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學院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10-09-21 08:16 來源:騰訊教育 責編:Victoria
- 摘要:
-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ǘ┧锌忌(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體時間請參看各報考點的相關通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五、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含推免生)在報考時要全面、客觀地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六、考試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招生單位不再給考生寄發《準考證》。
。ǘ┤雽W考試分初試和復試。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
。ㄈ┏踉嚾掌诤蜁r間: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月1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月15日下午 外國語
1月16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16日下午 業務課二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ㄎ澹┏踉嚨攸c:報考設計藝術學專業的考生在我校考試;報考其他專業考生均由考生現場報名時報考點統一安排考場。
(六)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和方式:在初試成績公布(3-4月份公布)后另行通知,一般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
1.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所報學科專業本科主干課程。
2.我校擬接收的推免生必須按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參加復試,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3.按照一定必定進行差額復試。
七、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檢
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九、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托培養碩士生。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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