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將強制施行《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2012-02-20 10:41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編:王岑
- 摘要:
- 2012年2月19日,記者從吉林省質監局了解到,從2012年4月20日起,吉林省將施行GB7118_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市民王先生表示,他很喜歡吃牛肉,也喜歡牛肉味的食品,但對于海鮮過敏,牛肉湯里寫著可能含有魚,讓他覺得很不放心,如果含有魚吃了會過敏。對于這樣的食品,他不敢食用。
記者注意到,新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要求,食品標簽上絕不能“可能”字樣。食品標識內容應當真實準確,科學合法。
預包裝的食品應該有標簽,標簽上必須標明9大項。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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