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70億美元遺產或交由信托機構管理
2011-10-14 08:53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編:王岑
- 摘要:
- 有好事者借此對留下巨額資產的蘋果公司前董事長、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表示惋惜。
【CPP114】訊:“人死了,錢沒花完”。
有好事者借此對留下巨額資產的蘋果公司前董事長、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表示惋惜。
盡管喬布斯生前曾公開表示對錢“不感冒”,但這位一手創建蘋果帝國的傳奇人物逝世后所留下的巨大資產無疑將備受關注。按《福布斯》雜志的數據,截至2011年9月,喬布斯個人總資產約為70億美元,其身家在2011年全球富豪排行榜中位列第110位。
如此龐大的遺產誰來繼承?如何分配?
最新曝光的文件顯示,喬布斯和妻子早在2009年便將至少三處房產置于信托機構名下,但不清楚其名下的股票和其它非房產財產是否也已經委托給信托機構管理。
“將財產置于信托機構名下,好處可以是:稅務安排(例如遺產稅),延續家族財產,把財產在信托中保留數代,確保財富能夠在保密的情況下分配予指定的承繼人,并不須要經過繁復及公開的法律程序—遺產承辦手續等等。”蘇格蘭皇家銀行旗下私人銀行——蘇格蘭皇家顧資銀行(RBSCoutts)大中華業務主管暨執行副總裁岑樂中10月13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總部位于倫敦的蘇格蘭皇家顧資銀行創建于1692年,最初只為英國女王一人服務,目前管理著9.8萬名富豪客戶、高達450億美元的資產。
信托管理避稅
一生坎坷而終成大業的喬布斯于美國當地時間10月5日辭世。
這位傳奇人物到底留下多少遺產,或許將永遠是個謎。不過,根據彭博新聞社估計,喬布斯的凈資產在9月6日至少有67億美元。他持有迪士尼公司7.4%的股份,當天市值44億美元;550萬股蘋果股份,當天市值21億美元。根據彭博新聞社提供的數據,喬布斯所持有的迪士尼股份自2006年以來至少給他帶來2.42億美元的稅前收入。
除了股票之外,喬布斯還擁有房產等其他財產。公開記錄顯示,喬布斯和妻子勞倫共同擁有他們在加州帕洛阿爾托市的一處房產,此外二人還在附近的伍德賽德擁有兩處房產。土地記錄顯示,2009年3月,即喬布斯第二次病休兩個月后,他和妻子將上述三處房產所有權登記在兩家信托機構名下。當年6月份,喬布斯在接受了肝臟移植手術以后重返蘋果。
不過,目前尚不清楚喬布斯是否也已經將股票和其它非房產財產委托給信托機構管理,亦不清楚喬布斯是否曾立下遺囑交代遺產分配事項,而他復雜的身世則令這一問題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喬布斯由人收養長大,在他去世后,他的生父尚在人世,他自己留下孀妻勞倫及共同養育的三個子女,此外他與前女友布瑞南所生的一個女兒也或許有繼承權。
按照加州法律規定,喬布斯家人必須在委托人去世30天內向法院提
交遺囑。但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喬布斯留下遺囑,可能也只是在文件中寫明已將一切財產留給信托機構,再根據相關信托規定進行管理,而信托規定一般都不會對外公開。
“我們相信,很少有人會愿意將財產分配這樣的隱私公之于世,相信喬布斯也不例外。因此我們估計透過設立信托,他希望將財產分配保密,同時,我們相信亦是稅務上的考慮。”岑樂中稱。
美國法律規定,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必須在原財產所有者死亡后9個月內,負責以現金方式繳清稅款,然后才可以進行遺產分配。由于美國遺產稅的起征點較高,并按物價指數浮動,稅率實行超額累進制,最高稅率達55%,因此,將財產置于信托機構名下成為很多富有人士合法避稅的重要手段。
海外富豪遺產管理模式
與美歐國家不同,遺產規劃管理在中國還是一個相對陌生的領域。
