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戰局 動蕩中尋求利益平衡
2012-03-12 13:17 來源: IT時報 責編:陳培
- 摘要:
- 一向不溫不火的電子書一夜間突然成為電商巨頭的“寵兒”,隨著京東商城高調宣布推出電子書業務,加上已有的當當、漢王、盛大云中書城,電子書,尤其是傳統出版物的電子書市場競爭越演越烈。
Part2渠道之爭
事實上,當出版商、電商平臺糾結于到底一本電子書“價鈿”幾何時,電子書銷售渠道正慢慢發生變化,而這種改變很可能在未來的幾年中,改變整個電子書市場,改變電子書的定價模式。
手機閱讀遭遇“天花板”
如果問出版界,是誰讓它們率先嘗到了電子書賺錢的甜頭,答案一定是移動運營商。隨著電信、移動、聯通相繼推出“手機閱讀”服務,一些出版商確實從中拿到了數字版權的收入。2011年,中國移動的電子閱讀銷售額有15億元,其中20%來自電子書1.0,這在國內還是“頭一份”,它由此也掌握了電子書渠道的話語權。一名出版人便透露,他們和中國移動合作時,移動根本不執行最低限價,往往都是通過包月等方式,開放給用戶,“我們也沒辦法,只能屈從它。”他還透露,和移動運營商合作很密切的魔鐵文化,便受牽制很多,“比如,回款不及時,移動拖幾個月很正常。”
但隨著京東、當當、亞馬遜等電商的進入,移動運營商一家獨大的形式很可能會被打破。京東商城副總裁石濤認為,移動運營商盡管早期“挾持”和“綁架”一大批內容提供商,但這種局面不會長期存在,“原因很簡單,中國移動的分成和回報模式其實跟內容商的預期差距非常大,內容商通過中國移動提供的平臺沒有掙多少錢。”程三國持同樣觀點,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中移動的分成比例是4:2:4,運營商占40%,SP占20%,CP占40%,但即便PC拿到的這40%,拋去各種費用,出版商能拿到手的基本只有40%的四分之一,作者能拿到的更是微乎其微。盡管和盜版相比,也算是有一定收入,但這種模式,在石濤看來,既不能體現內容提供商的價值,也不能讓內容提供商感到被尊重,“如果是這樣,為什么還要繼續合作?”
當移動運營商希望進一步進入內容領域時,較低層次的閱讀人群、較低的收費定價,使手機閱讀這個最成熟的電子書收費模式遭遇“天花板”。
電商或將打破壟斷
電商帶給出版商的利潤便高很多。從目前透露的信息看,電商與出版商基本比例為七三或者六四,出版商占大頭,出版商與作者之間通常為五五開,這樣算來,只要電商賣出100元,作者起碼可以拿到30—35元。
出版商對此顯然是喜聞樂見的。隨著數字版權分銷渠道的增多,一本書的總體收益也在增加,這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傳統書商對于電子書擠壓紙書市場的顧慮。據王溪桃介紹,于丹的《趣品人生》便采取了電子書和紙書同步營銷的方式,紙書發售不到1個月,便和移動運營商、京東、當當等平臺簽訂了電子書上線協議,“甚至還拿到了一部分預付款。這在以往數字版權領域是很難做到的。”
其它在電子書市場中相對弱勢的電信運營商,顯然也能搭上順風車,中國電信天翼閱讀負責人肖偉并不擔憂京東、當當的加入,對他來說,能一起把電子閱讀這塊蛋糕做大,才是最關鍵的。
對于從電子書市場中掘金,傳統出版商的信心似乎正在增強。今年王溪桃明顯感覺到了壓力,“去年電子書究竟要完成多少額度,沒有人給我下指標,但今年目標很明確,至少是紙書的10%。”
名詞解釋
電子書的1.0與2.0
在出版界的定義中,電子書有兩種,“電子書1.0”和“電子書2.0”,前者指的是傳統書籍的電子版,后者則是從網絡文學起家的天然電子書。“電子書2.0”的主要版權人為幾乎控制了國內80%以上網絡文學網站的盛大文學,其盈利模式一直非常清晰,連載時靠讀者點擊計費,完本則包月或者單獨購買,但定價都不太高;而“電子書1.0”則主要被控制在傳統出版商手中,由于擔心影響紙質書的銷量,此前對此并不太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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