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限塑令”落實難折射中國環保困境
2011-07-06 0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編:陳伊超
- 摘要:
- 加拿大《星島日報》23日發表社論說,“限塑令”的落實難,折射出中國環保工作遭遇的困境。惟有細化現有的法律法規、加大懲處力度,各相關部門通力配合執法,摒棄地方保護主義,加強國民教育與非政府組織的功能,同時改變粗放發展的經濟模式,加快替代產品的研發,中國的環保才能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CPP114】訊:加拿大《星島日報》23日發表社論說,“限塑令”的落實難,折射出中國環保工作遭遇的困境。惟有細化現有的法律法規、加大懲處力度,各相關部門通力配合執法,摒棄地方保護主義,加強國民教育與非政府組織的功能,同時改變粗放發展的經濟模式,加快替代產品的研發,中國的環保才能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中國環保部在新近發布的《二○一○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中警告,中國的環境狀況“十分嚴峻”,生物多樣性正在喪失,清理環境危害的努力仍面臨許多困難。
中國政府在治理環境污染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但多年來總體成效一般。例如,到今年六月,作為環保重要法規之一的“限塑令”實施屆滿三年。來自發改委的數據顯示,中國各主要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年使用量三年來共減少逾二百四十億個,相當于節約石油三百六十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一千多萬噸。這一數字看似亮眼,然而,只要有心人到遍布城鄉各地的農貿市場、私人店鋪中隨便走走便會發現,使用非環保塑料袋的現象依然普遍。
這種局面的形成,主要原因有四:
其一,中國環保的相關法律迄今已有超過二十部,環保標準逾三百項,各種行政法規、規章數不勝數。這些法律法規雖然數量可觀,但絕大多數缺乏操作性,對違法現象要么未具體規定如何追究責任,要么制裁措施明顯偏輕,對政府的違法行為缺乏約束機制。
從政府層面而言,推行環境保護最基本的手段是執法。但就現實情況來看,立法層面存在缺失,與司法、工商等部門的合作無法長期有效展開,加之監管資源嚴重不足,且須受制于地方政府,環保部門執法的不力實屬先天不足。
其二,政府沒有積極鼓勵民間團體參與環保行動,以致在實際操作層面存在大量真空地帶,政府部門無力去管,而民間團體去做時往往又會受到政策、法律等諸多限制。
其三,與歐美一些國家民眾自發形成環保理念的模式不同,中國的環保理念一直是政府倡導、民眾接受的“由上至下”的被動模式,意識缺乏導致民眾沒有參與環保的主觀能動性。而政府多年來亦沒有開展系統性、大規模的國民教育,讓民眾養成環保意識與有益環保的行為模式。
環保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涉及到每個人日常行為的點滴,對諸如“限塑令”這樣的環保規定來說更是如此。只有發動公眾積極、廣泛地參與,環保工作才能有效推行、落地生根。而在現階段的中國,民眾良好行為模式的養成,不僅需要政府的引導,許多時候更需要采取一些強制性的措施。
其四,一種消費習慣的形成,終歸有其現實土壤,要想一朝斷絕是不可能的事。“限塑令”執行以來,即便需要自掏腰包購買,大多數民眾仍然會使用塑料袋裝載物品,這不僅是因為它便捷、好用,還因為市場并沒有給消費者提供可以大面積替代塑料袋的物美價廉的包裝物。放眼當下的中國各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人手一個的菜籃子、網兜之類可以反復使用的對象早已銷聲匿跡,消費者即便有心減少塑料袋的使用,也會苦于難以找到“湊手”的工具而放棄。政府若想將“限塑令”真正落到實處,就應該制定產業政策,大力鼓勵中小企業就地取用天然、環保材料,研發塑料袋替代產品,向市場推廣。這樣既能解決切實的民生問題,又能從源頭上杜絕不環保塑料袋的生產。
“限塑令”的落實難,折射出中國環保工作遭遇的困境。惟有細化現有的法律法規、加大懲處力度,各相關部門通力配合執法,摒棄地方保護主義,加強國民教育與非政府組織的功能,同時改變粗放發展的經濟模式,加快替代產品的研發,中國的環保才能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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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在治理環境污染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但多年來總體成效一般。例如,到今年六月,作為環保重要法規之一的“限塑令”實施屆滿三年。來自發改委的數據顯示,中國各主要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年使用量三年來共減少逾二百四十億個,相當于節約石油三百六十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一千多萬噸。這一數字看似亮眼,然而,只要有心人到遍布城鄉各地的農貿市場、私人店鋪中隨便走走便會發現,使用非環保塑料袋的現象依然普遍。
這種局面的形成,主要原因有四:
其一,中國環保的相關法律迄今已有超過二十部,環保標準逾三百項,各種行政法規、規章數不勝數。這些法律法規雖然數量可觀,但絕大多數缺乏操作性,對違法現象要么未具體規定如何追究責任,要么制裁措施明顯偏輕,對政府的違法行為缺乏約束機制。
從政府層面而言,推行環境保護最基本的手段是執法。但就現實情況來看,立法層面存在缺失,與司法、工商等部門的合作無法長期有效展開,加之監管資源嚴重不足,且須受制于地方政府,環保部門執法的不力實屬先天不足。
其二,政府沒有積極鼓勵民間團體參與環保行動,以致在實際操作層面存在大量真空地帶,政府部門無力去管,而民間團體去做時往往又會受到政策、法律等諸多限制。
其三,與歐美一些國家民眾自發形成環保理念的模式不同,中國的環保理念一直是政府倡導、民眾接受的“由上至下”的被動模式,意識缺乏導致民眾沒有參與環保的主觀能動性。而政府多年來亦沒有開展系統性、大規模的國民教育,讓民眾養成環保意識與有益環保的行為模式。
環保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涉及到每個人日常行為的點滴,對諸如“限塑令”這樣的環保規定來說更是如此。只有發動公眾積極、廣泛地參與,環保工作才能有效推行、落地生根。而在現階段的中國,民眾良好行為模式的養成,不僅需要政府的引導,許多時候更需要采取一些強制性的措施。
其四,一種消費習慣的形成,終歸有其現實土壤,要想一朝斷絕是不可能的事。“限塑令”執行以來,即便需要自掏腰包購買,大多數民眾仍然會使用塑料袋裝載物品,這不僅是因為它便捷、好用,還因為市場并沒有給消費者提供可以大面積替代塑料袋的物美價廉的包裝物。放眼當下的中國各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人手一個的菜籃子、網兜之類可以反復使用的對象早已銷聲匿跡,消費者即便有心減少塑料袋的使用,也會苦于難以找到“湊手”的工具而放棄。政府若想將“限塑令”真正落到實處,就應該制定產業政策,大力鼓勵中小企業就地取用天然、環保材料,研發塑料袋替代產品,向市場推廣。這樣既能解決切實的民生問題,又能從源頭上杜絕不環保塑料袋的生產。
“限塑令”的落實難,折射出中國環保工作遭遇的困境。惟有細化現有的法律法規、加大懲處力度,各相關部門通力配合執法,摒棄地方保護主義,加強國民教育與非政府組織的功能,同時改變粗放發展的經濟模式,加快替代產品的研發,中國的環保才能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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