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國家出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發布
2012-05-16 14:21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記者從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獲悉,《2013年度國家出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于5月16日正式發布。與上年相比,本年度《指南》明確,仍采取分級申報項目的辦法,但對申報方式作了適當調整。另外,對資助出版物種類的表述也更為細化。
【CPP114】訊:記者從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獲悉,《2013年度國家出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于5月16日正式發布。與上年相比,本年度《指南》明確,仍采取分級申報項目的辦法,但對申報方式作了適當調整。另外,對資助出版物種類的表述也更為細化。
據了解,2013年度國家出版基金的資助范圍和資助重點仍為以下七個方面: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宣傳和普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研究和建設,經濟社會發展,中華優秀文化傳承與建設,哲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對外交流。《指南》要求,申報單位須為國務院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正式批準的出版機構。同時明確提出,列入新聞出版總署“十二五”重點出版規劃的出版項目可優先申報。
2013年度《指南》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化:增加資助重點,調整關于資助出版物種類的表述,適當調整項目分級申報方式,體現績效管理。在增加資助重點方面,一是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宣傳和普及”方面的資助重點重新進行了表述;二是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研究和建設”方面增加了“迎接黨的十八大重大主題出版項目”;三是根據新聞出版總署“十二五”重點出版規劃,在“中華優秀文化傳承與建設”方面,增加了“具有重要思想價值、藝術價值的優秀文藝作品出版項目”和“具有教育普及作用、適合少年兒童閱讀的優秀少兒讀物和科普讀物”。
《指南》對資助出版物種類的表述作了調整。將上年度“申報要求”中的第二條“資助出版物種類主要為圖書,同時支持多種媒體復合型出版項目”改為:“資助出版物種類主要為圖書,同時支持少量少兒、科普、民族音樂和重大搶救性文化傳承方面的音像制品、數字出版物”。
此外,還適當調整了項目分級申報方式。為避免出現人為做大項目、出版社“小馬拉大車”的現象,本年度仍然采取按申請資助金額分級申報項目的辦法;根據有關方面專家的意見,在“申報要求”第七條中規定:曾獲中國出版政府獎中“先進出版單位獎”的出版單位以及被評為“全國新聞出版系統先進集體”的出版單位,與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一樣,可以申報一個資助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為鼓勵推出小體量的精品,規定:申請資助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每個出版單位限報2項。其中,申請資助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項目至少1項。
為了體現績效管理,《指南》“申報要求”第八條規定:因年度檢查、結項驗收不合格等被取消2013年度申報資格的出版單位所報項目不予受理。
據悉,各主管單位須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對出版單位的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匯總報送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
據了解,2013年度國家出版基金的資助范圍和資助重點仍為以下七個方面: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宣傳和普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研究和建設,經濟社會發展,中華優秀文化傳承與建設,哲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對外交流。《指南》要求,申報單位須為國務院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正式批準的出版機構。同時明確提出,列入新聞出版總署“十二五”重點出版規劃的出版項目可優先申報。
2013年度《指南》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化:增加資助重點,調整關于資助出版物種類的表述,適當調整項目分級申報方式,體現績效管理。在增加資助重點方面,一是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宣傳和普及”方面的資助重點重新進行了表述;二是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研究和建設”方面增加了“迎接黨的十八大重大主題出版項目”;三是根據新聞出版總署“十二五”重點出版規劃,在“中華優秀文化傳承與建設”方面,增加了“具有重要思想價值、藝術價值的優秀文藝作品出版項目”和“具有教育普及作用、適合少年兒童閱讀的優秀少兒讀物和科普讀物”。
《指南》對資助出版物種類的表述作了調整。將上年度“申報要求”中的第二條“資助出版物種類主要為圖書,同時支持多種媒體復合型出版項目”改為:“資助出版物種類主要為圖書,同時支持少量少兒、科普、民族音樂和重大搶救性文化傳承方面的音像制品、數字出版物”。
此外,還適當調整了項目分級申報方式。為避免出現人為做大項目、出版社“小馬拉大車”的現象,本年度仍然采取按申請資助金額分級申報項目的辦法;根據有關方面專家的意見,在“申報要求”第七條中規定:曾獲中國出版政府獎中“先進出版單位獎”的出版單位以及被評為“全國新聞出版系統先進集體”的出版單位,與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一樣,可以申報一個資助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為鼓勵推出小體量的精品,規定:申請資助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每個出版單位限報2項。其中,申請資助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項目至少1項。
為了體現績效管理,《指南》“申報要求”第八條規定:因年度檢查、結項驗收不合格等被取消2013年度申報資格的出版單位所報項目不予受理。
據悉,各主管單位須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對出版單位的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匯總報送國家出版基金規劃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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