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要堅守自身的文化品格
2011-09-06 08:58 來源:新京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現在流行一個詞,叫淺閱讀,主要指通過電腦、手機等瀏覽網絡上的信息。使用這個詞的人往往懷著一種好意,想以此批評閱讀的淺層化?墒牵晕抑,閱讀就是閱讀,世上并無淺閱讀,所謂淺閱讀不是閱讀。
【CPP114】訊:現在流行一個詞,叫淺閱讀,主要指通過電腦、手機等瀏覽網絡上的信息。使用這個詞的人往往懷著一種好意,想以此批評閱讀的淺層化?墒牵晕抑,閱讀就是閱讀,世上并無淺閱讀,所謂淺閱讀不是閱讀。當然,如果把閱讀定義為用眼睛看任何文字的行為,看八卦、段子、微博、短信之類就也都可以包括在內。
然而,嚴格意義上的閱讀應該是個人的一種文化生活,是讀那些有文化內涵的文字,是進入到這些文字所承載的文化傳統中進行思考的行為。能承擔這個功能的,唯有好的書籍,尤其是經典名著。這一點不會因為新技術的出現而改變,紙質產品和數字化產品只是形式不同,關鍵在內涵,從網絡上讀孔子和柏拉圖與從紙質書上讀沒有本質區別。
不過,事物的形式決定了其主要功能,網絡的生存和優勢系于不斷更新內容,顯然更適合于承載快餐式的文字。
由此可以得出一個認識:出版對閱讀負有重大責任,它是嚴格意義上的閱讀賴以存在和延續的支柱,一個時代閱讀的水準取決于出版的水準。
談出版,首先必須劃清一個界限,就是出版與傳媒的區別。我們的出版是由新聞出版總署和各省新聞出版局管理的,這些機構主要管兩件事,一是新聞,二是出版。隨著新技術的發展,新聞這一塊越來越強勢,包括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現在統稱為傳媒。出版和傳媒隸屬同一個機構,其實性質不同。
如果從中國的竹簡算起,出版至少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兩千多年來,書籍的出版承擔著一個最重要的使命,就是文化的傳承。傳媒的歷史,如果從日報的誕生算起,也就三百多年。新聞業是為適應市場經濟對信息流通的需要而產生的,其主要功能是信息的傳播。文化的傳承和信息的傳播,這是二者在性質上的根本區別。由于這個區別,二者在價值定位上也該有所不同。
傳承和傳播,第一個字都是“傳”,都要流傳,第二個字不同,表明了對流傳的不同價值訴求。傳承的“承”,繼承,是時間性的,文化要在時間中、在歷史的長河中流傳,追求的是久遠的價值,能經得住時間的檢驗。傳播的“播”,播送,是空間性的,信息要在空間中、在廣大的人群中流傳,追求的是當下的效應,能吸引眼球,有收視率和點擊率。出版立足于久遠性,傳媒著眼于當下性,這是第一個不同。
因此有了第二個不同:出版要講究專業性,傳媒則可以滿足于業余性。書籍必須有值得傳承的文化內涵,這就要求作者對所涉及的主題有準確、完整的知識,深刻、系統的思考。但無法用這個標準要求記者,記者追隨時事不斷變換話題,涉及面寬泛,不可能專業。當然,這是總體性質上的區別,不排除局部事實上的出入,比如,有的記者很有文化,其作品最后也就進入了文化的傳承,許多書籍只是徒有其表,其下場最后也就像當下的信息一樣煙消云散了。
出版和傳媒具有不同的性質和價值選擇,如果各司其職,本也正常。遺憾的是,在傳媒越來越強勢的影響下,出版也在追求當下性和滿足于業余性,大量出版物毫無文化內涵,加入了推動閱讀淺層化、碎片化、快餐化、娛樂化的潮流。
打一個比方:文化有兩個兒子,出版是大兒子,傳媒是二兒子。不妨讓二兒子去做離文化比較遠的事,但按照長子繼承的傳統,大兒子的責任是繼承和發展文化這個父親的家產。如果出版也只去做沒文化含量的事,文化就后繼無人了。我們今天尚能自豪地談論祖國歷史上文化燦爛的時代,談論諸子百家、唐詩宋詞乃至民國文人,可一百年后,對我們這個時代的文化,子孫能談論些什么?海量的信息、走馬燈似的暢銷書早已煙消云散,他們只能說:那是一個沒文化的時代,一片文化沙漠。
