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玩概念 食品名不副實
2010-03-15 08:59 來源:三晉都市報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據質監人員介紹,食品廠家之所以喜歡在標示食品名稱、外包裝圖案和產品介紹等內容時忽略其真實屬性,或者把價格較高但含量較小的配料提煉出來作為商品名,其目的只有一個,即抓住顧客先入為主的心理,激發顧客的購買欲。
【CPP114】訊:買來的橙汁原來是橙汁飲料,買來的巧克力其實是巧克力餅干……您有過這樣的經歷嗎?原以為無“真實身份”的食品只會來自地下廠家,但3月14日質監部門在省城部分超市檢查時發現,有不少正規廠家生產的食品也喜歡模糊概念,誤導消費者。
在位于長風街的一家超市,質監執法人員發現有好幾種食品在標注產品標簽時,利用字號大小和色差試圖掩蓋食品的真實屬性。“某正規廠家生產的一種蘆柑檸檬,其實是‘柑橘檸檬果味飲料’,蘆柑檸檬四個字很大,而在一個很不顯眼的地方寫著果味飲料,并畫上水果圖案來混淆消費者的視線,誤導消費者。”據了解,類似的食品標簽還有“橙汁飲料”、“巧克力夾心餅干”等食品,均突出食品名稱中的橙汁或巧克力,淡化了它其實是一種飲料或餅干。
此外,根據《食品標簽通用標準》,食品的各種配料須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排列,這意味著,配料表中排在前面的成分,含量較多,越排在后面,含量越少。檢查中,一款紅棗蓮子羹,食品配料表上最前面排著糯米、淀粉、白砂糖等,紅棗、蓮子兩種成分卻排在最后。還有一些八寶粥、藕粉,用“銀耳”、“百合”等冠名,雖然銀耳、百合、桂圓成分往往排在配料表的最后,但在名字欄卻特意用大一號的字體突出這些成分。
據質監人員介紹,食品廠家之所以喜歡在標示食品名稱、外包裝圖案和產品介紹等內容時忽略其真實屬性,或者把價格較高但含量較小的配料提煉出來作為商品名,其目的只有一個,即抓住顧客先入為主的心理,激發顧客的購買欲。“現行食品標簽國家標準對利用產品名稱混淆食品真實屬性等欺騙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食品企業一旦違規,將被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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