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小案拖8年 安徽阜陽一印廠贏了官司輸了精力
2011-04-08 11:51 來源:中廣網 責編:王岑
- 摘要:
- “官司贏了法院卻不去執行,”2010年11月,安徽阜陽曙光印刷廠負責人張樹森向記者講述了他們廠在安徽省潁上縣人民法院申請案件執行過程中遇到的煩心事。
【CPP114】訊:“官司贏了法院卻不去執行,”2010年11月,安徽阜陽曙光印刷廠負責人張樹森向記者講述了他們廠在安徽省潁上縣人民法院申請案件執行過程中遇到的煩心事。
張樹森說:“我們老百姓掙錢不容易,但凡有一點能撐過去,我們也不愿意打官司,人民法院是給我們老百姓撐腰的地方,是維護弱者利益,不是給強者助陣的。”
2000年,潁上縣江店鎮商貿城個體戶左某為擴大經營種子農藥等業務范圍,與潁上縣郵政局于2000年10月26日簽訂了關于郵寄《種子天地》小冊子10萬份的合同書,2000年11月中旬,左某與潁上縣郵政局工作人員楊某、孫某共同到阜陽曙光印刷廠里洽談定做《種子天地》及信封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由曙光印刷廠提供原料為左某和潁上縣郵政局印刷《種子天地》小冊子及信封各10萬份,小冊子每本0.4元,信封每只0.065元,左某在校對樣稿時要求每本增加兩張銅版紙彩頁,雙方同意將《種子天地》小冊子的價格增加0.075元,即0.475元一本,總價格為5.4萬元。雙方約定,印刷廠交付工作成果后,左某于2001年2月付款2萬元,同年5月底付清。協議達成后,印刷廠按約履行了義務。左某先后于2000年11月26日、30日兩次提領信封6萬只,2001年1月19日提領《種子天地》小冊子3萬本,潁上縣郵政局工作人員孫某先后于2001年2月11日、21日兩次提領《種子天地》44800本、22650本及信封40000只,2001年10月22日,印刷廠向左某要報酬時送去《種子天地》2550本,此后,印刷廠多次向左某和潁上縣郵政局索要報酬,但左某拒絕付款并與潁上縣郵政局互相推諉。為此,印刷廠的法人代表張樹森于2002年10月30日向潁上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打贏了官司。
潁上縣人民法院于2003年7月7日做出(2003)潁民再初字第7號民事判決,判決被告左某于判決書生效后15日內付給原告曙光印刷廠人民幣54000元,潁上縣郵政局對該款負連帶清償責任。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訴。判決生效后,印刷廠請求法院依法執行,但是至今已近8年,依然沒有結果。
記者于2010年11月專程趕赴潁上縣人民法院。該院政工科李主任告訴記者:“院長不在,此案件具辦人正在下鄉執行案件,待其回來后將會詳細了解案件情況并向院領導匯報后給予記者答復”。記者從該院執行庭一名法官那里了解到,他們法院所有的執行案件都輸入了電腦,有沒有執行通過電腦查詢便可以知道,但此案在電腦里并沒有任何記錄。此后,記者多次和該院院長及分管院長電話聯系,該院分管院長一再表示:“該案正在執行過程中,并已于潁上縣郵政局進行了溝通,該案一定會在2011年元月底執行完畢。”
現在距該院承諾的2011年元月底已過去一個多月了,可阜陽曙光印刷廠仍未拿到該院承諾的執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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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樹森說:“我們老百姓掙錢不容易,但凡有一點能撐過去,我們也不愿意打官司,人民法院是給我們老百姓撐腰的地方,是維護弱者利益,不是給強者助陣的。”
2000年,潁上縣江店鎮商貿城個體戶左某為擴大經營種子農藥等業務范圍,與潁上縣郵政局于2000年10月26日簽訂了關于郵寄《種子天地》小冊子10萬份的合同書,2000年11月中旬,左某與潁上縣郵政局工作人員楊某、孫某共同到阜陽曙光印刷廠里洽談定做《種子天地》及信封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由曙光印刷廠提供原料為左某和潁上縣郵政局印刷《種子天地》小冊子及信封各10萬份,小冊子每本0.4元,信封每只0.065元,左某在校對樣稿時要求每本增加兩張銅版紙彩頁,雙方同意將《種子天地》小冊子的價格增加0.075元,即0.475元一本,總價格為5.4萬元。雙方約定,印刷廠交付工作成果后,左某于2001年2月付款2萬元,同年5月底付清。協議達成后,印刷廠按約履行了義務。左某先后于2000年11月26日、30日兩次提領信封6萬只,2001年1月19日提領《種子天地》小冊子3萬本,潁上縣郵政局工作人員孫某先后于2001年2月11日、21日兩次提領《種子天地》44800本、22650本及信封40000只,2001年10月22日,印刷廠向左某要報酬時送去《種子天地》2550本,此后,印刷廠多次向左某和潁上縣郵政局索要報酬,但左某拒絕付款并與潁上縣郵政局互相推諉。為此,印刷廠的法人代表張樹森于2002年10月30日向潁上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打贏了官司。
潁上縣人民法院于2003年7月7日做出(2003)潁民再初字第7號民事判決,判決被告左某于判決書生效后15日內付給原告曙光印刷廠人民幣54000元,潁上縣郵政局對該款負連帶清償責任。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訴。判決生效后,印刷廠請求法院依法執行,但是至今已近8年,依然沒有結果。
記者于2010年11月專程趕赴潁上縣人民法院。該院政工科李主任告訴記者:“院長不在,此案件具辦人正在下鄉執行案件,待其回來后將會詳細了解案件情況并向院領導匯報后給予記者答復”。記者從該院執行庭一名法官那里了解到,他們法院所有的執行案件都輸入了電腦,有沒有執行通過電腦查詢便可以知道,但此案在電腦里并沒有任何記錄。此后,記者多次和該院院長及分管院長電話聯系,該院分管院長一再表示:“該案正在執行過程中,并已于潁上縣郵政局進行了溝通,該案一定會在2011年元月底執行完畢。”
現在距該院承諾的2011年元月底已過去一個多月了,可阜陽曙光印刷廠仍未拿到該院承諾的執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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