今天,出版界已經意識到了傳媒尤其網絡對出版的巨大沖擊,紛紛尋找對策,比如向數字化產品進軍。然而,最要命的沖擊是在產品的內涵上。你固然可以去占領數字化市場,但如果產品沒有文化內涵,你最多是在市場上成功了,作為文化事業的出版卻失敗了。所以,面對傳媒的沖擊,出版的自救之道首先應是在產品質量上和傳媒劃清界限,堅守自身的文化品格,把主要精力用在多出能經得住時間檢驗的好書上,而不是用在炒作若干年后甚至若干月后就無人理睬的暢銷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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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嚴格意義上的閱讀應該是個人的一種文化生活,是讀那些有文化內涵的文字,是進入到這些文字所承載的文化傳統中進行思考的行為。能承擔這個功能的,唯有好的書籍,尤其是經典名著。這一點不會因為新技術的出現而改變,紙質產品和數字化產品只是形式不同,關鍵在內涵,從網絡上讀孔子和柏拉圖與從紙質書上讀沒有本質區別。
不過,事物的形式決定了其主要功能,網絡的生存和優勢系于不斷更新內容,顯然更適合于承載快餐式的文字。
由此可以得出一個認識:出版對閱讀負有重大責任,它是嚴格意義上的閱讀賴以存在和延續的支柱,一個時代閱讀的水準取決于出版的水準。
談出版,首先必須劃清一個界限,就是出版與傳媒的區別。我們的出版是由新聞出版總署和各省新聞出版局管理的,這些機構主要管兩件事,一是新聞,二是出版。隨著新技術的發展,新聞這一塊越來越強勢,包括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現在統稱為傳媒。出版和傳媒隸屬同一個機構,其實性質不同。
如果從中國的竹簡算起,出版至少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兩千多年來,書籍的出版承擔著一個最重要的使命,就是文化的傳承。傳媒的歷史,如果從日報的誕生算起,也就三百多年。新聞業是為適應市場經濟對信息流通的需要而產生的,其主要功能是信息的傳播。文化的傳承和信息的傳播,這是二者在性質上的根本區別。由于這個區別,二者在價值定位上也該有所不同。
傳承和傳播,第一個字都是“傳”,都要流傳,第二個字不同,表明了對流傳的不同價值訴求。傳承的“承”,繼承,是時間性的,文化要在時間中、在歷史的長河中流傳,追求的是久遠的價值,能經得住時間的檢驗。傳播的“播”,播送,是空間性的,信息要在空間中、在廣大的人群中流傳,追求的是當下的效應,能吸引眼球,有收視率和點擊率。出版立足于久遠性,傳媒著眼于當下性,這是第一個不同。
因此有了第二個不同:出版要講究專業性,傳媒則可以滿足于業余性。書籍必須有值得傳承的文化內涵,這就要求作者對所涉及的主題有準確、完整的知識,深刻、系統的思考。但無法用這個標準要求記者,記者追隨時事不斷變換話題,涉及面寬泛,不可能專業。當然,這是總體性質上的區別,不排除局部事實上的出入,比如,有的記者很有文化,其作品最后也就進入了文化的傳承,許多書籍只是徒有其表,其下場最后也就像當下的信息一樣煙消云散了。
出版和傳媒具有不同的性質和價值選擇,如果各司其職,本也正常。遺憾的是,在傳媒越來越強勢的影響下,出版也在追求當下性和滿足于業余性,大量出版物毫無文化內涵,加入了推動閱讀淺層化、碎片化、快餐化、娛樂化的潮流。
打一個比方:文化有兩個兒子,出版是大兒子,傳媒是二兒子。不妨讓二兒子去做離文化比較遠的事,但按照長子繼承的傳統,大兒子的責任是繼承和發展文化這個父親的家產。如果出版也只去做沒文化含量的事,文化就后繼無人了。我們今天尚能自豪地談論祖國歷史上文化燦爛的時代,談論諸子百家、唐詩宋詞乃至民國文人,可一百年后,對我們這個時代的文化,子孫能談論些什么?海量的信息、走馬燈似的暢銷書早已煙消云散,他們只能說:那是一個沒文化的時代,一片文化沙漠。
今天,出版界已經意識到了傳媒尤其網絡對出版的巨大沖擊,紛紛尋找對策,比如向數字化產品進軍。然而,最要命的沖擊是在產品的內涵上。你固然可以去占領數字化市場,但如果產品沒有文化內涵,你最多是在市場上成功了,作為文化事業的出版卻失敗了。所以,面對傳媒的沖擊,出版的自救之道首先應是在產品質量上和傳媒劃清界限,堅守自身的文化品格,把主要精力用在多出能經得住時間檢驗的好書上,而不是用在炒作若干年后甚至若干月后就無人理睬的暢銷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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