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包裝須標明保質期 強制規定7月起實施
2010-01-18 10:26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責編:涂運
【CPP114】訊:煙花爆竹包裝從字體、顏色,到內容,都必須遵循國家標準了。昨天記者獲悉,《煙花爆竹標志》強制性國家標準將于2010年7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規定了煙花爆竹產品、內包裝、外包裝的標志要求。標準中明確規定,煙花爆竹標志的內容應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費者購買時易于辨認和識讀;不應標注封建迷信、黃色、貶低同類產品等內容;標志內容不應與包裝物分離。煙花爆竹銷售包裝標志內容須包括:產品名稱、產品級別、裝藥量、燃放安全區域、生產日期、保質期、制造商或經營商名稱和地址、安全警示語和燃放說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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