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正在研究制定數字出版業相關法規
2010-02-01 09:05 來源:北京商報 責編:涂運
【CPP114】訊:“國家正在進行調研并研究制定數字出版業相關法規。”近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產業發展司司長范衛平做出表示。同時有消息稱,工信部正在制定數字出版行業標準。
法律缺失 數字出版業遭遇瓶頸
去年,我國數字出版產值達750億元。在取得豐碩成果的同時,我國數字出版在法律環境、法律制度、行業標準方面仍存在著一定的缺失。目前,數字版權保護在我國并無專門的立法,主要還是依據《著作權法》以及2006年7月1日實施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對著作權進行保護。面對飛速發展的數字出版業,我國相關法律的修訂完善速度顯然還是慢了不少。
與傳統出版業相比,數字出版憑借快速查詢、海量存儲、成本低廉、編輯方便以及更加環保等特點,一時間風光無限。對此,有人甚至宣稱:傳統出版業已經遭到無可匹敵的對手,未來的出版產業將告別紙和墨時代。
根據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全國新聞出版業總產值已突破1萬億元,同比增長20%左右,其中數字出版業年增長超過50%,對應投資總額增長35%左右。但有業內人士分析,目前我國數字出版版權保護力度并不大,出版社并沒有參與到數字出版產業的發展中來。中國出版集團總裁聶震寧認為,數字出版雖然技術很重要,但在文化產業特別是出版行業依舊是“內容為王”。因此,發展數字出版,出版社優勢明顯。
“中國數字出版發展的關鍵仍是出版社,如果出版社不介入這個產業,中國的數字出版一定不能真正發展好。”中文在線董事長童之磊表示,“出版社是最為重要的內容提供商,像國外數字出版的發展也主要是內容供應商的推動。”
而出版社為何遲遲不愿進入數字出版行業?答案就是版權。“不是我們不想進入數字出版領域。進軍數字出版業前期投入太大,如果版權沒有得到好的保障,那么我們的投入只能是‘為他人作嫁衣裳’。”一位出版社負責人表示。
番薯網CEO趙舸表示,大家都在預測數字出版浪潮即將到來,但不能回避的是,中國數字出版產業還面臨很多問題。它就像一個剛剛出生的嬰兒,需要各方的呵護和照顧。
數字出版行業標準正在調研
“目前,國內數字出版產業鏈條的每一個部分都存在不同的瓶頸。一是技術,數字圖書的制作成本非常高,版權威脅很大,需要出版單位進行持續的投入和維護;二是資源,出版社一般都是單打獨斗,在資源上沒有形成群體優勢。”趙舸認為,要打造完整的產業鏈,除需要政策引導外,還需要傳統出版社、移動終端和手持終端的服務商積極參與。
值得高興的是,政府層面已經傳遞出積極信號。目前,工信部正在制定數字出版行業標準,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也將支持數字閱讀。“目前數字出版發展很快,但在過程中仍面臨一些問題。其中比較重要的就是對于數字版權的保護。”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產業發展司司長范衛平表示,“目前政府相關部門正在進行調研,將研究制定相關法規”。
數字版權保護應四方聯動
盡管政府層面傳出了利好,但有些作者卻對立法能否從根本解決數字出版版權問題心存疑慮。
作家梅潔認為,保護數字版權不僅要體現在條款上,更要植根在思想上、認識上。要樹立數字版權的“自保意識”,絕非僅靠作家單槍匹馬而戰,應該建立起一張由作家本人、出版社、中國作協和文著協共同參與的“網絡監督網”。
“從某種意義上講,網絡著作和紙質著作的界限越來越模糊,它們相互演變,網絡著作可以編輯成書籍出版,而紙質著作也可上網傳播。因此,數字版權應該納入傳統版權保護的大背景之下。作家權益保護委員會是中國作協下屬的權保機構,據不完全統計,該機構每年就能為作家追回上百萬元的版權費用。無疑,作家權益保護委員會只是為作家維權服務的,推而廣之,面對各個行業來講,成立專門的數字版權保護機構,將成為數字時代版權保護中至關重要的一步。” 梅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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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出版社為何遲遲不愿進入數字出版行業?答案就是版權。“不是我們不想進入數字出版領域。進軍數字出版業前期投入太大,如果版權沒有得到好的保障,那么我們的投入只能是‘為他人作嫁衣裳’。”一位出版社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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