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廠如何應對歐盟REACH法規
2010-04-26 10:52 來源:《印刷工業》 責編:墨水芯
- 摘要:
- 印刷廠沒有必要詢問供應商是否遵守規則手冊的所有義務:REACH是現行的法律,由主管部門監督檢查。因此印刷廠的工作迄今并未發生重要的變化。
【CPP114】訊:REACH是歐盟法規《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由歐盟立法,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化學品監管法規體系。
這是一個涉及化學品生產、貿易、使用安全的法規提案,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維護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化,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等。
REACH法規要求:凡進口或者在歐洲境內生產的化學品,每年數量超過1噸者,都必須通過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一組綜合程序,以更準確更簡單地識別化學品的成分來達到確保環境和人體安全的目的。該法規列有注冊、評估、授權、限制等幾大項的內容,要求化學品(進口或生產的)都必須有一個列明化學成分的登記檔案,并說明制造商如何使用這些化學成分以及對其毒性的評估。這些信息將會輸入到一個正在建設的數據庫中,數據庫由位于芬蘭赫爾辛基的一個歐盟新機構———歐洲化學品局來管理。該機構將評估每一個檔案,如果發現化學品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有影響,他們就可能會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根據對幾個因素的評估結果,化學品可能會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經過批準后才能使用。
時間跨度
由于為注冊過程建立所有的數據需要一些時間,所以新的化學品法規要分步實施。截止到2008年12月1日,所有在歐盟使用的材料必須在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預先注冊:注冊材料的數字為145000種。
其正式注冊分階段進行:危險品或每年用量超過 1000噸的物質必須在2010年12月1日前注冊,所有其他物質必須在2018年6月1日前完成注冊。
REACH和印刷油墨
由不同的材料混合或配制的物質不用注冊,但構成混合材料中的每個單一成分的材料必須分開注冊。這意味著,印刷油墨、光油、膠粘劑和其他混合材料只能由已經預注冊、并在規定期限內注冊或對規定使用授權的材料制作而成。為此原材料供應商必須獲準。
印刷油墨漲價嗎?
由于檢測物質中毒物的數據會導致注冊該物質須支付30萬歐元或更多,油墨制造商擔心如果這些注冊費用分攤到原料銷售價格上,將使成本增加,尤其對于制造量小的特殊原料的成本來說增加更為明顯。
另一方面油墨制造商還擔心,特殊化學品制造商基于成本原因考慮,有可能在注冊期限即將結束之前將這些特殊化學品撤出市場。這一結果將導致配置油墨的原料需要改型更換。不過,這種情況在大量制造的標準印刷油墨中是不太可能發生的。長期以來,由于依據歐洲印刷油墨協會開列的禁用清單,制造商早已在油墨中禁用有害的原料,因此不必擔心,在 REACH法規中規定的應用限制對標準印刷油墨的成分會產生大的影響。
注冊義務有下列作用:如果印刷廠自己負責從歐洲以外的國家進口油墨,那么它就有義務對年消耗量超過1噸的進口油墨內含的各種物質在歐洲化學品管理局進行注冊。
信息交流
REACH法規另一個基本原則是,促進整個供應鏈中所有參與者之間的交流,即促進在材料制造商、進口商和下游連接的使用者之間的交流。下游連接的使用者就是所謂的配制者(油墨制造商)和最終用戶( 印刷廠 )。
重要的是,印刷廠或代理它的協會,要對使用油墨工作中潛在的危害發表意見,在此基礎上油墨制造商為評估可能的風險制訂說明方案。然后,下游連接的用戶在安全數據表上得到這些有關物質風險、處理措施和規定使用的說明。因此在今后幾年內安全數據表將明顯地增加篇幅。最終這個過程隨著注冊階段期滿而結束。
安全數據表
未來在印刷油墨中只能使用這些規定的物質作為原料。印刷廠作為下游連接的用戶有義務只能使用規定應用的油墨,并按照安全數據表中的說明,實施安全處理措施。
為了對印刷廠安全處理油墨制訂出符合實際的規定,歐洲印刷油墨制造協會應與印刷工業協會緊密聯系。如果印刷廠沒能實施安全數據表中的安全措施,或使用了不同于規定的油墨,那么供應商便可得到信息。由油墨供應商提供的安全數據表是重要的信息源。
REACH法規的限度
工商業的應用在REACH法規限度之內。而私人使用光油、油墨和膠粘劑則不在其內。此外,化學品或化學品混合物仍受限制。這意味著,完成的印刷品不在新的REACH法規限制之內——也就是說,從歐洲以外國家引進的印刷品即便使用了油墨也不在 REACH法規限制之內。
有問題的物質
REACH法規規定了對有問題物質特殊準許的限制。在所謂的候選清單中 (未來在法規的附錄XIV中,該清單由ECHA按時更新 ) 列出具有特別令人擔心其性能的物質[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如果在混合物中含有這種物質,那么必須在安全數據表中顯示。如果在印刷產品中這種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
含量超過0.1%,那么消費者需要了解這種信息,并報告ECHA(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幸好油墨中所使用的物質沒有進入最新的候選清單中。
總結
依據REACH法規,印刷廠被視為下游連接的用戶。對于所有由物質混合的消耗材料(印刷油墨、光油、潤版液添加劑、清洗劑、膠粘劑等)將在2010年內增加制訂內容廣泛的安全數據表。印刷廠將被檢查是否按規定使用這些材料,是否實施了規定的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
印刷廠沒有必要詢問供應商是否遵守規則手冊的所有義務:REACH是現行的法律,由主管部門監督檢查。因此印刷廠的工作迄今并未發生重要的變化。
