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數字版權上我損失了一棟別墅
2010-07-05 09:12 來源:新浪讀書 責編:Crystal
- 摘要:
- 廈門大學教授易中天老師:我沒有什么可說,首先感謝你的表揚。其他演講嘉賓都是北京,講完就回家,我沒地去。我只能在這兒傻待著,第二我想謝總三個沒想到,我再補充一點,沒有想到我簽了很多格式合同,傻乎乎把電子版權簽出去了。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電子版權?
【CPP114】訊:廈門大學教授易中天老師:我不知道啥叫電子版權
廈門大學教授易中天老師:我沒有什么可說,首先感謝你的表揚。其他演講嘉賓都是北京,講完就回家,我沒地去。我只能在這兒傻待著,第二我想謝總三個沒想到,我再補充一點,沒有想到我簽了很多格式合同,傻乎乎把電子版權簽出去了。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電子版權?一般我是不簽格式合同,但是別的條款跟他扯,唯獨這個沒有想到。啥叫電子版權?不是網上閱讀,我的作品百度、Google全是我的作品,從來沒有人給我錢,何必計較。從今往后再有新作品絕對不簽給他的。
我首先覺悟是海外版權,第一步把海外版權收回來,出版社我現在發現挺壞的,老欺負我們作者。往往給你一個格式合同,你不知道他哪個地方埋一個炸彈。我現在比較注意首先我只授給你中國大陸簡體字版權,沒有想到還有一個電子版權,我不知道若干年又有一個新版權冒出來,這說不準。
第二什么叫電子版權?有線的、無線的、網上、什么叫終端,電腦算不算終端?這個也算終端,手機也算終端,你們這幾家怎么弄。跟不上形勢,麻煩很大。希望你們版權研究基地對我們保護。
另外我不知道有沒有這樣廠家,我覺得這個給小孩,好玩能抓,就像西游記芭蕉扇一樣,這個東西可以抓牢,給我們老同志考慮一下,沒有眼鏡根本看不見字,弄個投影儀在里邊,算是科幻的想象。
主持人向勇:謝謝易老師。本來想問易老師一個問題,你已經回答了。你的數字版權收入占你2009年收入比例,現在看來?
易中天:我還沒有收過一分錢。剛才中央電視臺主持人說我博客賺錢,我一分錢沒有拿過。
張平:博客權是你自己的,你認為在博客寫的東西都是版權的,未經授權不可轉載。
易中天:是咱自己貼上去的。
張平:默認你希望大家瀏覽和傳閱,因為你放在公共平臺,但是法律并不沒有剝奪你的版權。
易中天:我可以棄權。
張平:對,現在有一個說法部分版權保留,易老師可能現在部分版權保留,著名我的署名轉載的時候注明我寫的。
易中天:我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很好,沒有作者的名字,編輯名字倒有。
張平:版權基本權利就是署名權,無論你什么狀態下,署名權應該永遠保留著。有些作者修改權可以放棄,不過不能改變面目全非,讓整個形象歪曲篡改,但是署名權絕對不能侵犯的,這是基本的權利。
易中天:謝謝。
主持人向勇:剛才幾位嘉賓,用非常短的時間,把畢生的經驗向各位袒露,我真沒有想到易老師在數字版權一分錢沒有收到。
易中天:我算一下,好在謝總講的,沒有想到出版社拿這么多數字版權不去賣,這是好事,我合同快過期,還是讓他官僚主義幾年。
主持人向勇:按照2006年有一本非常有名書《常規理論》,基于數字版權所延伸的收入,大熱門占傳統發行的,如果好的話可以到60%,如果一般可以到一半,所以算一下你損失多少錢?
