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資市場有風險 政府監管須加強
2010-05-11 09:12 來源:人民日報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假冒偽劣農資是“三農”的大敵。今年3月初,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聯合發文,確定了《2010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要點包含哪些內容?
【CPP114】訊:編輯:假冒偽劣農資是“三農”的大敵。今年3月初,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聯合發文,確定了《2010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要點包含哪些內容?
農業部監管局:一是清理整頓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二是嚴格農資產品市場準入機制,三是加大農資市場監管力度,四是強化農資產品質量監測,五是集中力量查處違法犯罪案件,六是加強農資廣告監管。
編輯:作為農資市場的監管者之一,國家工商總局在對農資市場的監管中,發現較多的問題有哪些?
工商總局市場司:目前農資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農資經營行為有待進一步規范。非法經營者在農資銷售旺季走村串戶銷售農藥、化肥的現象在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的地方依然存在,有些經營者還打著“科技下鄉”、“扶貧支農”的旗號銷售劣質農資坑害農民。
2.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手段更加隱秘。個別地區的不法分子采取地下流通、異地銷售或者與監管部門打“時間差”、“游擊戰”等方式逃避監管。
3.化肥有效含量不足、虛假標識等現象比較突出。有的不法分子利用虛假標識、偷減化肥有效成分含量等手法坑害農民,這是當前化肥造假的主要手段之一。一些不法分子還采用給化肥取個洋名字、標注國外企業名稱監制或授權等方式冒充進口化肥是近年來較為突出的現象,使農民群眾混淆和誤認。
4.農資商品標簽和使用說明不規范現象比較突出。農資標簽和文字說明不夠規范,特別是農藥標簽無中文通用名稱、無注意事項說明、農藥毒性標志不規范、任意擴大防治對象等問題比較突出,加上農民缺乏對化肥識假辨假知識,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5.農資售后服務有待加強。由于當前部分農資經營從業人員專業技術知識不足,重銷售輕售后技術指導,不能正確指導農民合理使用農資產品,易給農民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編輯:購買農資的農民要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上當,特別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工商總局市場司:農民群眾購買農資時需謹記“五要”:
一要慎選購買場所。購買農資時要到證照齊全,有經營資格、信譽良好的經營場所,不要貪圖便宜或省事,在無證照或流動商販處購買。
二要認真查驗包裝和標識。選購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時要仔細查看有無合格證、廠名廠址、商標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不要購買包裝破損、標識不清、不全的農資商品或商品名稱與英文標識不一致的農資商品。
三要索取蓋有經營單位公章的信譽卡及發票。發票要清楚準確地標明購買時間、商店商品名稱、數量、等級、規格、型號、價格等主要項目。
四要保存少量樣品。影響農作物收成的因素比較復雜,在使用農資產品的時候,除了要科學使用外,最好留存少量樣品并用保鮮袋包裝好,這樣如果出現了質量問題,可以拿樣品到相關部門進行檢測,以便于更好地維權。
五要熟悉解決糾紛渠道。發生農資消費糾紛或者發現假冒偽劣農資時,及時向當地農業部門12316、工商部門12315申訴舉報。
編輯:每年都會有一些農民遭遇假冒偽劣農資的侵害。有哪些途徑、方法更便于受害農民維權?
工商總局市場司:農民發現和購買了假劣種子、化肥、農藥,或假劣種子、化肥、農藥并已給農業生產造成損失,可以采取直接索賠、申請鑒定、舉報投訴等三種途徑進行維權,挽回經濟損失。
一、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因農資質量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農資經營者賠償自己的損失和有關費用。因此,購買到假劣農資的農民,可拿著購買種子、化肥、農藥的發票、包裝袋、標簽、信譽卡等相關資料,直接向種子、化肥、農藥的經營者進行索賠。也可通過自行和解、申請有關部門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等途徑追回損失。
二、農民在購買農資時,如果遇到受害原因不明或經營者不認同責任認定的情況,可將疑似假劣種子、化肥、農藥送種子、農藥、化肥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質量檢驗檢測,對已經造成損失的可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田間現場鑒定,確定受害程度和損失大小,作為索賠的依據。
三、農民在購買到假劣農資后,可向農業部門(1231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12315)舉報投訴,要求農業、工商、消協等部門維權打假,查處違法行為,幫助解決經濟賠償問題。
編輯: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在為農民提供農資服務時需要注重哪些環節?需要鑿實哪些薄弱環節?
農業部監管局:各相關部門在為農民提供農資服務方面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確保質量合格,要加強對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資質的審核,對農資質量開展專項檢測,嚴防不合格農資流入田間地頭。二是實現價格優惠,要從信譽好、實力強的大型農資生產經營企業直接進貨,盡量減少中間環節,降低農資價格,確保農民用上質優價廉的農資。同時要加強對農民的技術指導,幫助農民科學合理使用農資,降低成本。
同時要注意把好生產關、經營關。要加強對農資生產企業的監管,核查企業是否符合相關資質,要求企業嚴格按照產品組成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并定期對產品進行抽檢。要督促經營企業完善進銷貨臺賬制度,要求進貨時查驗產品相關生產證書和檢測合格證明,并向使用者說明農資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項,定期對經營者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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