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臺林業產業振興方案
2011-01-18 09:14 來源:中國紙業網 責編:劉慧
- 摘要:
- 福建省林業廳、省發改委等6部門近日聯合出臺《福建省林業產業振興實施方案》,提出了安排專項資金扶持龍頭企業做大做強等多項優惠政策,福建轄區多家上市公司有望從中受益。
【CPP114】訊:福建省林業廳、省發改委等6部門近日聯合出臺《福建省林業產業振興實施方案》,提出了安排專項資金扶持龍頭企業做大做強等多項優惠政策,福建轄區多家上市公司有望從中受益。
方案顯示,林業產業是以經營森林為主體的生態經濟系統產業,主要包括林木種植業、經濟林培育業、花卉培育業、木竹采運業、木竹加工業、人造板制造業、木漿造紙業、林產化學加工業、林副產品采集加工業、森林旅游業等。福建是我國南方重點集體林區,全省現有林地面積914.81萬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75.3%,森林覆蓋率達63.1%,居全國第一位。據測算,福建省森林生態服務功能評估總價值達7000億元以上。
實施方案透露了福建林業產業的發展目標:到2015年實現林業產業總產值2800億元,林業增加值達1193億元;到“十二五”末,力爭新辦閩臺林業合作項目100個,累計合同利用臺資2億美元以上;到“十二五”末,一、二、三產業產值的比重由2009年的27.1∶70.6∶2.3調整為25∶65∶10。在發展布局和重點上,到“十二五”末,全省培育5個年產值100億以上的集中區、10個年產值50億元以上的林業產業重點縣(市、區)、10個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林業重點企業。
為保障上述目標的實現,福建將林業良種補貼和林業機具補貼納入政府農業和農機補貼范圍,繼續扶持油茶林、竹林基地建設;繼續安排林業產業化專項扶持資金,扶持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開展森林認證、科技創新、品牌建設等,扶持一批發展前景好的林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引導林業企業通過聯合兼并、股份合作,組建大公司、大集團,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資本運作、上市融資不斷發展壯大。此外,還將積極爭取相關部門加大對閩臺林業合作項目的扶持力度,加強與我國臺灣地區在林木花卉良種引進、生物質能源開發、森林生態旅游綜合開發等林業新興產業發展領域的合作。
目前,福建共有境內外林業上市公司7家,包括中福實業、永安林業、福建南紙等,這些上市公司有望從此次實施方案中受益。記者注意到,該方案提出將永安林業和中福實業培育成產值超10億元以上龍頭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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