成分標識和表明、提示或暗示產品營養特性的文字說明。早在上世紀40年代,英國就誕生了世界首個營養標簽。隨后,世界各國紛紛效仿。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最新調查,全球已有七成國家制定并實施了食品營養標簽的管理法規。
標明營養成分作用大嗎?
上海市第十人民醫院營養科主任韓婷說,新規定需強制標示的四種營養成分中,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屬于“洪量”營養素,意即大多數食物中都有,這三種營養素也是我們人體所需能量的主要來源,因此一般的營養標簽都會標示。而鈉是食鹽的主要成分,對此進行標示,能提醒國人改變口味太咸的膳食習慣。至于能量,則是食物產生的熱能,一般以大卡表示。據介紹,一些發達國家除了“4+1”外,還會標示鈣、膽固醇等含量供消費者參考。
專家表示,標示“4+1”,有助于顧客根據自己的健康狀況和營養需求,合理選擇食品。比如牛奶中的蛋白質含量豐富,而一些奶制品盡管味道很濃,實際上蛋白質含量并不高,如果食品標簽上明確了實際含量,就能有效引導顧客。此外,標簽上還同時標示了所含營養成分占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所謂營養素參考值,指維持健康體重和正;顒拥臉藴,消費者可以根據當天已經攝入量,避免過食營養素。
消費者抱怨“看不清”“看不懂”
雖然監管部門推行《通則》的熱情很高,但一些消費者卻并不買賬。記者在超市訪問了30位購買預包裝食品的消費者,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消費者表示會看營養標簽,而以營養標簽數據作為最終購買依據的消費者只有3位。消費者不看的原因在于營養標簽往往被“擠”在包裝角落或接縫處,“字體太小看不清”。還有消費者表示,“即使看清了也看不懂”,比如“熱量”這一項,有的產品計量單位是千焦,而有的卻是千卡,看得“一頭霧水”。
即使按照《通則》的要求完善了營養標簽,但標示的數據與實際卻很有可能有出入。一些業內人士坦言,營養標簽中的具體數據按規定只讓生產企業自行統計,由企業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營養標簽的制作和審核,合格后方可出廠。但實際操作中,這種企業自檢合格的營養標簽進入市場后,缺乏后續有力的監管手段。同時,我國對食品營養成分的檢測還不夠重視,檢測人員素質不夠,裝備也不足,更多的精力被放在了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上。這就不能杜絕無良企業制造虛假營養標簽,從而“自說自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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