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圖書租賃引人擔憂 用戶或無法享受所有權
2011-11-05 14:24 來源:新浪科技 責編:王岑
- 摘要:
- 導語:美國《財富》雜志網絡版今天發表署名JP·曼格林丹(JP Mangalindan)的文章稱,雖然亞馬遜圖書租賃項目迎合了當今數字內容消費市場的潮流,但從長期來看卻未必對消費者有利,因為這會導致用戶無法真正享有數字內容的所有權,只能日復一日地租賃內容。
【CPP114】訊:導語:美國《財富》雜志網絡版今天發表署名JP·曼格林丹(JP Mangalindan)的文章稱,雖然亞馬遜圖書租賃項目迎合了當今數字內容消費市場的潮流,但從長期來看卻未必對消費者有利,因為這會導致用戶無法真正享有數字內容的所有權,只能日復一日地租賃內容。
以下為文章全文:
無限供應
從全世界最大的電子書庫,到跨平臺分享功能,Kindle生態系統有很多吸引人的地方,杰夫·貝佐斯(Jeff Bezos)和亞馬遜顯然對此心知肚明。當然,具體到不同身份——消費者、出版商、競爭者——可能又會有很多人討厭亞馬遜:由于所有電子書都采用了DRM版權保護技術,導致用戶在轉用其他平臺時會三思而行,而電子閱讀器的超低價格卻令消費者難以抗拒。但亞馬遜最新推出的圖書租賃項目則令我感到擔心,盡管原因可能出人意料。
通過這項名為“Kindle用戶圖書館”(The Kindle Owners Lending Library)的服務,擁有Kindle或Kindle Fire,且購買了亞馬遜金牌服務的用戶,即可免費查閱5000本圖書——遠低于亞馬遜Kindle Store一百多萬的電子書總量。另外,用戶可以無限時地保留這些租借的圖書,但每次只能借一本,而且一個月只能借一次。
我一直在等待類似的大規模電子書借閱項目,但同樣也在思考這類項目的意義。與Netflix Instant、Spotify和亞馬遜自家的流媒體電影服務一樣,互聯網公司都在以統一價格提供無限量的數字內容。
消費者從中獲得的利益顯而易見。相比于逐一購買而言,Netflix Instant和Spotify的訂閱用戶可以借此獲得更多內容。既然可以每月花10美元收聽無限量的歌曲,又為何要花1美元從iTunes上買歌呢?
正如Spotify CEO安尼爾·艾克(Daniel Ek)今年早些時候對《財富》所說,為用戶提供這種自助餐式的服務將成為未來的趨勢。因為他相信,一旦用戶嘗試過,就會被深深吸引,并購買付費套餐。顯然,這是一樁大買賣。
內在缺陷
對于用戶而言,其中的缺陷卻并不明顯,主要是因為這類業務仍然處于早期階段。通過訂閱這類服務,用戶就將放棄其所消費的內容的所有權。在亞馬遜的案例中,你只需要花錢成為亞馬遜金牌會員即可,但卻并不擁有所借閱的電子書的所有權。
從根本上講,這只是租賃而非擁有。從某種意義上講,你其實是在為你本來可以擁有的東西支付費用。換句話說,你只是花錢獲得了商品、服務和資產的暫時使用權。根據媒體消費量的不同,“租賃”或許在短期內比“擁有”更劃算,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你的錢所帶來的回報會逐漸降低。
但無論如何,肯定會有注冊用戶選擇放棄。有人或許認為這永遠不會發生,但看看Netflix就明白了。在錯誤地調高定價并因為分拆DVD業務而引發用戶反對前,他們或許也抱有這種想法。這兩個失誤導致Netflix最近一個季度損失了80萬用戶。
這并不是說其他企業也會犯同樣的錯誤,也并不意味著這種自助餐式的商業模式本質不佳,但我的確擔心,數字所有權有朝一日會成為一個不復存在的概念。而作為消費者的我們將沒有太多選擇余地,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錢包一天天地癟下去。
以下為文章全文:
無限供應
從全世界最大的電子書庫,到跨平臺分享功能,Kindle生態系統有很多吸引人的地方,杰夫·貝佐斯(Jeff Bezos)和亞馬遜顯然對此心知肚明。當然,具體到不同身份——消費者、出版商、競爭者——可能又會有很多人討厭亞馬遜:由于所有電子書都采用了DRM版權保護技術,導致用戶在轉用其他平臺時會三思而行,而電子閱讀器的超低價格卻令消費者難以抗拒。但亞馬遜最新推出的圖書租賃項目則令我感到擔心,盡管原因可能出人意料。
通過這項名為“Kindle用戶圖書館”(The Kindle Owners Lending Library)的服務,擁有Kindle或Kindle Fire,且購買了亞馬遜金牌服務的用戶,即可免費查閱5000本圖書——遠低于亞馬遜Kindle Store一百多萬的電子書總量。另外,用戶可以無限時地保留這些租借的圖書,但每次只能借一本,而且一個月只能借一次。
我一直在等待類似的大規模電子書借閱項目,但同樣也在思考這類項目的意義。與Netflix Instant、Spotify和亞馬遜自家的流媒體電影服務一樣,互聯網公司都在以統一價格提供無限量的數字內容。
消費者從中獲得的利益顯而易見。相比于逐一購買而言,Netflix Instant和Spotify的訂閱用戶可以借此獲得更多內容。既然可以每月花10美元收聽無限量的歌曲,又為何要花1美元從iTunes上買歌呢?
正如Spotify CEO安尼爾·艾克(Daniel Ek)今年早些時候對《財富》所說,為用戶提供這種自助餐式的服務將成為未來的趨勢。因為他相信,一旦用戶嘗試過,就會被深深吸引,并購買付費套餐。顯然,這是一樁大買賣。
內在缺陷
對于用戶而言,其中的缺陷卻并不明顯,主要是因為這類業務仍然處于早期階段。通過訂閱這類服務,用戶就將放棄其所消費的內容的所有權。在亞馬遜的案例中,你只需要花錢成為亞馬遜金牌會員即可,但卻并不擁有所借閱的電子書的所有權。
從根本上講,這只是租賃而非擁有。從某種意義上講,你其實是在為你本來可以擁有的東西支付費用。換句話說,你只是花錢獲得了商品、服務和資產的暫時使用權。根據媒體消費量的不同,“租賃”或許在短期內比“擁有”更劃算,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你的錢所帶來的回報會逐漸降低。
但無論如何,肯定會有注冊用戶選擇放棄。有人或許認為這永遠不會發生,但看看Netflix就明白了。在錯誤地調高定價并因為分拆DVD業務而引發用戶反對前,他們或許也抱有這種想法。這兩個失誤導致Netflix最近一個季度損失了80萬用戶。
這并不是說其他企業也會犯同樣的錯誤,也并不意味著這種自助餐式的商業模式本質不佳,但我的確擔心,數字所有權有朝一日會成為一個不復存在的概念。而作為消費者的我們將沒有太多選擇余地,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錢包一天天地癟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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