易中天:估計損失一棟別墅。
主持人向勇:可能不止。一方面我們談到數字版權的時候,它是發展的趨勢。從運營方,我們利益分享好像在作者身上看不到,所以類似一起寫網站,包括盛大文學也在巨大的工作,甚至提到云的概念,未來怎么樣都不知道,只有云知道。不知道徐總怎么解決易老師的困惑?基于你的網站或者這個平臺。
徐志勇:剛才聽到易老師談了這邊苦惱,像易老師知名中國作者沒有從數字版權獲得一分錢,說實在的令我們做數字出版平臺有點汗顏。我想表達還是剛才說的,它是一個大的趨勢,順我則昌,像數字時代到來肯定是一個定論,今后數字出版只剩下兩端,一端電子終端包括電腦,另一端是創作作者。
國外趨勢來說,國外數字出版已經很大產業,那么我們國內很汗顏,目前不管作者這一塊、還是出版這一塊,雖然有很多版權也沒有賺到很多錢。原因我認為產業鏈沒有搭好,一個原因可能規則的滯后,就是版權。
一個保護不利,在國外保護很得力,在商業社會里邊如果私有財產得不到保護,這個商業肯定無法興盛起來。國外保護比我們這邊非常強,首先保護非常滯后。
第二本身規則設計也可能滯后的,易老師也提到版權保護也是一個一個出來,版權是歷史的產物,隨著歷史發展不斷往前推進。
現在著作權法好幾年前頒布的,已經落后互聯網發展,所以這里邊除了剛才謝總提到需要建立公開、透明所有版權登記的平臺,以方便版權貿易之外,剛才張平老師提到新的版權模式,也就是我們今天一個主體新版權。我們也非常有幸跟中國國家數字版權研究基地一起合作,共同研究和實踐一套SCA協議,實際是半開放式、套餐化、讓作者多種選擇的協議。
這是我們的探索,我的觀點版權一定是發展的。
主持人向勇:時間沒有控制好,我們還有兩分鐘,開放兩個問題給與會代表。
提問:謝謝主持人,我來自北京印刷學院,5月底湖南作者狀告能源期刊網,說侵犯他的版權,唐朝先生認為他的能源期刊網做網絡發行而不是網絡出版,在網絡發行方面他不是侵犯作者的版權,我想能不能截然分開?
提問:我想問一下數字出版時代,作者、出版商還有運營商他們收益應該如何分配?大概什么比例比較合適?如何確定這種比例確實落實作者、包括出版商。請徐總回答一下。
主持人向勇:兩個問題都有請徐總回答。
徐志勇:其實我們搭建平臺的,不應該在上邊老踢球。剛才這個話題,我覺得第一個問題又回到我剛才說的個版權規則上邊去了,其實關于到底出版還是發行,我雖然也研究半天,坦白講雖然也是國家版權研究基地理論研究員,但是我也弄不清楚,所以也需要進行推進,我相信唐朝先生他自己不是故意侵權,就是因為缺少公開版權平臺,以及登記平臺,再加上網絡版權不健全化導致這樣的情形。
包括作者跟唐朝先生打官司,也是挺不正常的現象,其實很多作者被侵犯版權,只有少數作者打官司。我們希望在這個平臺作者只管自己寫作、只管跟讀者溝通,我希望出一個新的群體版權經濟人,有可能文釗之后扮的角色,打各種版權幫他們收益。
剛才說收益分配比,這個的話我只能介紹我們自己,我們跟版權方是二八分成,我們只收二,至于收益肯定尊重創作者大的版權收益。我呼吁運營平臺重視內容價值。謝謝!
主持人向勇:謝謝徐總回答,也謝謝兩位提問。我們再次感謝我們各位嘉賓。
張平作最后發言:首先非常感謝各位嘉賓出席會議。剛才提問也覺得大家都有共同的困惑,在互聯網時代如何重新的洗牌,如何重新做新的利益平衡,版權貿易在國外做的非常好,在中國處于初級階段,所以我們今天面臨兩個問題,第一個傳統版權人利益都沒有體現出來,我們跨到互聯網上,我們不知往何處之走。
傳播商和新媒體服務商還有不少問題,他們不肯拿出收入給傳統文化公司和權利人分配。要想讓互聯網服務商在傳播之前一一獲得授權的事情是巨大的成本,同時我們又看到廣大消費者,都急需從互聯網快速享受信息,現在這個矛盾不是讓網絡服務商怎么拿利益蛋糕的問題,是怎么打通版權利益途徑的問題。
我們本身動作者、對權利人尊重不夠,所以現在這個問題在中國矛盾比較突出。我想隨著權利人覺醒,包括像易老師已經知道了什么叫電子版權,以后互聯網服務商會更加規范,如果我是易老就會關注,怎么計算你的收益、怎么查你的賬,你每年有這么多收益才能分配,最后還是靠大家誠信,靠大家經營互聯網產業。我就說這些,謝謝各位光臨!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蘭登書屋重版書電子版權惹爭議 預防網絡盜版
蘭登書屋稱出版商擁有書籍電子版權
易中天高價賣出“公雞中的戰斗機” 比喻雷人
總署“保護”易中天 盜版列為專案處理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