“視乎家庭的背景、成員的公民身份、居留國家及資產所在地(因在稅務上可能面對巨大的稅務負擔及風險),海外富豪財富規劃的模式可以有很多種。”岑樂中表示。
岑樂中稱,比如對像喬布斯這樣擁有巨額資產的人士進行財產規劃管理,首先必須要了解客戶的需要,并聯同各方之專業人士,包括稅務、投資、法律、信托等專家,從而制定合適的管理計劃方案。
其中最廣為應用的一種就是不可撤銷/可撤銷的全權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即喬布斯可能設立的信托類型。“在這種模式下,客戶需要委任專業信托人(如私人銀行信托人),為家族受托人,成立人與信托人簽訂一項信托契據,訂明信托人和信托成立人的權責范圍,以及信托指定受益人。”岑樂中稱。
“從我們的經驗得知,有很多家庭因為種種原因,上一代甚至數代辛勤積累的財富在數年間大幅減少。比如,生意經營不善,投資嚴重失誤,過度消費等等。另一常見情況就是下一代對財產分配有巨大爭議,導致巨額律師費的無謂支出或令百年基業四分五裂,成為大眾茶余飯后的談資。”他表示,為避免這些情況,在很多發達國家,差不多每一個富豪家族都設有某種形式的家庭信托架構。
此外,海外富豪還可通過家族基金(Family Foundation)配合海外公司架構來進行遺產規劃管理。他介紹,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比爾·蓋茨夫婦名下的資產超過400億美元,他在遺囑中計劃將遺產的98%捐給自己創辦的、以他和妻子名字命名的比爾和梅琳達基金會。
“還有通過成立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或者通過人壽保險,都可以是一種稅務策劃或遺產規劃管理的工具。除了海外富豪外,這些對于內地客戶的海外資產或由境外公司擁有的內地資產均非常合適。”岑樂中說。
“我們協助很多富豪策劃及管理種種形式的家族信托或基金架構。盡管遺產規劃管理在中國尚屬新生事物,但中國經濟發達,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實業家及公司管理層進入富豪之行列,而中國人十分重視家族財富及生意之延續性,對財產策劃服務的需求,只會與日俱增。”岑樂中對于中國市場的前景頗為樂觀。
有好事者借此對留下巨額資產的蘋果公司前董事長、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表示惋惜。
盡管喬布斯生前曾公開表示對錢“不感冒”,但這位一手創建蘋果帝國的傳奇人物逝世后所留下的巨大資產無疑將備受關注。按《福布斯》雜志的數據,截至2011年9月,喬布斯個人總資產約為70億美元,其身家在2011年全球富豪排行榜中位列第110位。
如此龐大的遺產誰來繼承?如何分配?
最新曝光的文件顯示,喬布斯和妻子早在2009年便將至少三處房產置于信托機構名下,但不清楚其名下的股票和其它非房產財產是否也已經委托給信托機構管理。
“將財產置于信托機構名下,好處可以是:稅務安排(例如遺產稅),延續家族財產,把財產在信托中保留數代,確保財富能夠在保密的情況下分配予指定的承繼人,并不須要經過繁復及公開的法律程序—遺產承辦手續等等。”蘇格蘭皇家銀行旗下私人銀行——蘇格蘭皇家顧資銀行(RBSCoutts)大中華業務主管暨執行副總裁岑樂中10月13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總部位于倫敦的蘇格蘭皇家顧資銀行創建于1692年,最初只為英國女王一人服務,目前管理著9.8萬名富豪客戶、高達450億美元的資產。
信托管理避稅
一生坎坷而終成大業的喬布斯于美國當地時間10月5日辭世。
這位傳奇人物到底留下多少遺產,或許將永遠是個謎。不過,根據彭博新聞社估計,喬布斯的凈資產在9月6日至少有67億美元。他持有迪士尼公司7.4%的股份,當天市值44億美元;550萬股蘋果股份,當天市值21億美元。根據彭博新聞社提供的數據,喬布斯所持有的迪士尼股份自2006年以來至少給他帶來2.42億美元的稅前收入。
除了股票之外,喬布斯還擁有房產等其他財產。公開記錄顯示,喬布斯和妻子勞倫共同擁有他們在加州帕洛阿爾托市的一處房產,此外二人還在附近的伍德賽德擁有兩處房產。土地記錄顯示,2009年3月,即喬布斯第二次病休兩個月后,他和妻子將上述三處房產所有權登記在兩家信托機構名下。當年6月份,喬布斯在接受了肝臟移植手術以后重返蘋果。
