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包裝難見“勸說語”
2012-06-14 11:19 來源:中安在線 責編:陳培
- 摘要:
- 《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早在2007年10月1日就已開始在全國正式實施,據《通則》規定,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內的酒精濃度高于0.5度的酒精飲料,須在酒瓶包裝上貼有“警示語”或者“勸說語”,如“過度飲酒有害健康”、“酒后請勿駕駛”、“不適合18歲以下人士飲用”等。
【CPP114】訊:
核心提示
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制定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早在2007年10月1日就已開始在全國正式實施,據《通則》規定,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內的酒精濃度高于0.5度的酒精飲料,須在酒瓶包裝上貼有“警示語”或者“勸說語”,如“過度飲酒有害健康”、“酒后請勿駕駛”、“不適合18歲以下人士飲用”等。然而日前記者調查發現,在池州市市場上銷售的酒類包裝上,仍有一些酒類鮮見“勸說語”。
《通則》實施已快五年
據池州日報報道,《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05年9月15日正式發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該強制性國家標準替代了1989年發布的《飲料酒標簽標準》這一舊的國家標準。新標準與舊標準相比,主要變化包括:飲料酒的酒精度由原來的“0.5%-65.0%(V/V)”改為“0.5%vol以上”;玻璃瓶包裝的啤酒要求標示“警示語”,如“請勿撞擊,防止爆瓶”等;推薦標示飲酒“勸說語”,如“過度飲酒有害健康”、“酒后請勿駕駛”、“不適合18歲以下人士飲用”、“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等。這是我國首次以國家標準的形式對企業提出“勸說語”標示方面的要求。
《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正式實施已快滿五年時間,日前,記者在池州市主城區幾家大、中型超市發現,幾乎所有的啤酒和葡萄酒酒瓶上都標示了“過量飲酒,有害健康”這樣的“勸說語”。相比之下,白酒外包裝上標示的情況卻并不理想,記者發現,除了一些知名品牌的高檔白酒貼有“勸說語”外,很多中、低檔白酒包裝上不要說“勸說語”,連“警示語”也看不到。
市民對此不甚了解
“什么?白酒包裝上還必須有‘勸說語’?我怎么從來都沒聽說過。”在主城區某大型超市,一位正在購買白酒的市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告訴記者,雖然他經常購買白酒,但是從來沒注意到白酒外包裝上的“勸說語”。他是第一次聽說這個事情。
另外幾位接受記者隨機采訪的市民也都表示對此事不甚了解。甚至一些在超市內從事酒類促銷的人員也表示,不清楚酒類包裝是否要印有勸說語。
“我們只知道香煙盒上,印有‘吸煙危害健康’的警示語,還沒聽說過白酒包裝上也要印上‘勸說語’,不過現在,我們知道了,不管怎么說,這是件好事,對那些喜歡喝酒的人來說,多少會起到一些警示作用。”市民劉先生說。
市民李先生說:“中國的酒文化歷史悠久,自古就有‘無酒不成席’的說法,酒可以說是人們日常生活中離不了的東西,親朋好友們聚在一起,不喝上幾杯是說不過去的,但是如果喝多了那就不好了,因過量飲酒發生意外的事情我們每年都會聽到,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我認為在酒包裝上印上‘勸說語’是必須的,顯得很有人情味。”
不過也有市民對這類“勸說語”不看好,認為這些“勸說語”起不到什么作用。市民韓女士說:“只是在酒包裝上印上‘勸說語’,我看未必能收到什么效果,比如現在香煙盒上都寫有‘吸煙有害健康’,可大家還不是照抽不誤?”
