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印制法輪功宣傳品 一印刷廠被罰款3萬元
2012-03-31 09:14 來源:北青網 責編:陳培
- 摘要:
- 記者從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獲悉,近期查獲一起印刷企業違法印制法輪功邪教宣傳品的案件,執法部門依法對違法印刷企業處以3萬元處罰。市文化執法總隊提醒印刷企業,應了解反邪教和違禁出版物相關知識,提高鑒別邪教和違禁出版物的能力。
【CPP114】訊:記者從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獲悉,近期查獲一起印刷企業違法印制法輪功邪教宣傳品的案件,執法部門依法對違法印刷企業處以3萬元處罰。市文化執法總隊提醒印刷企業,應了解反邪教和違禁出版物相關知識,提高鑒別邪教和違禁出版物的能力。
2月28日,市文化執法總隊接到群眾舉報,大興區西紅門附近一家印刷廠違法印制法輪功邪教的宣傳品。接報后,執法總隊高度重視,在市“掃黃打非”辦公室協調下,會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成立了專案組,立即開展查處工作。
據該印刷廠負責人梁某交代,上個月,一名自稱專門做印刷業務的業務員王某聯系到他,該男子天津口音,曾經與該印刷廠有過一些業務往來。2月22日18時左右,王某來到印刷廠,委托印刷《神韻2012年新唐人電視臺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封面,其中外封90000張,每張可出9張封面,內封19000張,每張可出10個內封。梁某稱,自己不知道“新唐人電視臺全球華人新年晚會”有法輪功邪教背景,為了數千元的印刷費,就違規接了這單生意。
目前,涉案的法輪功邪教組織團伙已經被警方破獲并另案處理。市文化執法總隊指出,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出版單位不得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復制許可的單位印刷或者復制出版物。出版單位委托印刷或者復制單位印刷或者復制出版物的,必須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印刷或者復制出版物的有關證明,并依法與印刷或者復制單位簽訂合同。北京東方明珠印刷有限公司私自承接個人委托的印刷出版,已經構成違法,應當處以3萬元的罰款。
據了解,在境外的法輪功邪教組織總部極力掩蓋其邪教特征,以“全球華人新年晚會”“神韻藝術團晚會”等名目宣傳法輪功邪教。市文化執法總隊要求:作為印刷復制業從業人員一是要提高遵紀守法意識,認真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要求,克服僥幸心理,杜絕接受非出版單位和個人委托;二是要了解反邪教和違禁出版物相關知識,提高鑒別邪教和違禁出版物的能力;三是要強化風險意識,對于一些拿不準的事情要與行政管理部門及時溝通,獲得幫助和指導,對于一些明顯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及時向執法機關反映。
2月28日,市文化執法總隊接到群眾舉報,大興區西紅門附近一家印刷廠違法印制法輪功邪教的宣傳品。接報后,執法總隊高度重視,在市“掃黃打非”辦公室協調下,會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成立了專案組,立即開展查處工作。
據該印刷廠負責人梁某交代,上個月,一名自稱專門做印刷業務的業務員王某聯系到他,該男子天津口音,曾經與該印刷廠有過一些業務往來。2月22日18時左右,王某來到印刷廠,委托印刷《神韻2012年新唐人電視臺全球華人新年晚會》封面,其中外封90000張,每張可出9張封面,內封19000張,每張可出10個內封。梁某稱,自己不知道“新唐人電視臺全球華人新年晚會”有法輪功邪教背景,為了數千元的印刷費,就違規接了這單生意。
目前,涉案的法輪功邪教組織團伙已經被警方破獲并另案處理。市文化執法總隊指出,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出版單位不得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復制許可的單位印刷或者復制出版物。出版單位委托印刷或者復制單位印刷或者復制出版物的,必須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印刷或者復制出版物的有關證明,并依法與印刷或者復制單位簽訂合同。北京東方明珠印刷有限公司私自承接個人委托的印刷出版,已經構成違法,應當處以3萬元的罰款。
據了解,在境外的法輪功邪教組織總部極力掩蓋其邪教特征,以“全球華人新年晚會”“神韻藝術團晚會”等名目宣傳法輪功邪教。市文化執法總隊要求:作為印刷復制業從業人員一是要提高遵紀守法意識,認真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要求,克服僥幸心理,杜絕接受非出版單位和個人委托;二是要了解反邪教和違禁出版物相關知識,提高鑒別邪教和違禁出版物的能力;三是要強化風險意識,對于一些拿不準的事情要與行政管理部門及時溝通,獲得幫助和指導,對于一些明顯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及時向執法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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