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紙企業:環保減排須優化產業結構
2010-08-03 00:00 來源:湖南日報 責編:龜山隱真
【CPP114】訊:洞庭湖造紙企業污染整治,已經過去兩年多了,污染有沒有死灰復燃?記者冒著高溫酷暑,經過近1周明查暗訪,發現沒有反彈,懸著的心總算暫時放了下來。
這一老大難問題,此次收到了實效,當然與各級政府和環保部門的高度重視有關。層層簽訂責任狀;有反彈跡象,露頭就打,對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嚴厲查處,對頂風作案企業予以重罰。
按經濟學原理,經濟活動具有負外部性。造紙企業排污,盡管損害了社會上其他人的利益,但自己卻不用付出排污成本,并能由此獲益。如果社會監管缺失,這些造紙企業當然會無所顧忌地排污。因而,要有效防止企業排污,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必須以鐵的手腕,痛出重拳。
應該說,此次行動能取得喜人成效,關鍵還是牽住了“牛鼻子”——關停眾多的小紙廠,強制要求企業必須達到一定規模才能恢復生產。
造紙是典型的規模經濟。上不了一定規模,上堿回收裝置就只能虧本;而一套堿回收裝置,動輒幾千萬元。小造紙廠根本拿不出、也不愿意拿出這筆錢,只有偷偷將含堿、紙漿的污水排到江河湖海。上規模的造紙企業,堿、紙漿回收的收益遠遠大于投入,當然會產生上環保設施的利益動機。
造紙行業如此,化工、有色、鋼鐵等其他重化工業也當如此。要有效降低污染,必須優化產業結構,進行產業升級。工藝裝備先進,污染排放自然會大大減少;企業也只有上規模、上水平,才能有效分攤治污成本;而且只要企業舍得投入,對廢水、廢渣、廢氣進行回收,本身也能創造可觀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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