REACH法規(EG)1907/2006在歐盟公報中占有851頁篇幅。目前,由主管機關、協會和研究所制訂的有關REACH法規的實施細則、說明和解釋多達幾萬頁。本文只能是對其復雜的內容作一粗略的概述。
(原文自《德國印刷者》2009年12月第37期)
這是一個涉及化學品生產、貿易、使用安全的法規提案,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維護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化,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等。
REACH法規要求:凡進口或者在歐洲境內生產的化學品,每年數量超過1噸者,都必須通過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一組綜合程序,以更準確更簡單地識別化學品的成分來達到確保環境和人體安全的目的。該法規列有注冊、評估、授權、限制等幾大項的內容,要求化學品(進口或生產的)都必須有一個列明化學成分的登記檔案,并說明制造商如何使用這些化學成分以及對其毒性的評估。這些信息將會輸入到一個正在建設的數據庫中,數據庫由位于芬蘭赫爾辛基的一個歐盟新機構———歐洲化學品局來管理。該機構將評估每一個檔案,如果發現化學品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有影響,他們就可能會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根據對幾個因素的評估結果,化學品可能會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經過批準后才能使用。
時間跨度
由于為注冊過程建立所有的數據需要一些時間,所以新的化學品法規要分步實施。截止到2008年12月1日,所有在歐盟使用的材料必須在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預先注冊:注冊材料的數字為145000種。
其正式注冊分階段進行:危險品或每年用量超過 1000噸的物質必須在2010年12月1日前注冊,所有其他物質必須在2018年6月1日前完成注冊。
REACH和印刷油墨
由不同的材料混合或配制的物質不用注冊,但構成混合材料中的每個單一成分的材料必須分開注冊。這意味著,印刷油墨、光油、膠粘劑和其他混合材料只能由已經預注冊、并在規定期限內注冊或對規定使用授權的材料制作而成。為此原材料供應商必須獲準。
印刷油墨漲價嗎?
由于檢測物質中毒物的數據會導致注冊該物質須支付30萬歐元或更多,油墨制造商擔心如果這些注冊費用分攤到原料銷售價格上,將使成本增加,尤其對于制造量小的特殊原料的成本來說增加更為明顯。
另一方面油墨制造商還擔心,特殊化學品制造商基于成本原因考慮,有可能在注冊期限即將結束之前將這些特殊化學品撤出市場。這一結果將導致配置油墨的原料需要改型更換。不過,這種情況在大量制造的標準印刷油墨中是不太可能發生的。長期以來,由于依據歐洲印刷油墨協會開列的禁用清單,制造商早已在油墨中禁用有害的原料,因此不必擔心,在 REACH法規中規定的應用限制對標準印刷油墨的成分會產生大的影響。
注冊義務有下列作用:如果印刷廠自己負責從歐洲以外的國家進口油墨,那么它就有義務對年消耗量超過1噸的進口油墨內含的各種物質在歐洲化學品管理局進行注冊。
信息交流
REACH法規另一個基本原則是,促進整個供應鏈中所有參與者之間的交流,即促進在材料制造商、進口商和下游連接的使用者之間的交流。下游連接的使用者就是所謂的配制者(油墨制造商)和最終用戶( 印刷廠 )。
重要的是,印刷廠或代理它的協會,要對使用油墨工作中潛在的危害發表意見,在此基礎上油墨制造商為評估可能的風險制訂說明方案。然后,下游連接的用戶在安全數據表上得到這些有關物質風險、處理措施和規定使用的說明。因此在今后幾年內安全數據表將明顯地增加篇幅。最終這個過程隨著注冊階段期滿而結束。
安全數據表
未來在印刷油墨中只能使用這些規定的物質作為原料。印刷廠作為下游連接的用戶有義務只能使用規定應用的油墨,并按照安全數據表中的說明,實施安全處理措施。
為了對印刷廠安全處理油墨制訂出符合實際的規定,歐洲印刷油墨制造協會應與印刷工業協會緊密聯系。如果印刷廠沒能實施安全數據表中的安全措施,或使用了不同于規定的油墨,那么供應商便可得到信息。由油墨供應商提供的安全數據表是重要的信息源。
REACH法規的限度
工商業的應用在REACH法規限度之內。而私人使用光油、油墨和膠粘劑則不在其內。此外,化學品或化學品混合物仍受限制。這意味著,完成的印刷品不在新的REACH法規限制之內——也就是說,從歐洲以外國家引進的印刷品即便使用了油墨也不在 REACH法規限制之內。
有問題的物質
REACH法規規定了對有問題物質特殊準許的限制。在所謂的候選清單中 (未來在法規的附錄XIV中,該清單由ECHA按時更新 ) 列出具有特別令人擔心其性能的物質[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如果在混合物中含有這種物質,那么必須在安全數據表中顯示。如果在印刷產品中這種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
含量超過0.1%,那么消費者需要了解這種信息,并報告ECHA(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幸好油墨中所使用的物質沒有進入最新的候選清單中。
總結
依據REACH法規,印刷廠被視為下游連接的用戶。對于所有由物質混合的消耗材料(印刷油墨、光油、潤版液添加劑、清洗劑、膠粘劑等)將在2010年內增加制訂內容廣泛的安全數據表。印刷廠將被檢查是否按規定使用這些材料,是否實施了規定的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
印刷廠沒有必要詢問供應商是否遵守規則手冊的所有義務:REACH是現行的法律,由主管部門監督檢查。因此印刷廠的工作迄今并未發生重要的變化。
REACH法規(EG)1907/2006在歐盟公報中占有851頁篇幅。目前,由主管機關、協會和研究所制訂的有關REACH法規的實施細則、說明和解釋多達幾萬頁。本文只能是對其復雜的內容作一粗略的概述。
(原文自《德國印刷者》2009年12月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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