不過,目前尚不清楚喬布斯是否也已經將股票和其它非房產財產委托給信托機構管理,亦不清楚喬布斯是否曾立下遺囑交代遺產分配事項,而他復雜的身世則令這一問題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喬布斯由人收養長大,在他去世后,他的生父尚在人世,他自己留下孀妻勞倫及共同養育的三個子女,此外他與前女友布瑞南所生的一個女兒也或許有繼承權。
按照加州法律規定,喬布斯家人必須在委托人去世30天內向法院提
交遺囑。但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喬布斯留下遺囑,可能也只是在文件中寫明已將一切財產留給信托機構,再根據相關信托規定進行管理,而信托規定一般都不會對外公開。
“我們相信,很少有人會愿意將財產分配這樣的隱私公之于世,相信喬布斯也不例外。因此我們估計透過設立信托,他希望將財產分配保密,同時,我們相信亦是稅務上的考慮。”岑樂中稱。
美國法律規定,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必須在原財產所有者死亡后9個月內,負責以現金方式繳清稅款,然后才可以進行遺產分配。由于美國遺產稅的起征點較高,并按物價指數浮動,稅率實行超額累進制,最高稅率達55%,因此,將財產置于信托機構名下成為很多富有人士合法避稅的重要手段。
海外富豪遺產管理模式
與美歐國家不同,遺產規劃管理在中國還是一個相對陌生的領域。
“視乎家庭的背景、成員的公民身份、居留國家及資產所在地(因在稅務上可能面對巨大的稅務負擔及風險),海外富豪財富規劃的模式可以有很多種。”岑樂中表示。
岑樂中稱,比如對像喬布斯這樣擁有巨額資產的人士進行財產規劃管理,首先必須要了解客戶的需要,并聯同各方之專業人士,包括稅務、投資、法律、信托等專家,從而制定合適的管理計劃方案。
其中最廣為應用的一種就是不可撤銷/可撤銷的全權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即喬布斯可能設立的信托類型。“在這種模式下,客戶需要委任專業信托人(如私人銀行信托人),為家族受托人,成立人與信托人簽訂一項信托契據,訂明信托人和信托成立人的權責范圍,以及信托指定受益人。”岑樂中稱。
“從我們的經驗得知,有很多家庭因為種種原因,上一代甚至數代辛勤積累的財富在數年間大幅減少。比如,生意經營不善,投資嚴重失誤,過度消費等等。另一常見情況就是下一代對財產分配有巨大爭議,導致巨額律師費的無謂支出或令百年基業四分五裂,成為大眾茶余飯后的談資。”他表示,為避免這些情況,在很多發達國家,差不多每一個富豪家族都設有某種形式的家庭信托架構。
此外,海外富豪還可通過家族基金(Family Foundation)配合海外公司架構來進行遺產規劃管理。他介紹,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比爾·蓋茨夫婦名下的資產超過400億美元,他在遺囑中計劃將遺產的98%捐給自己創辦的、以他和妻子名字命名的比爾和梅琳達基金會。
“還有通過成立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或者通過人壽保險,都可以是一種稅務策劃或遺產規劃管理的工具。除了海外富豪外,這些對于內地客戶的海外資產或由境外公司擁有的內地資產均非常合適。”岑樂中說。
“我們協助很多富豪策劃及管理種種形式的家族信托或基金架構。盡管遺產規劃管理在中國尚屬新生事物,但中國經濟發達,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實業家及公司管理層進入富豪之行列,而中國人十分重視家族財富及生意之延續性,對財產策劃服務的需求,只會與日俱增。”岑樂中對于中國市場的前景頗為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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