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電子文件禁止上互聯網
2010-09-06 09:07 來源:云信網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昆明市電子文件管理與歸檔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據悉,該辦法于8月16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將于9月19日起施行。辦法對昆明市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電子文件管理與歸檔工作進行了詳細規定,包括具體負責的機構與職責,儲存與保管及保密管理、法律責任等。
【CPP114】訊:昨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昆明市電子文件管理與歸檔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據悉,該辦法于8月16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將于9月19日起施行。
辦法對昆明市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電子文件管理與歸檔工作進行了詳細規定,包括具體負責的機構與職責,儲存與保管及保密管理、法律責任等。
“辦法”指出,聯網方面利用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和可靠的監管保障。禁止在互聯網絡提供涉密和未開放的電子文件、電子檔案。如有損毀、丟失、竊取屬于國家所有電子文件、電子檔案的;未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確保電子文件安全、真實、有效,造成重要電子文件、電子檔案損失的;擅自出賣、贈送、交換、銷毀屬于國家所有的電子文件、電子檔案,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市、縣(市)區檔案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檔案的價值和數量,對單位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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