多數人歡迎“勸說語”
記者采訪了解到,雖然看法不一,但是人們對酒包裝上標示“勸說語”還是持歡迎態度。大部分接受采訪的市民表示,在煙、酒外包裝上標示“勸說語”,對酒癮和煙癮較大的市民可能不起多大作用,但是對絕大多數青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來說,可以起到很好的勸誡效果。他們認為,由政府部門出臺相關規定,對人們的消費習慣加以公開引導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容易改變人們的一些錯誤觀念,所以大家希望生產酒的企業都能夠在酒包裝上標示“勸說語”,尤其是池州本地的一些生產酒的企業,因為在池州,很多人有消費本地酒的習慣。
為此,記者采訪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相關負責人。該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在池州市市場上,絕大部分白酒都是外地生產的,本地生產酒類的企業少之又少,除了安徽九華山酒業有限公司,大部分酒類生產企業規模很小。一些小的酒類生產企業的產品包裝都是模仿別人,如果模仿對象貼有“勸說語”,那么這些小企業也會“照貓畫虎”,在包裝上印上“勸說語”,反之,則沒有“勸說語”。該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安徽九華山酒業有限公司的白酒產品,大部分包裝上都貼有“勸說語”,而對于那些小的酒類生產企業,由于它們大都正處于停產或瀕臨停產的邊緣,這給相關部門的監管帶來了難度。
“《通則》是國家質檢總局出臺的規定,我們都會嚴格執行,對那些執行不力的企業,我們將予以警告。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在酒類包裝上印‘勸說語’,其實也是體現了企業的一種態度,也顯得很有人情味,從長遠來說,肯定是有益處的。”該相關負責人說。
核心提示
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制定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早在2007年10月1日就已開始在全國正式實施,據《通則》規定,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內的酒精濃度高于0.5度的酒精飲料,須在酒瓶包裝上貼有“警示語”或者“勸說語”,如“過度飲酒有害健康”、“酒后請勿駕駛”、“不適合18歲以下人士飲用”等。然而日前記者調查發現,在池州市市場上銷售的酒類包裝上,仍有一些酒類鮮見“勸說語”。
《通則》實施已快五年
據池州日報報道,《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05年9月15日正式發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該強制性國家標準替代了1989年發布的《飲料酒標簽標準》這一舊的國家標準。新標準與舊標準相比,主要變化包括:飲料酒的酒精度由原來的“0.5%-65.0%(V/V)”改為“0.5%vol以上”;玻璃瓶包裝的啤酒要求標示“警示語”,如“請勿撞擊,防止爆瓶”等;推薦標示飲酒“勸說語”,如“過度飲酒有害健康”、“酒后請勿駕駛”、“不適合18歲以下人士飲用”、“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等。這是我國首次以國家標準的形式對企業提出“勸說語”標示方面的要求。
《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正式實施已快滿五年時間,日前,記者在池州市主城區幾家大、中型超市發現,幾乎所有的啤酒和葡萄酒酒瓶上都標示了“過量飲酒,有害健康”這樣的“勸說語”。相比之下,白酒外包裝上標示的情況卻并不理想,記者發現,除了一些知名品牌的高檔白酒貼有“勸說語”外,很多中、低檔白酒包裝上不要說“勸說語”,連“警示語”也看不到。
市民對此不甚了解
“什么?白酒包裝上還必須有‘勸說語’?我怎么從來都沒聽說過。”在主城區某大型超市,一位正在購買白酒的市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告訴記者,雖然他經常購買白酒,但是從來沒注意到白酒外包裝上的“勸說語”。他是第一次聽說這個事情。
另外幾位接受記者隨機采訪的市民也都表示對此事不甚了解。甚至一些在超市內從事酒類促銷的人員也表示,不清楚酒類包裝是否要印有勸說語。
“我們只知道香煙盒上,印有‘吸煙危害健康’的警示語,還沒聽說過白酒包裝上也要印上‘勸說語’,不過現在,我們知道了,不管怎么說,這是件好事,對那些喜歡喝酒的人來說,多少會起到一些警示作用。”市民劉先生說。
市民李先生說:“中國的酒文化歷史悠久,自古就有‘無酒不成席’的說法,酒可以說是人們日常生活中離不了的東西,親朋好友們聚在一起,不喝上幾杯是說不過去的,但是如果喝多了那就不好了,因過量飲酒發生意外的事情我們每年都會聽到,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我認為在酒包裝上印上‘勸說語’是必須的,顯得很有人情味。”
不過也有市民對這類“勸說語”不看好,認為這些“勸說語”起不到什么作用。市民韓女士說:“只是在酒包裝上印上‘勸說語’,我看未必能收到什么效果,比如現在香煙盒上都寫有‘吸煙有害健康’,可大家還不是照抽不誤?”
多數人歡迎“勸說語”
記者采訪了解到,雖然看法不一,但是人們對酒包裝上標示“勸說語”還是持歡迎態度。大部分接受采訪的市民表示,在煙、酒外包裝上標示“勸說語”,對酒癮和煙癮較大的市民可能不起多大作用,但是對絕大多數青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來說,可以起到很好的勸誡效果。他們認為,由政府部門出臺相關規定,對人們的消費習慣加以公開引導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容易改變人們的一些錯誤觀念,所以大家希望生產酒的企業都能夠在酒包裝上標示“勸說語”,尤其是池州本地的一些生產酒的企業,因為在池州,很多人有消費本地酒的習慣。
為此,記者采訪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相關負責人。該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在池州市市場上,絕大部分白酒都是外地生產的,本地生產酒類的企業少之又少,除了安徽九華山酒業有限公司,大部分酒類生產企業規模很小。一些小的酒類生產企業的產品包裝都是模仿別人,如果模仿對象貼有“勸說語”,那么這些小企業也會“照貓畫虎”,在包裝上印上“勸說語”,反之,則沒有“勸說語”。該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安徽九華山酒業有限公司的白酒產品,大部分包裝上都貼有“勸說語”,而對于那些小的酒類生產企業,由于它們大都正處于停產或瀕臨停產的邊緣,這給相關部門的監管帶來了難度。
“《通則》是國家質檢總局出臺的規定,我們都會嚴格執行,對那些執行不力的企業,我們將予以警告。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在酒類包裝上印‘勸說語’,其實也是體現了企業的一種態度,也顯得很有人情味,從長遠來說,肯定是有益處的。”該相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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